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建湖杂技的保护内容及措施
2008年7月,建湖杂技被列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县委、县政府及时制定了保护内容和措施。
建湖杂技的保护内容有:保护好原“十八团”杂技的传统节目,使之发扬光大;保护好杂技老艺人及其传人;保护好原“十八团”杂技历史资料,不使散失和损坏;保护并不断拓展杂技艺术的生存空间,努力开拓演出市场;保护好南派杂技的特色,以巩固建湖作为南派杂技发祥地的定位;保护并充分发挥建湖杂技作为国家文化交流使者的品牌作用。
建湖杂技最近5年的保护措施是:继续开展“四推进”活动,扩大杂技的生存空间,培养新的传人和观众群;继续办好“中国·建湖杂技艺术节”,努力打造精品节目,邀请全国其他杂技表演团体参加交流演出,把杂技节办成“文企组合、外商云集”的盛会,为发展地方经济服务,并由此产生特色文化效应,真正形成中国杂技“北有吴桥、南有建湖”的格局;打造建湖杂技“航空母舰”,千方百计寻求机遇与省文化产业集团挂钩,使盐城市杂技团升格为江苏省杂技团,努力打入央视和国际杂技艺术节;建设建湖杂技博物馆,全面搜集建湖杂技的历史、人物、节目及实物资料以供陈列;扩建江苏省杂技培训中心,使之成为南派杂技的传承基地;建设建湖杂技“百戏园”和“人物雕塑园”,集演艺中心与旅游景点为一体,成为群众文化活动场所和对外交流的窗口;扶持民间杂技表演团体,定期举行民间杂技会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