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治安司法

 

  清雍正9年(1731),盐城县在上冈设巡检司署,阜宁县在朦胧设草堰巡检司署,是为境内最早设置的警政机关。(《建湖县志·治安司法》)

 

  19419月,建阳县建立,县政府设有保安科,内设侦察、审讯等课,政令所及之9个行政区各配备公安特派员,是为建县后境内治安机构初始阶段。(《建湖县志·治安司法》)

 

  全国第一所业余法制学校,1984年在上冈镇创办,次年115日《人民日报》作专门报道。(《建湖县志·治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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