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难言
难言倒不是多,也不是复杂,而在于为什么目的去编撰?
风俗这一块,县党史办他们约请了张瑞桢老先生撰写。在与
关于风俗,我很钦佩清光绪本《盐城县志》的实际主编老前辈老同乡陈玉澍。他不信佛,而且痛恨许多人借佛行骗、祸害乡里,从乡间到了盐城县城承编县志时,先和一帮同志者遍砸佛寺,在他所修的县志中对佛教这一块也只刊载可笑可悲可恨的一些情况。我并不是说我也要去砸佛,可没他那个勇气,只是说他在对待风俗习惯的问题上有自己的主张,而且敢于坚持自己的主张,这是非常可敬的。他的兄弟、子孙后来或成为一代宗师大儒,或成为抗日名将,或事业兴旺,可见这与信不信佛完全没有关系。再说句诛心之论,现在所谓信男信女少有不是“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主子,而许多身披袈裟之徒又有几个真的通晓经文,真心向佛,诚愿为民的?这自然也岔开了话头,还是说风俗一章的编纂吧。我想,县志不是一本普通的资料书籍,不问青红皂白,不分是非曲直,一概录存,由于它的官修性质,它就代表着一种主流倾向,在风俗记载上也是如此,必须体现明确的移风易俗的倾向性,对那些陈规陋习不但不予记存,还要加以抨击,不致愚民而误导。
移风易俗谈何易?后来正好我们整个篇目作了重大调整,对这一部分最终还是从简,这里有时间与篇幅的关系,但更有观念的问题。风俗这一部分,我们大家通过讨论,一致赞同,先记载一节《美德新风》,应该说所记述的这些人与事,本身就是了不起的,更何况是在人们道德观念不断沉沦,价值观念不断铜臭化的时代,这更加让人感动,也更加让人有着深深的启发。比如说曹翠花,一位极为普通的劳动妇女,但她能在婚前就抚养自己工友的一对儿女,几十年孝敬公婆、尽心服侍,把为五保老人和部队战士做鞋看成是自己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当儿子欠债难还就变卖家产。由中国伦理学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宁波江北区人民政府联合广西卫视、腾讯网等媒体举办的“中华慈孝节”,其组委会2009年10月16日因为曹翠花“30年如一日播洒孝心”而授予她“当代中华最感人的十大慈孝人物”,这正是社会对她的肯定。我想,绝不会因为她是一位普通的劳动妇女,她身上闪烁的中华民族的道德之光与道德希望就会减色,她是全县人民的榜样,是全民族的榜样。我们的县志就应该记录这样的典范!同时,我们还对陋习抨击而不去录存细节。志书中有这么一段:
解放前,境内颇多迷信活动,赌博、吸毒等陋习为祸甚深。解放后,封建迷信渐被破除,丑陋恶习亦被扫除殆尽。80年代以来,随着开放力度加大,市场经济进程加快,社会经济活动频繁,人们发家致富心切,看风水、求神拜佛、放焰口、算命打卦等迷信活动渐有抬头,赌博活动屡禁不止。此外,摆阔攀比、奢侈浪费之风也愈演愈烈,生日满月、升学升级、乔迁贺搬、奠基开业等常常盛宴豪席。婚嫁之事更是相互攀比,再加上境内旧有闹翁媳的不良习俗,更致丑陋不堪、洋相百出,还名曰“闹发”,实在亟待彻底改变。
这一段有个别同志曾提出异议,但被编纂组其他同志一致抨击,在大家的坚持下,这一段清楚地表明我们自己态度的话语,还是明确地记存了下来,这里再次录存,也是希望诸君能知我心,能易其行。
其实,风俗的研究是很有意义的,关键是要研究本地的风俗,而不是一般性地去研究规范的礼仪,那样全无建湖特点,自然只能是虽有使用价值,却无入志价值。我曾建议县志办等到县志出版后,组织人手专门编写《建湖风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