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官志要官修

 

志书为官修之书,这里所说的“官”只是一种代称,并非是想要改干部公仆为官老爷。志书官修乃法定。

国务院发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中第八条规定:“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国务院办公厅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布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中第七条明确要求,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修志体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地区修志工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应是当地政府直属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一级单位。设区的市、地区、自治州、盟和县、自治县、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也要有常设的修志机构。各级修志机构的经费列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第九条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负责,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加强对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通知》说:“各级政府要把地方志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领导责任制,将修志机构日常工作经费和志书编纂出版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地方志编纂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加强对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大力支持修志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新一轮地方志编纂任务。”

江苏省副省长张桃林同志在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政府要根据《条例》的要求,强化‘官职官责’观念,履行‘官书官修’责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志编委会及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把修志工作作为重要的文化基础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文化建设的全局,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落实专职编纂人员,保证地方志工作必要的经费开支,确保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条件到位。”

职责既明,关键就在领导真正地重视,也就是说要真正地做到“官修”,说起来,这一点最最重要,往往也很难真正到位。

《建湖县志(1986~2008)》能如期出版发行,首先就在于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或者应该说真正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要求做到了“五到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多次会办研究,提出明确的时间与质量要求,协调解决修志中的具体问题,县委常委会上先后两次通报修志情况,修志工作被列上县委、政府的工作日程,这一切是修志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

官修志书有一个问题是不可回避的,那就是涉及到修自身的问题。这个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志书虽非史书,但据实记载的要求却是一样的,甚至比史书在这方面的要求还要刚性。可是续修的志书距离主政的官们太近,比如这次续修一般是1986~2005年,不少地方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下限放到2008年,也就是说所修之志,记载的有许多就是刚离位不久之官的事,正在位之官的事,居于高位之官的事,你说会不成为问题么?省市这两级相对还好一些,范围大些,而县这一级因为距离更近,也就更难把握了。其实,实事求是地展示成绩或者说得难听一些就是歌功颂德要容易些,最多有时会因为不怎么充分不怎么够味而受到非议,但要想实事求是地记录失误、矛盾与问题,就不容易了,或者说官修志书修自身是个问题,根子就在这里。《地方志书书质量规定》中也说到要“正确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曲折和问题”,其实是不易做到的。这一是因为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看不到自己的失误、矛盾与问题,甚至还会作为功德来歌颂;二是有意识地回避遮掩这些失误、矛盾与问题,文过饰非、指鹿为马、自欺欺人。对于编纂者来说,有“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精神固然可贵,但是就是有这种精神,可以不客气地问一下,你拉得对吗?再说,怎么能对编纂者提出这样的要求呢?纪检部门连同级党委、政府也无法有效监督,怎么能要求手无寸柄的文弱书生们去指手画脚说三道四呢?要知道在现行的定位下,说到底,地方志的编纂者们只是党委、政府的文史秘书。我想,志书就是志书,志书不是史书,就是要突出“资料性文献”这5个字,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许多人根深蒂固的志史一体的志书定位。20年来次小汇编,60年搞次大修编。参见《16 编纂随感·编志终明非修史》。在目前的体制框架与编纂要求下,编纂者应该坚持的是入志材料的真实与可靠,不要把修志当成拍马逢迎和阿谀奉承的渠道与手段,这既是底线,我想也是最高追求,自然并非易事。话题岔得稍远点了,还是回到官修上来吧。

一、组织体系官定

这是一项基本保证。主要是定编纂委员会,定委员会办公室,定主编,定队伍,定责任,定考核体系。这里特别要保证全体编纂成员的顶用与稳定。《建湖县志(1986~2008)》的组织体系最值得总结的是两条,一是县长苏冬同志亲任编委会主任,同时明确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羊维达同志负责此事,后来当其任县委专职副书记后,虽然此事正常情况下不在其分工范围之内,但仍然明确由其负责;二是先期抽调的5位老先生做了大量工作,而20093月抽调了15位同志保证了志书按期保质完成,这20位同志有的是羊书记亲自协调的,有的是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中芝同志直接沟通的,这样就保证了人员的素质。参见《04编纂组同仁剪影(一)》。

二、进度质量官推官督

编纂工作始终列在县委、县政府议程之中。200945月份县委常委会连续两次通报编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县志编纂的具体工作,使这项工作目标明确、环境优良、工作顺利。可以说没有这一条,时间对县志的顺利完成与质量保证那并无实在意义。参见《16编纂随感》、《17志书编纂的理想境界》。

1、两次动员会。20073月,县委、县政府召开续修县志动员会,启动编纂工作。20086月,县委对县党史办人员调整后,县委、县政府召开续志组稿工作再动员会议,提出县志要力争在2009年国庆节前出版。

2、四次推进会。20093月,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编纂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向建国60周年献礼,二是下限延伸至2008年年底,三是打造精品。为了贯彻落实这一最新要求,是月11日晚,羊维达、王旭东两位领导在县委会议室召集编纂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会办落实县委、县政府编纂工作最新要求。313日,在县会展中心召开续志工作推进会,122个供稿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与主笔参会,明确各单位按照新的时限要求完稿,从“四办”等单位抽调专职秘书充实编纂组,集中办公,等等。这次推进会的力度很大,羊书记在讲话中这样要求各单位:“如果到期不能完成,请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每天晚上八点到县委会议室开小会,一直开到完成为止。”在这样的推促下,编纂组的几位老同志很快把需要增补的材料拿到手。集中办公后,两个月的时间,续志按照调整后的篇目形成了征求意见稿。416,召开县志编纂委员会的会办推进会,重点解决抽调人员全面到位、集中办公地点与经费、工作日程等问题。521,结合征求意见稿座谈召开推进会,各供稿单位分管领导与主笔参会,会议对征求意见进行了部署与安排,羊书记要求按照各供稿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质量、程序完成任务,并明确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进行专项督查。629晚,也就是专家评审会结束的当天晚上,县委、县政府在县卫生局四楼会议室召开评审稿校核推进会,羊书记在会上强调各单位增强责任意识,715前必须完成文稿校核与图照征集,同时组织第二次督查。不用说,各单位全部如期完成,有4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在家,无法按期签字上报,也都派人或致电编纂组说明情况。

3、三次培训。326日,市党史办徐城生主任带领市党史办几位专家专程到建湖进行指导培训,编纂组和县党史办的全体同志参加了培训。可惜那次我另有任务不在建湖,失去了一次重要的学习机会。43,邀请市党史办副主任茆贵鸣,处长王芳、于海根,副处长王吉丰4位专家为编纂组全体同志进行培训。这次培训虽然只是半天,但市里这几位专家都作了精心的准备,结合我们送审的篇目和部分章节,进行评点式的培训,可以说是到嘴到肚,很是管用。茆主任还把他的专著《地方志实用手册》赠送给所有参加培训的同志。老实说,我对地方志编纂的理性认识是从这次培训启蒙的,而那部《手册》也正是我的启蒙教材,也是我们整个编纂过程中的理论依据。630下午,省党史办陈华处长到我们编纂组的大办公室对全体同志进行培训指导,他结合我们的征求意见稿和评审稿从篇目、凡例、总述、大事记、正文、志余6个方面指出问题,提出解决思路,既有理性分析,又有具体操作性的指点。他还向我们推荐了《锡山市志(1986~2000)》的总述、《建德市志(1978~2005)》的市情综述、《秦皇岛市志》的总述,还依据他在2009年全国第二轮修志主编培训班上的讲稿《学习 借鉴 思考——部分二轮志书优特点评析》,对我们认真地辅导。我们编纂组的全体同志都参加了培训。陈处长对志稿的肯定极大地鼓舞了编纂组的全体同志,他的批评与指点也极大地启发与教育了大家,尤其是我更是收获多多,启发多多。

4、两次督查行动。上面在讲到县委、县政府推进编纂工作时,已经讲到了这两次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的专项督查。一次是在征求意见稿下发征求意见时,一次是在评审稿进行校核时。其实,第二次的督查主要是电话为主,但承接着第一次督查的推力,效果比第一次还明显。第一次督查的通知附在文后,以备回忆。

 

关于对《建湖县志》编纂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为迅速贯彻落实县志编纂工作推进会精神,加快第二轮县志编纂工作进程,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对《建湖县志》编纂有关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525日,时间1天。

二、督查方式:现场检查、电话了解、材料过堂相结合。

三、督查对象:各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四、督查内容:①征求意见情况。主要督查《建湖县志》编纂工作推进会精神传达落实情况、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情况、座谈会内容记录情况、反馈意见汇总情况,各镇、各部门座谈会有关意见汇总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531日前报县志办。②图照征集情况。主要督查县志办交办单落实情况、图照征集补拍情况,各镇、各部门补拍、补征图照于610日前送县志办。③督查情况汇总。526日在县志办对各单位督查情况汇总交流。

五、督查分组:本次督查分成四个督查组,分别由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各1名科级干部牵头。参加督查人员:县委办1人、政府办2人、组织部2人、宣传部2人、机关党委1人、县志办4人,共12人。

第一组:县委办牵头,机关党委1人、县志办1人参加。督查单位:县委办(保密局、研究室、台侨办、机要局),人大办,政府办(信息中心、研究室、法制办、接待办),政协办,纪委、监察局(优化办),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文联、建湖日报社),人武部,关工委,老促会,统战部,信访局,老干局,党校,政法委,公安局(消防大队),检察院,法院,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侨联,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武警中队,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芦沟镇,沿河镇。共31个单位。

第二组:政府办牵头,政府办1人、县志办1人参加。督查单位: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药监局,安监局,农林局,农业资源开发局(水产局),经贸委,服务业发展局(旅游局),城工局,城投公司,投资总公司,石油公司,烟草公司,盐业公司,人行,工行,农发行,农行,中行,建行,信用联社,江苏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财保公司,国寿公司,颜单镇,恒济镇,蒋营镇。共31个单位。

第三组:组织部牵头,组织部1人、县志办1人参加。督查单位: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农机局,供电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规划局,城管局,联通公司,文化局,新华书店,教育局(体育局),卫生局,科技局,广电局,党史办,档案局,钟庄镇,高作镇,冈西镇,草堰口镇,宝塔镇。共23个单位。

第四组:宣传部牵头,宣传部1人、县志办1人参加。督查单位:国土局,气象局,统计局,农工办,财政局,发改委(能源办、协作办),劳动局,人事局,外经局,贸易办,粮食局,供销联社,物价局,环保局,计生委,民政局,民宗局,近湖镇,上冈镇,建阳镇,庆丰镇,冈东镇,开发区。共23个单位。

以上通知,希各单位抓紧落实。

                 中共建湖县委办公室  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522

 

四、经费支出官保

这是不用说的,却又是少不了的。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编纂县志当然也是如此。县委、县政府领导向编纂组的同志明确地表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这样也就保证编纂组的同志全身心地投入编稿之中,而不至于为“柴米油盐”而分散精力,影响士气。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