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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和合作社制度在建湖(姜永宏)

发布日期:2011/10/17 16:34:28  阅读:4094  【字体:
 
 
    我县是组建合作社和推行合作社制度较早的地区之一,始于上世纪40年代初,距今亦有70多年。70年合作社发展史,大体可分为初始创立、全面推行、曲折起伏、改革发展、探索创新等5个时期。
 
    一、初始创立时期(1941—1949年)
    抗日战争前期,随着盐阜解放区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商业逐步恢复,建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组织起来,开展生产自救,其时在湖垛成立的柴草运销合作社(每股1元,抗币)就成为我县最早的合作社组织。1944年原建阳县3区伍港组建了纺织合作社(每股3斤棉花,熟花),1945年5区蒿黄乡组建了运销合作社(每股5元,抗币)。到1945年底,整个建阳县已有纺织、运销等合作社6个,社员3422人。
    1946年3月,建阳县人民政府成立纱布交换所,组织群众纺纱织布。当时全县共有纺车568架,布机467台,参加户数511户,合作组59个。1948年撤销纱布交换所,成立生产推进社,帮助群众解决资金、种子、工具等方面的困难,推进合作事业。同年,生产推进社在伍港、修智试办供销合作社,发动农民投股入社,为全县供销社的建立奠定了初步基础。1949年生产推进社先后改称为生产合作推进社、合作推进社,同年9月和12月,利民(芦沟)供销合作社和兰成(庆丰)供销合作社成立。1950年,单庄(颜单)、孟庄(恒济)、钟庄、高作供销合作社相继成立。同年10月,县合作推进社改名为县合作总社。1951年7月,随建阳县改为建湖县后,建阳县合作总社改名为建湖县合作总社,至年底,入社社员12.55万人,股金12.77万元。
 
    二、全面推行时期(1950—1957年)
    新中国成立后,我县合作社制度得到全面推进和发展,至1950年底,全县已登记合作社24个,暂缓登记的合作社7个。1953年元月,江苏省建湖县合作社改名为江苏省建湖县合作社联合社,内设秘书、组导、财会、计统、干部、生产、供应、推销等8个科,定编39人。1954年11月,县合作社联合社改名为建湖县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在搞好农副产品购销的同时,积极开展日用工业品的供应,满足群众需求。合作社内部推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1951年12月、1955年1月和1956年11月先后召开了三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县社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及领导人。按照国家规定,合作社对部分物资实行计划管理,1953年食油试行限量供应,粮食实行统购统销;1954年棉花实行凭证供应;1955年起,供销社由于营业税不再享受优待,因此也取消了对社员的商品优待价,改为股金分红。1956年6月,县供销系统首家工业企业——建湖县淀粉厂建成投产,主要生产药用淀粉。1956年10月颜单繁殖场成立。随着国营商业的建立和发展,供销合作社逐步将已开展的业务进行了移交。1955年4月起,供销合作社的粮食代购代销业务全部移交给粮食部门;8月份起,供销合作社原经营的木材和使用的塘口、器材也全部移交给木材公司;1957年6月起,棉布、百货、文化等日用工业品业务移交给国营公司及其遍布全县的下伸点,瓷器、陶器、土纸等日用杂品仍有供销合作社经营。
 
    三、曲折起伏时期(1958—1978年)
    1958年3月,县供销合作社与县商业局合并办公,对外则挂两块牌子,使用两枚公章。同年9月,上冈轧花厂成立。1959年,基层社下放给人民公社,改称××公社供销部。1962年2月,局、社分开,基层社也同步恢复,并以公社所在地冠名。年底,县社召开了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1963年3月,近湖供销合作社和湖垛镇市民供销合作社合并,成立湖垛供销合作社;同年8月,智谋(冈东)、草堰供销合作社并入上冈供销合作社,孟庄供销合作社并入单庄供销合作社(次年又恢复)。当年全系统精简下放职工151人。1966年4月,县社决定在农村生产大队建立代购代销店。1968年,县社革命委员会撤销,成立农副产品购销站革命委员会。1969、1970年对集体商业进行商改,对340人分别作出下放、退职、保养、转农、清洗等处理,603人上升到供销合作社工作。1972年12月,系统内的县农产站、水食站、饮服站、工业品供应站又合并为商业局。当年7月建湖轧花厂建立。1973年3月,建湖县酒厂建立。1976年9月织席机械厂建立。在此期间,煤油实行凭证定量供应,毛巾、袜子等15种针织品全部凭票证供应。1967年棉花收购工作由供销社划给粮食局,1973年又划归商业局(国合未分)。
 
    四、改革发展时期(1978—2002年)
    1978年6月,县商业局与供销社又一次分开,建湖县供销合作社恢复机构,全县17个基层社也在同年11月恢复原名称。1980年3月,县信托贸易公司成立。4月,上冈轧花综合厂分为上冈轧花厂、野生植物综合实验厂、羽毛加工厂;棉麻土产公司划分为棉麻、土产两个公司。1981年,基层供销合作社与集体商业分开。1982年,供销社退出政府序列,经费来源改为收取管理费,在企业税前列支。1983年9月,全县17个基层社进行体制改革,共选举产生理事会正副主任51名。10月,县社召开第五届社员代会大会;12月,县供销合作社改称县供销合作联社。1984年,羽毛加工厂改名为羽绒厂,五七农场改名为农工商联合公司,织席机械厂改名为供销机械厂。同年3月,棉花收购由统购改为合同订购。1985年3月,县社转发省社通知,要求做好社员股金分红工作。1986年,县社出台“企业整体承包经营责任制方案”,全面组织实施。1989年元月,建湖大厦建成营业。是年4月起,在全系统推广“柜组抽本承包经营责任制”;同年10月,召开第六届社员代表大会。1990年,县供销合作联社改称为县供销合作总社,为期3年的企业第二轮租赁承包责任制实施。1992年,在集体商业推行包销售、包上缴和库存还本的“两包一还”改革。1994年,建湖大厦扩建,新建了大厦宾馆和副食品营业楼。1995年,县联购分销公司破产,47名职工系统内分流安置;同年采用债权转股权的办法,重组建湖县东方酒精厂。1996年,国家明确供销社为合作经济组织,企业性质。1997年,近湖供销社投资新建的湖东农贸市场建成营业。1998年,棉花经营由棉麻公司经营,基层社和轧花厂代收代加改为轧花企业直接收购加工和销售。1999年,14个基层社对部分经营门店实行公转私营,部分职工终身定位就业。2000年,全系统开展职工劳动关系清理,解除劳动关系563人;同年,上冈卫生材料厂破产。2001年,供销社企业一律取消档案工资,实行按绩取酬。2002年,县城老城区拆迁改造,建湖轧花厂、农资总公司、日杂总公司、富达供销公司被整体拆除;4月,建湖县东方酒精厂破产。同年,县总社参股组建了建湖县兴源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五、探索创新时期(2003年至今)
    2003年,供销社与棉花企业实施社企分开,基层社探索创办为农综合服务社和专业合作社,与有关部门共建乡村社区服务中心;当年,县富达供销公司破产。2004年县编委批复,明确县供销社为政府直属的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当年,集体商业实施民营化改造,上冈酱醋厂、建湖羽绒厂破产,县淀粉厂整体拆除。2005年县日杂总公司整体改制,产权转让。2006年,上冈轧花剥绒厂产权整体转让,恒济供销社破产。2007年,棉花总公司、建湖轧花厂破产。2008年和2009年,全系统尚未改制的36个单位分6批实施了改革改制,17个困难企业实施破产。2009年6月,新组建建湖县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末,全县供销社系统新组建有限责任公司3个,新建农资配送中心4个,日用品配送中心1个,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网点238个,日用品直营店、加盟店43个,新建为农综合服务社144个,其中三星级社31个,领办和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49个,建成“三位一体”基层社1个,培训农民经纪人2000多人次。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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