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湖杂技的道具
杂技艺术产生于人类的劳动生活之中,因而杂技演出所用的道具起初也是取之于民间。建湖杂技的道具大致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生产劳动工具,其中最为普遍的是刀、叉、杆、绳、棍、锹、网、桶、扁担等。这类工具在劳动的人群中信手可取,临时充作杂技表演的道具,可谓便捷之至。后来经过加工美化,才脱离了它们的原生状态,成为专供演出的道具。
第二类是日常生活用具,诸如桌椅凳梯、锅碗盆碟、缸坛瓶罐以及铁圈纸伞、跳板皮球、绸帕毛毯等等,无一不可用作杂技表演的道具。为了适应表演的需要,这类道具后来也都作了艺术化的处理,与实际的生活用具有所区别。
第三类是节目专用道具,即单为某个节目专门制作的道具,如《转碟》用的转杆与碟、《咬花》用的花瓶与花、《滚杯》用的水杯、《蹬伞》用的花伞以及杂耍类节目用的帽子、皮球。至于魔术节目所用的道具,就更需精心设计和专门制作了。
第四类是饰品,包括发间插戴的和胸前佩戴的多类饰品、点缀物等等。它们的大小、花色、款式,都从表演的需要和演员所扮的角色出发来设计与制作,在适用、耐用的基础上讲求鲜明与好看。
建湖杂技所用道具的制作,标准很严,要求很高,如桌椅凳等道具,都分大、中、小型三种,各有不同的制作尺寸;梯子有高低之分,杆子有长短之别。用材则视节目需要而定,有木质的、竹质的、钢质的、橡胶的、塑料的、陶瓷的、玻璃的、棉布的、丝绸的、化纤的、玻璃钢的、橡胶纤维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