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建湖文史网 > 人物春秋 > 文明楷模 > 正文

让青春在基层绽放光彩(文萱)

发布日期:2016/5/20 8:45:25  阅读:1967  【字体:
 

 

走出校门至今,高作人民法庭副庭长罗海峰在基层走过了10多个年头。这10多年里,他勤奋工作,无私奉献,赢得了满满的赞誉。2012年,他被表彰为“盐城市十佳法官”;2013年,被省高级法院记个人二等功;2014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基层试金

 

20026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的罗海峰,在父亲的影响下,来到了离县城最远的上冈人民法庭,干起了书记员。

如何迈好从法第一步?他想起了心中的榜样——可敬的父亲罗学文。父亲入伍前只有初中文化,靠自学娴熟地掌握了过硬的军事技术,转业到法院后认真学习,稳打稳扎,业务精湛,本领过硬。

罗海峰就像拧紧钟表的发条,除了开庭、值班,就是啃书、求贤拜师。春去冬来,刑法、民法等10多部法律专著,他全部自学完毕,学习笔记记了厚厚一摞,笔芯用了无数盒。这年,他旁听了老庭长30多次庭审,现场聆听调解方法和技巧,学到了做群众工作的一套“绝招”。

天道酬勤。罗海峰的汗水没有白流,他借助人民法庭这块“磨刀石”很快实现“蜕变”,不仅熟练掌握了书记员业务技能,而且顺利取得了法律从业资格。罗海峰用了5年时间,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书记员成长为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成了所在法院对外的一张最靓丽的名片。

 

勇挑重担

 

2010年以来,罗海峰办结各类案件500余件,化解各类纠纷300余起;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近百件,结案率达99.34%;办结案件连续名列全院榜首,办结案件无错案、无发改、无信访。这是罗海峰五年多来办案的一份成绩单,可圈可点。

高作人民法庭庭长李军告诉笔者,罗海峰身上具有超越年龄的精神力量与使命担当,困难面前不畏惧,重压之下不退缩。

原告建湖鑫森管阀件厂与被告武汉某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有着多年业务合作关系。2013年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被告方拖欠原告方加工费70余万元未支,造成该厂资金链断裂,陷于半停产状态。鑫森管阀件厂将该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建湖法院受理案件后,罗海峰立即奔赴武汉。当他抵达目的地后,首先郑重向被告出示原告证据,并向其宣讲法律。随后,他以案释法,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不仅支付全部欠款,而且额外支付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1.5万元。

翻阅该庭服务企业的台账,近几年来,罗海峰共走访企业60余家,为企业解决涉法问题50多件,妥善审理26起涉企案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10余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

 

心系百姓

 

由于业务能力突出,罗海峰被高作镇党委聘任为涔庄村党总支副书记。他十分看重这个“头衔”,他说这是当地老百姓对自己的信任。

刘某在修理浴室电路时,不慎摔倒受伤,中枢神经损伤,腰部以下全无感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妻子陈某不离不弃照顾了5年。看着陈某日益消瘦憔悴的脸庞,刘某深深地陷入自责,是自己拖累了妻子,她应该有新的归宿和生活。于是,他时常以死要挟妻子离婚。陈某多次被逼无辙,无奈请罗海峰帮忙。

“这个案子怎么判决为佳?判决离婚,陈某解脱了,刘某估计很快也会了断残生。判决不离,刘某心里肯定不安。”深夜无眠,挂着点滴和尿袋的刘某的形象一直在罗海峰的脑海里浮现。

再三斟酌,罗海峰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离婚不离家。罗海峰将这个想法告诉了双方,刘某、陈某欣然接受。刘某生活起居仍由陈某负责,财产各半享有,刘某身后财产归陈某所有,陈某如果再婚仍住在双方共同所有房屋内照顾刘某。

如今,村里群众只要碰到什么棘手的难题,就找罗海峰。他从不拒绝,总是认认真真帮助解决,直到让百姓满意为止。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查看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