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从政点滴事(王锦湘)
我出生在一个世代农民家庭,到了我们这一辈,由于党的培养和我本人的努力,有幸走上从政的道路,当上了科级干部,说真的,当时我既感到高兴,同时又感到是一种责任。我当上基层领导干部之后,父母曾对我说:“你是农民的儿子,当干部不能忘本,要为民众干实事,做好事。”如今母亲已欢度了百岁华诞,我也近古稀之年,四代同堂,尽享天伦之乐。可每当回忆起我从政的点滴往事,仍仿佛就在眼前。
干部都来自群众,我一直以平常的心态当干部。1976年,我当上了冈西公社革委会副主任,这虽是一个比“芝麻官”还小得多的职务,但在家乡偏僻的小村里,人们都刮目相看,可我从没把自己从乡邻中分离出来。每当回到村里,仍和往常一样喜欢串串门,与大家谈谈心,拉拉家常,人们也都还习惯地称呼我“王二哥”。我也尽自己的能力为乡亲们做些有益的事,为家乡公共福利事业建设献点爱心。在我工作的公社和蹲点的大队里,我与群众打成一片,早晚时分,群众都喜欢到我住的宿舍里和我谈天说地,亲密无间。哪家有了困难,我去嘘寒问暖,哪家有了好事,我去道喜祝贺。一些熟悉我的群众到公社所在地西吉庄赶集,也常常到我家小坐一会,亲亲热热谈上一阵子,如同自家人。我做干部也曾有过多年工作不变动、职务不上升的经历,但我心不怨、气不馁,保持平常心境,高高兴兴地在原地“踏足”,精神饱满地开展工作,年年受到上级的表彰奖励。后来,也有过几次得到提拔任用,“春风得意”的岁月,我没有自满和张扬,只是感到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担子更重了。到了退二线和退休的年龄,我愉快地办了手续,并没有什么失落感,认为这是人生规律。心中无奢求,宠辱不觉惊,得失皆平淡。
当干部需要有一定的才干和经验,我是在工作实践和向群众学习中逐步成长起来的。我担任冈西公社革委会副主任时,才刚满30岁,不怎么熟悉农村工作,缺乏领导农业生产的经验。当时,我蹲点的双墩大队朝坊生产队的王其明当队长近20年,于是,我便诚恳地向他讨教一年四季的农事安排,稻、麦、棉的栽培经验和农业劳动技能。老干部王茂华,“文革”前曾担任过公社党委副书记,我就拜他为师,经常登门请他传授领导工作经验。1991年,百年未遇的特大洪灾降临我县,当时我在钟庄乡任乡长,该乡是全县有名的“锅底洼”,灾情严重,险象环生。为了有效抗击洪涝灾害,我问计于百姓,求教于老农,请熟悉本乡地势水情和有丰富治水经验的朱友龙、季开华等老同志出谋划策,作出了联圩抗大灾等一系列抗洪救灾决策和措施,组织群众坚守圩堤、闸口和坝头,充分发挥机、泵、站的排水功能,最终彻底战胜了洪灾,全乡无一处破圩倒坝,无一亩农田绝收,大灾之年获得了好收成,成为全县抗洪救灾的先进乡,受到市、县的表彰奖励。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我体会到,当不好群众的学生,便做不好群众的领导,就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干部是一个身份,更是一份担当,一种责任。因此,我从政40载,对工作可以说从不敢懈怠。记得在冈西公社任革委会副主任时,我被分工在西南片,离公社所在地有十多里路,工作在下面,常年吃住在下面。“四夏”大忙时,为了不误农时,除了到公社开会,我一天也不回家,还常常同群众一起割麦、栽秧。1991年抗击特大洪灾期间,我夜以继日地战斗在第一线,发高烧达39℃也未离开阵地;小家庭紧靠乡政府,洪灾险情排除前,我没回过一次家。我担任县民政局局长近7年,这是一个“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的工作,民政工作无闲日,到了年根岁底就更忙,为了能使困难群众过好年,我带头值班、接待和安排,那几年我难得与家人一起吃年夜饭,新年的钟声快要敲响的时候,我和局里的同志才回家过年。尽力尽职了,心里就踏实,就感到无愧于“人民干部”这个称号。
群众对干部寄托着厚望。工作中,我尽力顺应民意做些对群众有利的实事。在冈西工作期间,一次我去沿河大队办事,路经蔡港大队,看到一座小桥的桥板多处断缺,且桥两头严重塌陷,小学生上学只得爬着过桥,担惊受怕,很是危险;老人们都望桥兴叹。为此,我马上找来大队书记陈兵商量解决办法,我身体力行,和大家一起动手,于当天便把桥修好,将土扛实。1989年春天,我到钟庄乡当乡长不久,有一天,阳光灿烂,工业公司郑尧来同志来找我谈工作,还穿着高筒靴,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说农民街与钟兴路交汇的地方,路面年久失修,土翻路毁,下水道堵塞,前几天下雨,一直积水很深,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很大不便。于是,我当即决定召开乡长现场办公会,研究小街整治方案,经过抢修,很快疏通了下水道,并通过多方筹措资金,修筑了一条500多米长的水泥路面,使得小街面貌焕然一新,群众拍手叫好。1992年初,我到草堰口乡任党委书记,见到小街居民区的房屋砌得很不规则,小区内道路弯曲狭窄,居民通行困难。有的群众手里拿着钱,不知在何处建房为好。经过反复论证,乡政府调整了集镇建设规划,决定新开辟一条大街,深受群众欢迎。新街建设期间,干部群众忙得热火朝天,新街建成开市那天,街上人头攒动,人们敲锣打鼓,兴高采烈,集镇居民家家户户自发燃放鞭炮庆祝,大家把这条新街命名为“幸福大街”,草堰口人至今谈及此事,还啧啧夸赞。群众事情无小事,我觉得我们干部切不可因善小而不为。
群众是干部的衣食父母,而群众又往往趣称干部为家乡“父母官”,一句简单的口头禅,包含着沉甸甸的责任。因此,我在从政期间,能够注意体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1978年,我在冈西公社两港大队蹲点时,朝阳生产队社员朱克照家境极其贫寒,他经常生病,无钱医治,躺在床上呻吟。我知道后,马上登门看望,并想方设法送他去县人民医院治疗,他一家人齐夸共产党好。我把改善民生作为要务,喜做乐为。担任县民政局局长期间,我在访贫问苦中,发现全县各乡镇都有一些因重病和特殊天灾人祸致贫的特困户,住房非常简陋,有的甚至无房居住。经过认真调研,以县民政局名义专题向县委、县政府作出翔实书面报告,并建议在全县实施“百户安居”工程,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县里专门下发文件,发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和社会各界为无房户、危房户建房,这一做法坚持了数年,深得人心,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我县还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早落实残疾人就业安置政策,先行执行五保户集中供养办法。这些,都为弱势群体带来了福祉。我们的做法,先后在省、市民政工作会议作了典型发言。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让他们过上好日子,我认为这是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
每个干部手中都有大小不等的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能成就事业,也能伤及自身。我在从政用权时,总是敬畏法纪,如履薄冰,要求自己小心谨慎,公正办事。在县民政局局长任上,我自觉把权力关进“笼子”,坚持在阳光下用权。当时民政局最热点的工作是退伍军人安置和救灾救济款分配。对退伍安置,我们实行阳光操作,采用“积分”的办法安置,即根据退伍军人军龄长短、奖惩情况、文凭高低、政治内涵等十一个方面逐项记分,最后累计总分,公布上墙,同时将县政府决定录用的岗位对外公布,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然后从高分到低分,由退伍军人自我选岗,保证了安置工作的风清气正,受到了退伍军人和社会的一致好评,不少县、市(区)来我县学习,效仿我们的做法。救灾款分配,则严格查灾核灾,按灾情大小和损失多少发放到灾区,专款专用。救济款分配,则以乡镇人口、人平收入水平和乡镇经济类别等为基础,再按该地当年受灾情况合理分配到乡镇,避免了不正之风的发生。我深深感悟到,公权公用,权为民用,面对党旗心不愧,面对百姓心坦然。
悠悠岁月人生路,难忘从政件件事。如今,这些如烟的往事,随着时间的推移,将逐渐被人淡忘,而作为亲历亲为的当事者,则深深地映在记忆的长河里,始终感到所做的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都是应该的,这样做了,就觉得不愧党和人民的培养,不愧父母的嘱托,不愧自己的人生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