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与洋人抗争的清官马为瑗(李世安 金之愚)
晚清时期,世居马厂(今建湖县建阳镇马厂村)的马姓人家是盐城县的名门望族。据当地老人们说,光绪初年,学院林曾赠给马家一块匾额,上面赫然写着“乡闾硕望”四个鎏金大字,可惜在“文革”中,这块匾被劈成碎片,当木柴烧了。乡老们还记得他家大门上有一副对联,上联是“庭悬南郡太守授生徒帐”,下联是“家有东汉将军诫兄子书”。
马为瑗,兄弟中排行老五,幼年就读于马氏读书精舍——后乐堂(取宋代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之义),受到良好的基础教育,光绪七年(1881),马为瑗以第二名的成绩考入盐城县学。次年,与其兄马为瑄“同膺乡荐”,一时传为佳话。接着,他又得到瑞安黄体芳和长沙王先谦两位经师的悉心辅导,学业更是大有进步。
正当少有大志的马为瑗潜心攻读之时,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先后与英、俄政府签订了《烟台条约》与《伊犁条约》,对此,马为瑗痛心疾首,愤慨异常,再也无心埋头读书。他投笔奋袂而起,决意早日踏上仕途,为国效力,旋以廪贡生的身份纳资进京,被授任为东城兵马司指挥。两年后,即光绪十一年(1885),他取得知县资格,赴顺天府(今北京)候补。光绪二十六年(1990),英、美、德、法、俄、日、意、奥等八国联军侵华,慈禧挟光绪帝出城西逃,京城官员也大半离去,身为平粜局长的马为瑗却临危不惧,坚守岗位,不但保住了粮库,而且“出仓粟三百石,济危城民食”,还把平价售粮所得的两千两白银如数点交善后局,以备公用。马为瑗此举,受到了顺天府伊的褒扬,“嘉其能,委署东安”(语见《盐城县志》)。不久,他又先后被调至三河、丰润、大城、宝坻等地任知县达十数年之久。从一八四零年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之时起,帝国主义列强除对我国进行军事的、经济的侵略外,还派了许多传教士(牧师)来华,广设教堂,以“传教”为名进行思想文化的侵略。许多传教士和教徒中的不法分子常常以权仗势,欺压民众,以致“民教相仇”,势难两立。乡民深受其害,愤而捣毁教堂,赶杀牧师。洋人以此为借口,向清廷索要巨额赔偿。东安、三河、丰润、宝坻等县,地处京畿,此类案件更多。马为瑗署理东安时,县城内法国教堂被乡民拆毁,法籍牧师直接找到清廷北洋大臣兼直隶(今河北省)总督李鸿章索赔。李慑于洋人威胁,承认赔银十万两,给洋人重建教堂。马为瑗得知,深感不服,“抗疏力争”。李鸿章拗他不过,遂将赔银减为两万两,仅为原允赔银的五分之一。对那些倚仗洋人势力掠夺乡民财产的不法教徒,马为瑗查明实据后,亲自督率兵勇,逮捕了其中一批首恶分子,并依法一一判刑,无使幸免。马为瑗这一行动,大长了中国人民的志气,也触痛了洋人的神经。法国公使为此向清廷提出“抗议”,顺天府尹遂招马为瑗与法国牧师公堂对簿。在堂上,马为瑗列举大量确凿的事实,提供充足的罪证,理直气壮,义正辞严,驳得牧师哑口无言,窘态毕现,悻悻然俯首而退。公堂上下人等以及出庭乡众,无不感到吐气扬眉。顺天府尹见马为瑗有胆有识,敢作敢当,对他更加器重,竭力支持他施政于民。光绪二十九年(1903),马为瑗在丰润任知县时,大力兴办学校,向青少年传授科学知识和爱国道理,以对抗洋教,又设劝学所作为管理学校的机构;对出国留学的学生也给予多方资助,鼓励他们学好本领,报效国家。
马为瑗做了十五年的官,署理过八个州、县的政事,一贯严于律己,洁身自好,从无贪墨之举。其间行装往来十分简朴,可谓箧无长物,与平民几无区别。十五年的官场生涯也使他更清楚地看到了清廷的腐败。故而辞职以后,就积极筹资开发遵化、承德的煤矿资源。可惜准备工作刚刚就绪,他便因劳累过度,不幸逝世于北京,终年五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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