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商场创办琐忆(唐光忠)
1980年初,县委、县革委会任命我为县日杂果品公司总经理,那时建湖县城的商界形势,真可谓波涛汹涌。公司下属的“建湖商场”开业,就如同打仗一般。
我在公司工作期间,紧紧依靠广大干部职工,对他们采取按才使用的原则,充分发挥他们的技能与特长,极大地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公司的效益在逐年上升。1982年4月,为了使公司的业务取得更大发展,我们公司决定在县城人民路中段兴建一座当时建湖最大、最尖端、最开放式的一流商场,扩大经营,改善服务,以增强竞争力,增加效益,增创税收。
兴建建湖商场,经历了千辛万苦,极不容易。首先是选址难。不知跑了多少腿,求了多少领导,盖了多少公章,又经劳动部门同意,接受安排5名土地征用工就业,与在职职工同等待遇,才在县城人民路上征得了一块3亩大的宝地。
其次是筹资难。建湖商场建设共花80万元,建筑面积达3500平方米。当时公司哪有这么多的资金?为了筹集资金,我真是跑破了鞋子。商场是在1982年秋季动工的,到1983年春天资金缺口尚有20万元。为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我千方百计,煞费苦心,通过不懈努力,终于约请到县供销合作总社的6位主任,多次研究在县社统筹资金中继续帮助调剂和支持。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就按这条路解决了资金,我非常高兴,因为这样一来,我就可以按期完成商场的建设,商场也可以如期开张了。
再次是取名难。当时商业系统中客观存在的国(有)合(作)矛盾还未解决,国营商业的主管部门认为我们供销系统不能用“建湖商场”这个名称,说这个名称“太大、太绝”,言下之意只有国营商场才能冠以“建湖”二字。我于是多次向县财办主任等领导反复介绍各地企业冠名情况,并列举县城用“建湖”二字的企业多达10多家。别人能用,我们新建当时县城最大的商场为什么不能用?经我一再申述,终于取得广泛一致,建湖商场得以命名。1983年5月10日,建湖商场隆重开张,开业当天,商场外红旗招展,彩球飞扬,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商场内顾客如云,人挤人,人推人,欢声笑语,不绝于耳,热闹非凡。
我们公司是向群众供给生活资料的服务单位。为了更好地为人民生活服务,1981年,我主持制订了搞好基层供销社批零业务的21条措施。我提出“人无我有,人有我全”、“人不经营我经营”的方略,目的是顺应市场发展潮流,做到错位经营。同年元月,我积极组织春节商品调运工作。一次从盐城运回一船枣子、柿饼等商品,总重两万斤,货船于18日晚才靠泊仓库码头。由于天黑,商品未能即刻入库。不料19日凌晨1点多钟,船工敲门喊我,我从梦中被惊醒,一问情况,说是货船漏水下沉。我当机立断,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商品,当时河里已结有薄冰,我不顾寒冷,第一个跳到船舱里,站在水中搬运商品。由于应对及时,损失被降到最低点,而我自己的左脚却被铁件划破。事后人们议论说:“唐经理的事业心真强,寒夜带头下水抢货物,共产党员到底与众不同。”总社领导在节前全系统负责人会议上也表扬了我,可我始终认为这是我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