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档案看高级社时建湖农民的思想状况(唐明伯)
建湖县档案馆101期93号卷宗中,收录了1957年夏季县委对唐桥、冈西、中堡、红旗、东陈、高马等农业社农民思想状况的调查。
据《建湖县志·经济制度变革》记载,1952年张荡初级社诞生,1955年全县初级社已发展到416个,入社农户达60%。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元月,全县大力宣传《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农业合作化运动推向了一个新高潮。1956年元月23日梁垛区率先在全县建成22个高级农业社,入社农户占总农户97%,到这个月底,全县在一周时间内共建成340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占总农户98%。这种建社速度与全国的大背景是一致的,都是来自于行政手段的推动。高级社与初级社实际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初级社只是一个农户自愿组成的生产合作组织,而高级社则逐步演变成生产与行政合一的组织;再一个就是高级社取消了土地分红,大型农具和牲畜等均折价归社,实行按劳分配,改变了几千年的土地私有制度。这两大变化,当时农民的思想实际是很难适应的。但一方面是由于行政的推动,更重要的方面是由于干群普遍相信党的号召,相信高级社一定会给大家带来更加富足与安定的生活。所以尽管一时想不通,大家还是照着做了。
问题出在成立高级社以后。折价归社时过低评估了中农的耕牛、船只、农具等,使得中农普遍心存不满,再加上劳动管理制度脱离实际,大呼隆的问题逐步突出,多劳不能多得,干部作风粗暴,搞形式不求实际,特权自私多记工分等风气也正在形成,群众的意见极大。特别是1956年年底,一方面因为上面种种原因,农业生产成效不好,一方面更因为未与农户按照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兑现,导致一些勤劳的农户未得到应有的收入,相反一些好吃懒做的人反而得到了不少的救济。这样,农民中就出现了种种不理解、不接受的声音。据唐桥的调查,有农民说:“过去吃粮上折子(建湖方言,粮囤)上扒,现在付粮用淘箩子拎,付几角钱要费七十二道手皮子(建湖方言,手续),这个牢日子难过呢。”“初级社大家没底的劲(建湖方言,干劲很足),三十晚上还取淤,去年不成立高级社,我们小社起码要增几万斤。”“毛主席样样都好,就是口粮规定太少不好。如把粮食放宽些,才是万万岁呢。”“毛主席一着棋下错了,工人口粮太多,专门啃我们农民,我们只好往城市里跑。”从总体上看,全县大多数农户对合作化还是持支持拥护态度的,但对高级社有意见,不少农业社也出现过闹事闹社,退社的呼声比较高。高马社的调查中说,全社43个小队,经具体分析,如不及早注意做好工作,有可能在秋后发生闹事闹社的有肖墩、高西、高东、建港、西葛、蔡舍、近湖、徐东、仇南、李舍等十个队之多。根据其他小队的零星统计,思想动摇看大势随大流的有贫农64户,老中农63户,新中农102户,富裕农民4户,其他5户;对社不满,已有退社表现的贫农14户,老中农31户,新中农36户,地主1户,富农1户,其他2户。要知道该社整个农户是1348户,仅此两项就达到300多户,说明形势还是相当严重的。东陈社的调查中说,思想坚定积极拥护合作社的有227户,占总农户的47%;看大势随大流,对合作社采取中间态度的有143户,占30%;对合作化不满,思想动摇的有106户,占23%。这里所说的思想动摇,实际上就是反对。退社的理由从高马社看,一是比较普遍的喊粮食不够吃,这其中有真有假;二是对干部有意见要求处理,不处理则要求退社、跳社,开迁出证;三是对财务管理有意见,主要是干部贪污,欠社员牛、船舶、农具款未付等;四是对生产现状不满,主要是秧管得不好,担心当年收成不行,耕畜家具管理不善,耗财多漏洞大,全社228头耕牛,喂养得不好的就有15头,个别饲养员克扣草料卖钱,还有垩田不计成本只图工分,可垩300亩的肥料只垩了40亩,下种不计算, 52亩晚稻田,竟下了80亩的种。
当时对合作社不满的表现主要是:宣扬单干优势,提出按户包产要求;牛船户不服从社内调拨,劳务工外流;消极怠工,占集体便宜,全力服侍自留地等。在分析这些现象时,过于简单化,滥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导致一些地方在认识上出了偏差,在措施上自然也不能对症下药。
不过,合作化特别是高级社运行中的问题,还是引起了县委的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全县开展整风整社,推行小段包工、季节包工、常年包工制,实行包产包工包本、超产奖励的“三包一奖”制度,接着又在全县推行“三包四到田”,即包产包工包本,产量指标到田、措施到田、工分到田、责任到田。鼓励各区各社积极地采取多种办法,宣传合作化的优势,引导农民提升认识。对脱贫户增强其阶级同情心,教育他们不可忘本,同时对运行机制也做了相应的调整,特别是加强了民主整社,让农民参与高级社的管理。正是在1957年夏季分配前作了许多调整,得到了绝大多数群众的拥护,当年夏收才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如冈西社的报告中说,今年夏季实收结果,大麦单产237斤,小麦单产115斤,元麦单产188斤,三麦平均单产179斤,总产635000斤,高于三定产量41%,高于三包产量11%,完成公粮38000斤。全年统购任务为136000斤,在夏季即完成24万斤,超过全年任务数76%。由于夏季预分中坚持了按劳分配和多劳多得的原则,绝大部分农民比预分前心平气顺了,对干部、对国家、对党推进合作化路线的认识有所提高。对干部则实行工作责任制,直接参加农业劳动,实行包队竞赛。总之,当时农村合作化的基础相当脆弱,其间还有一个二律背反的东西,即依靠贫农的路线在起着不小的作用。一方面,由于土改分得土地与农具,大部分贫农靠自己勤奋劳动,逐步脱贫。冈西社的调查中说,社员在土改前和合作化后,阶级成分已有了显著变化,其变化规律,主要是土改前的雇贫农经土改后得田翻身,上升为新中农。据调查,全社由贫农上升为新中农的有97户,地主富农转为农民成分的3户。再如,高马社土改前贫农佃农共696户,土改后减少了285户,到合作化后则36%上升为中农,当时新上中农达345户,新下中农316户。东陈农业社的调查中也指出了这样的问题,农村中的阶级成分有了很大变化,土改时贫农241户包括雇农15户,老中农120户,新中农73户,地主2户,其他5户。土改后到建社时,贫农下降到64户,新中农上升到194户。从这些调查报告中能看到,这种变化正是我党农村政策的一种成就。但是因为我党始终强调要坚持依靠贫农,那么这些升为中农的贫农便不能成为主要依靠力量。另一方面,土改得地后而不能上升为中农的那些贫农,一部分是由于遭受天灾人祸,但另一部分则主要是因为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当这后一部分人成为依靠力量时,自然无法让绝大多数勤劳致富的人们服气,只能使群众误认为:“共产党养懒人,我们也当懒汉好了。”依据当时的路线,这些上升为中农的贫农,如果再致富就可能成为革命的对象。
当时的调查还告诉我们,一些地方干部对于如何调动合作化中的劳动生产积极性这样一个根本问题,也有着不同的认识,甚至有着相反的认识。冈西社的调查中把“三定三包”作为重要措施与成功经验介绍,而东陈社的调查报告中则把农民建议“按户包产”定性为负面现象。
在这种思想状况下,我们未能扎实巩固调整高级社的一系列管理模式,特别是包产包工等有效措施未能坚持下去,反而走上与此相反的方向,搞“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就必然导致后来的灾难了。而这一切的根源,说到底,与坚持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有着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