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庭元:与小岗农民共创中国农村改革历史(王学言)
陈庭元:与小岗农民共创中国农村改革历史(王学言)
2007年4月3日,82岁的陈庭元在合肥因病与世长辞。
在他的讣告里,有这样一行字:“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庭元同志,1925年12月生于江苏省建湖县……”
陈庭元,与安徽省凤阳县小岗农民一起开启中国农村新纪元,这位中国改革标志性的人物,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建湖人!
几经查询,我们找到了建湖县近湖镇胜利村林北组61岁的沈喜丰,他是陈庭元的亲外甥。陈庭元病重期间,他在病床前服侍了很长时间。
这年的9月3日下午,我们和沈喜丰一起驱车直奔合肥市屯溪路省人大家属区陈庭元之子陈新兴的家。当晚,在安徽电视台文体中心工作的陈新兴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我父亲1942年前在建湖老家读私塾。1943年至1945年在建湖县近湖乡务农,先后任建湖县镇南乡财粮主任、青年主任(不脱产)。1946年1月入党,同时正式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1月起,先后任建湖县镇南乡支部书记、建湖县建湖区区长。”陈新兴说,1948年因安徽工作需要,陈庭元调任安徽肥东县工作,1977年12月至1981年3月,任凤阳县委书记、滁县地委常委;1981年3月至1986年4月,任滁县地委副书记兼凤阳县委第一书记、行署专员;1986年4月起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4年6月离休。曾是党的十二大代表,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我父亲跟凤阳很有缘”,陈新兴说,早在1958年大炼钢铁时,他在滁县主管农业生产,因为反映大批劳力炼钢铁而使庄稼无人收割,粮食生产受到严重损失等问题,先是受批判、被斗争,接着被关押,最后被赶到凤阳县武店公社劳动改造,以观后效。1959年,又被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帽子,“发配”到淮河岸边劳动。1962年陈庭元平反了,仍到滁县当县长。他用自己的双脚丈量了全县的山区、平原,大路、田埂,和农民心贴心。在“文化大革命”中揪斗陈庭元时,农民跑来对造反派说:“你们把陈庭元交给我们吧,我们叫他干生产队长。”
1977年岁末,时隔20年后,51岁的陈庭元从滁县地区农业局长岗位上调任凤阳县委书记。可迎接他的仍然是光秃秃的山岗、荒漠的田野,破败的农舍,逃荒的人群……
有人说凤阳人有要饭的习惯,“我父亲一听别人这样说就来气。”陈新兴告诉我们,陈庭元曾火冒三丈地骂道:“屁话!这是对农民的污辱,没有一点感情。不是饿得要死,谁还出去要饭!数九寒天,冰天雪地,你去要饭试试!”
但怎么才能让群众吃得饱不要饭呢?
陈庭元在马湖公社调研时,发现这个公社前倪生产队试行了一种叫“包产到组、联产计酬”的责任制,群众积极性空前高涨。一年下来,队里社员吃饭问题解决了,集体经济壮大了,还建起了生产队队部和4间高标准的大炕坊,过去欠国家的贷款也还了,还备有生产资金。
可这种责任制与当时的中央精神不一致。他思考良久对公社书记说:“你既然干了,怎么办呢?到秋季再说吧!”
就这样,陈庭元以不公开的方式,支持了马湖公社的“包产到组、联产计酬”责任制。
“1979年春天,当他得知小岗村18位农民秘密‘大包干’时,也采取了跟‘马湖办法’一样的方法处理。”陈新兴说,凭着父亲几十年对农村的了解,小岗的分田是改变现状的直接办法。但陈庭元知道如果现在就推开,一是要冒极大的政治风险,会使得这样的改革中途夭折,再一个也缺乏对当时反对者的说服力。直到次年秋收,小岗村迎来了大丰收,全队踊跃向国家交售粮食,终结了23年未向国家交一粒粮的历史,归还了国家贷款,留足了集体储备粮和公积金,家家户户过上了丰衣足食的日子。这时陈庭元把包干到户的形式公开出来,凤阳县委颁布红头文件,在全县推广小岗村的经验,由此引发了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变革,由此亿万中国农民的命运发生的根本的变化,中国的改革也终于在最基层得到了真切的回应。
9月4日上午,我们又驱车来到凤阳县的小岗村。我们采访了当年的18位摁手印签下生死状之一的严立坤。72岁的严立坤得知我们是从陈庭元家乡来的记者,热情地说:“我的妈呀,你说的是‘老元子’啊,我们村没有一个不想念他的。”一提到陈庭元,严立坤立刻打开话匣子。
“他啊,一点架子也没有,和我们都谈得来,特别是我们偷偷包干到户后,他见我们干活劲头足,就鼓励我们继续干。”严立坤说,“他没有责备我们一句,但我们知道捅了个大马蜂窝子了,他是县里的头啊,实际上他自己顶着的压力比我们大多了!”
“我们的秘密公开后,他还和以前一样,常到我们这里看看,我们后来干脆不叫他陈书记了,就都叫他‘老元子’”。严立坤说,“老元子”后来调到地区和省里,还是不忘凤阳,不忘小岗村,只要有时间,他就到小岗转转。
“老元子”去世后,小岗18位摁手印中的12位健在者全部赶到省城,见了“老元子”最后一眼,他们打出了“‘老元子’一路走好”的白布横幅出来,表达了对这位同患难的老领导的尊敬之情。
与农民在一起拉呱聊天是陈庭元最开心的事(1980年冬于凤阳)
人物档案:陈庭元(1925.12-2007.4),男,建湖人,1946年入党。1946年至1948年在建湖县工作,后调至安徽省工作,1977年起任凤阳县委书记,任中所辖的小岗村在全国率先“大包干”。1986年4月起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4年6月离职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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