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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2/4/1 9:10:36  阅读:10382  【字体:
 

建湖县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办法

2012327日县政协十三届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全面提升政协委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规范委员参加政协活动的行为,更好地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水平,推进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依据《政协章程》,结合我县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政协委员职责

1、爱国爱民,遵章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严格执行上级和本级政协会议的决议、决定。

2、调研视察,建言献策。按时出席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以及其它会议,参加县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政协各工作组和联络组组织的学习考察、调研视察等活动,并以提案、社情民意、委员意见等形式提出自己的建议。

3、联系各界,增进共识。发挥政协委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自己所代表的团体、界别、阶层的人士,宣传党政决策意图,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与要求,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凝聚人心的工作。

4、敬业奉献,建功立业。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投身发展实践,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争创一流,在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实践中建功立业。

5、加强修养,创塑形象。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政协理论和专业知识,努力加强综合素养,提高履职能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文明诚信,热心公益,助人为乐,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二、考核奖惩办法

为切实提高委员履职实效,建立履职激励、委员约束、服务保障“三项”机制,实行动态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委员履职档案。每年年终,由县政协各委办会同各工作组、联络组,对每一位委员履行职责、岗位建功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在全会预备会上进行通报,并作为奖惩依据。

(一)履职激励机制。对履行职责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委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1、开展评选优秀政协委员活动。政协委员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在履行“一岗双责”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授予“双好委员”荣誉称号,在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2、设立县政协优秀提案和社情民意单项奖。对撰写高质量提案并被采纳取得实效的,反映社情民意得到上级组织重视并予以批转的政协委员进行奖励。

3、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通过省、市政协刊物和地方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介。

4、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使用。对获得县政协表彰奖励、成绩突出,同时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政协委员,县政协党组按程序向县委及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使用建议。

(二)委员约束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委员,本着以教育为主、教育与惩诫相结合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劝退和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的处理,健全委员约束机制,强化委员队伍建设。

1、委员年内无故不参加全体会议,或虽参加会议未提交书面提案或社情民意,一年内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委组活动的;常务委员无故不参加常委会议的,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2、委员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全体会议、不参加委组活动,或虽参加会议和委组活动,而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提交书面提案或社情民意的;常务委员连续一年无故不参加常委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委员或常务委员资格,劝其辞去政协委员或常务委员职务,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委员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程序撤销委员资格。

(三)服务保障机制。县政协机关要积极为委员履职创造条件,便于委员知情知政、参政议政:

1、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形势报告会、情况通报会、专题讲座,及时为委员订阅杂志,印发《政协简讯》,提供学习资料等,帮助委员拓宽视野,知情明政,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2、认真做好委员来信、来访、来电的受理、督办、转办工作,保证反映社情民意渠道的畅通。

3、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定期开展走访委员、委员约谈、座谈研讨等活动,通报情况,听取意见。

4、对委员所提意见、建议及时整理报送给相关部门,并将采纳情况反馈给委员,充分发挥委员履职的积极性。

5、关心委员的工作生活,帮助委员协调工作中的矛盾,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6、保障委员的正当权益,主动与委员所在单位协调联络,保证委员履职的时间和待遇。委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迫害的,县政协将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保护。

本办法经县政协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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