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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情怀》第四章革命姻缘

发布日期:2012/10/18 15:24:03  阅读:3230  【字体:
 

 

 

在抗日战争期间,发生了一件对王俊一生关系十分密切而又至关重要的事。

 

1943年初夏,建阳县楼夏镇还在日伪统治之下。楼夏镇当时是建阳县的一个名镇,交通较为方便,船只经常往返泰州。当地一个富绅夏嵩(夏逸凫)是日本早稻田大学毕业的,在镇里创办了群英中学,培养了不少文化人。

 

离楼夏镇四五里远的梅塘乡洪夏庄,有一个书香门第的夏家,过去曾是名门旺族,在当地颇有影响。夏氏兄弟夏儒庆(号祝三)、夏儒康(号达伍)、夏儒廉(号百克)3人都是小学教师,思想进步,拥护共产党、新四军。

 

他们的爷爷兄弟3人都是地主,两个姑姑和5个姨娘家也是地主。父亲夏启儒,特别崇拜孔子,读书较多,礼教严格,当过医生和私塾先生,附近人家有红白喜事请他去写对联、条幅等。

 

那时家庭殷实,父母让8个子女都读书。夏祝三从《三字经》、《百家姓》读到《春秋》、《左传》,在私塾属于最高学历了。他小时侯,父亲点上一支香,让练字,香烧灭了才能休息。常常在一尺多见方的吸水砖上一练就是半天,所以真、草、隶、篆写得都很漂亮。受父亲从教行医的影响,师从建阳县著名中医儿科医生熊加旺,刻苦钻研诊疗技术,成为一名儿科医生。夏祝三后来改名夏淦泉,新中国成立之初,参加创办了建湖县人民医院,担任医院党支部书记,不久担任建湖县文教局副局长。

 

老二夏达伍较早秘密参加了共产党,父亲很封建、固执,认为是通土匪,罚他跪地,挨打,晚上不让出门。

 

20世纪三、四十年代,夏氏家族己衰败,夏启儒夫妇去世后,家境更是每况愈下,但还有几十亩地,门第还在,门风传承。

 

为了孤立、打击盘踞在楼夏镇的日伪反动势力,收复失地,游击一区党委书记秦加林指挥游击队在楼夏镇周边活动。王俊作为游击队指导员,分管这一带工作,常常在群众大会上演讲,宣传党的政策,发动群众歼敌。王俊召开会议,夏氏3兄弟积极参加。王俊安排他们做些事情,都做得比较好。

 

一天中午散会时,老大夏祝三说:“王指导员,你到我家吃饭吧!”小学教师是小知识分子,是团结对象,而且夏祝三表现不同一般人,所以没有顾忌,就答应了。(当时民运队的同志由民主政府一个月发30斤大米,后来发40斤粮票,在群众家代饭交粮票,一般一两个月民运队和农民结账,付给粮食。)

 

到了夏祝三家,王俊见到一位皮肤白皙、俊秀的女青年,夏祝三介绍说“王指导员,这是我的二妹,叫夏儒妍。”

 

夏儒妍文雅地点点头。

 

这是王俊、夏儒妍第一次见面,见就见了,谁也没有在意。

 

当时王俊已到婚娶年龄,有人给他说媒,有的姑娘主动向他表达爱慕之情。后来说媒的人多了,他明确表态,“这个事现在不考虑,等打倒日本鬼子再说。”

 

那时,有文化的夏儒妍也该婚嫁了,说媒的人也较多。门当户对思想较浓的3个哥哥感到,父母过世了,他们要帮着做主,如果嫁个不合适的人家对不起二妹。经过比较,有3家可以考虑,但都不太滿意。有的经济上说得过去,但书读得少。有的读了些书,可家里穷。究竟同意哪家呢?他们拿不定主意。还是大哥有办法,说:“我们求个签,问问父母。”

 

他们求的不是正规的那种有上、中、下3种释文的竹签,而是自做的纸签,即在同样的4张纸条上分別写了3家的姓和“让一让”(即等一等)3个字,捻成卷,放在量米用的毛竹升子里。做好准备后,把升子放在父母的牌位前,点上蜡烛和香,兄弟3人向父母牌位磕头,默默祈祷:你们同意儒妍和扛哪家定婚,就让我们抽那个签。3家都不同意,就让我们抽“让一让”。跪拜祈祷完毕,大哥把升子晃了晃,虔诚地用筷子夹出一个纸签,打开一看是“让一让”。兄弟3人和二妹都认为是父母显的灵,知道应该怎么办了。此后由大哥出面,对媒人说暂时不谈,人家也就不再来了。

 

中国人相信缘分。缘分就是本来不可能的事变成可能。

 

这“让一让”,就“让”了一年多,后来遇上了王俊,也许这就是缘分。

 

王俊在夏祝三家吃饭后,哥哥和嫂子们几次在儒妍面前说:“王指导员人好,能干,长得也貌堂(即帅气)。”儒妍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晓得他们的用意。

 

门当户对思想更重的婶娘知道,说:“不行不行,二姑娘念了那么多书,怎么能找这么个人家?我听说了,他家太穷。”

 

婶娘的话是有根据的,村里一个青年和王俊在一起打游击,曾到过王俊家,回来说“他家小茅草屋很矮,弓着腰才能进去。”

 

婶娘婶娘,婶子如娘。婶娘这么说,哥哥听着,不敢回嘴。儒妍听了,也没敢吭声。

 

那时,受“三从”、“四德”封建礼教的束缚,女孩在婚姻问题上是没有自主权、发言权的。但儒妍在想,看看再说。

 

王俊带领游击队在楼夏镇活动,不少群众听他讲过话或有所接触,夏儒妍悄悄得知人们是很信任、支持他的。特別是二哥二嫂常夸王俊,她渐渐认可他了。

 

事物的发展变化,客观环境的影响是很大的。王俊虽说婚姻问题现在不考虑,但在当时的具体情况下,实际上还是考虑了。经几次接触,王俊对夏儒妍有了了解,产生好感。她家除3个哥哥外,大姐已出嫁,下有3个妹妹。她上过七、八年私塾,敬仰孔圣人。受传统文化影响,知道怎么做人,特别是怎么做好一个女人,培养了勤劳、诚实、俭朴的品德。她会操持家务,自己纺纱、织布、秧瓜、种菜,协助哥哥嫂子领着3个妹妹艰难地生活。

 

有一件事,促使他们感情进一步加深。

 

1943年初夏,盘踞在湖垛镇的日本鬼子下乡“扫荡”,王俊给夏儒妍的三哥夏百克一支手枪,教他怎么使用打敌人。可他不敢用,晚上鬼子走了把枪又还给王俊,说话中流露出很害怕的样子。夏儒妍在一旁,对哥哥说:“你的胆子怎么这么小,人家王指导员是外地人都不怕,你是本地人怕什么?”

 

在当时王俊的思想里,看一个人首先看他对抗日的态度,还要看勇敢不勇敢。夏儒妍这位普通的农村姑娘能说出这样的话,王俊觉得她思想好,心里很佩服。

 

后来经王俊动员,夏百克参加了新四军,到设在阜宁的抗大五分校学习。

 

也许是上帝的安排,那天王俊在路上正巧又碰到了夏儒妍,便问:“你到哪儿去啊?”夏儒妍说:“送哥哥去抗大五分校了”。接着又说:

 

“王指导员,谢谢你!”

 

“什么事谢我啊?”

 

“我哥哥不是你动员他去的吗?”

 

当时王俊在婚姻问题上很守旧,没事不和姑娘们多说话,几次和夏儒妍接触,感觉她已经喜欢自己了,两人便多说了一会儿。夏儒妍知道王俊的经历,还没有结婚,很高兴。

 

可王俊没有明确表示对她的态度。他不是不想表态,而是有个难题没有解决啊!

 

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一直沿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习俗,剥夺了一代代人的择偶权利,酿成无数家庭悲剧!王俊家里穷,13岁那年,好心的王恒久大哥怕他今后娶不上媳妇,将本村姓朱的一个7岁小姑娘介绍给王俊。王俊不知订婚干什么,不同意。妈妈说:“你小孩子,不要管。”母亲向人家借了点钱送去作定婚礼金,写了婚约。王俊上门那天,小姑娘害怕、害羞,躲了起来,根本没有见上面。后来虽然见过面,但不久王俊去上海做工,返乡后没几天就参加了新四军,10年和这姑娘没有多少联系。王俊想,我和她没有感情基础,不可能厮守终生。我喜欢夏儒妍,但不能把这姑娘担在“山坝上”,得解决好。他把想法告诉妈妈,妈妈开明:“你长大了,你的事你自己做主吧”。王恒久大哥得知,说:“是我们做的媒,还得我们去说。”这姑娘父母也是朴实厚道的贫苦农民,通情达理,知道定婚礼金不要退了,他们很感激。在打好招呼的基础上,王恒久妻子带王俊去拜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婚约解除。

 

当时兵荒马乱,王俊工作繁忙,难得和夏儒妍见上一面,那天他路过洪夏镇,这才得便和夏儒妍倾心交谈。

 

王俊说:“如果你参加革命的话,我们就能好起来。”夏儒妍明白王俊的意思,他是要找个志同道合的人,她认真地点点头,表示认同。

当时,夏儒妍受3个哥哥抗日思想影响,思想也很进步。此后,当地有抗日报告、民运活动,王俊就让人通知夏儒妍参加。

 

1943年底,王俊、夏儒妍私下有个文字协议,叫定婚书。内容是:王俊、夏儒妍自愿订立婚约,准备在1946年结婚。在这期间,夏儒妍必须参加抗日战争。还有双方要遵守承诺、保持联系、互相关心等几条誓约。

 

在抗日根据地,新四军积极动员青年参军。时任建阳县县委书记的树海的侄女、后来夏儒妍叫她树大姐的同志在县文工团工作,她的外公外婆家在洪夏庄,常来走亲戚,熟悉这里情况。知道夏氏3兄弟已投身革命,夏儒妍思想进步有文化,便动员她参加抗日。经树大姐介绍,家人支持和恋人鼓励,夏儒研于19453月勇敢地走出家门,参加了建阳县文工团,成为新四军中的一名女战士。为了便于工作,不牵扯家人,她将名字改为周琳,一直沿用至今。

 

女儿儒妍参加新四军,这是父亲夏启儒生前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的。更使他感到意外的是,他们的三儿五女除大闺女去世早外,其余7人都先后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部队、地方干部。儒妍在国家物资部任人事劳动司办公室主任(正处级),离休后享受副司级待遇。

 

夏启儒先生啊,您可知道世道变了,中国共产党决心推倒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是为了民族独立,国家富强,人民过上幸福生活!子女们参加革命是顺应历史潮流,应该理解和支持。他们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贡献,也得益于您让他们读书和严格的家教,您九泉有知,应该感到欣慰和自豪!

后来县文工团解散,党组织安排周琳到设在淮安的新四军印钞厂当会计。在印钞厂工作一段时间,周琳又被调回到建阳县,在区委书记陈秀同志领导下,在大崔庄一带搞土地改革运动和减租减息斗争。

 

1946年,王俊、周琳准备履约结婚。当时干部结婚条件是285团、356营,即28岁、工作5年的团级干部和35岁、工作6年的营职干部经批准才能结婚。王俊符合营级干部条件,建阳县委书记树海批准同意他们结婚。根据规定,批准结婚后,有了孩子,党组织负担每个孩子每月40斤大米的保姆费。

 

那年10月,王俊、周琳穿着部队发的衣服,一起走到王俊老家蒋王村陆陈庄,母亲、大哥等家人非常高兴。虽然没有布置什么新东西,但亲朋好友来祝贺,仍喜气洋洋,热热闹闹。按当地风俗,新郎、新娘跨火盆、拜堂后,突然听到枪声。原来是国民党军队打来了,王俊、周琳马上躲避。他们在家住3个晚上,就回部队的各自单位。

 

转自《盐城人在北京网》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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