第五节 淮剧剧种的定位与规范化
淮剧素有东西路、南北派之说。东路淮流行于包括建湖在内的盐阜一带,属里下河地区,故早期演唱的曲调称为“下河调”;西路淮主要活跃在清江、淮安、宝应一带,他们演唱的主要曲调叫“淮调”,又叫“淮蹦子”,粗犷高亢,有时不用乐器伴奏,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和乡土气息。后来,一批艺人下江南,在上海组建了淮剧班子,由此形成了相对于北派(东、西二路)而言的南派。东西路、南北派,原先都称“三合子”戏班。上世纪四十年代中期,旅居上海的“三合子”戏班改称“江淮戏班”,在苏北抗日根据地的“三合子”戏班改称“新淮戏班”,此时的淮剧还没有统一的剧种名称。
新中国成立后,淮剧艺术获得全新的发展。在政府的倡导与支持下,一批从事新文艺工作的编剧、导演、作曲、舞美设计人员陆续加入淮剧团体。1949年11月,上海江淮戏公会更名为上海淮剧改进协会。1950年11月,著名淮剧演员马麟童首先在戏单上打出标准的“淮剧”字样。1951年5月,上海联谊、麟童剧团合并成立民营公助“淮光淮剧团”(上海人民淮剧团前身),由此,“江北戏”、“江淮戏”等各种不同称呼逐步向“淮剧”统一。1952年10月,上海市人民淮剧团出席全国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淮剧”其名被正式载入国家级文件档案。1953年,经由周恩来总理提议,国家将这个剧种正式命名为淮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