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收存需认真
县志编纂完成了,也可以说大功告成,但是有一项事情不能忘,这其实也是法定的一项工作,那就是编纂期间形成的资料,必须认真整理,并加以封存。这项工作与校核也是相关联的。
我们对这些资料分为九类加以归类,每一类均形成封面,最后装箱封存,箱上也形成封面,同时把装箱的九类封面和各箱封面形成档案收存。
这九类分别是:
第一类为八易篇目形成的篇目,集中在一只讲义夹,外加封面。
第二类是六易其稿及三份征求意见稿的修改稿、两份评审稿的修改稿和一份验收稿的修改稿,各自形成一夹,集中装入两只纸箱,并各自形成封面。
第三类是专家改稿,收存有茆主任和王芳、于海根、周国志、王吉丰各位处长的评审稿修改稿5套,集中装入一只纸箱,并形成封面。
第四类专家评审录音,与上一类一起装箱,并在封面标明。
第五类图照评审稿、验收稿及期间未予采用的图照打印稿,并形成封面。
第六类程序性文书,形成一夹,并形成封面。
第七类核查材料,即各单位根据核查要求形成的上报材料,分成三夹,并各自形成封面。
第八类《资料长编》及搜集的资料,各分成三夹,并各自形成封面。
第九类其他资料,各分成在三夹,并各自形成封面。与除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以外的材料统装一箱,并形成封面。
这项工作是比较烦比较累的,我建议让党史办的几位小青年去整理,既熟悉了历史,又练了脾性,可谓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