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为南北二乔断名——文坛才子乔冠华胡乔木同名秩事
抗战时期,中国有“二乔”,既不同宗,也非女流,却传有一段佳话,二乔有五同——同名:乔木,同籍:江苏;同庚:诞于农历壬子年( 1912 ),同为中共党员,建国后都当选为中央委员,同为文坛于才,写得一手好文章。当年在抗日流亡文化圈里,曾有南乔,北乔之称。
“南乔”者,当时在香港《时事晚报》担任主笔。他撰写了一批气势磅礴的社论,出版过《争民主的浪潮》等专著,声誉鹊起。70年代初,“南乔”出任中国外交部长,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
“北乔”者,当时在延安担任毛泽东秘书、中央政治局秘书。以后,他先后出任新华社社长、新闻总署署长,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等职。
抗战时期,二乔各居南北,同名倒也无妨。可抗战一结束,麻烦就来了。但“乔木”一名寓意颇深,典雅形象,伟岸挺拔,可作栋梁,他们谁也不愿放弃这个心爱的名字。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二乔进京,重名问题再度提起,此事惊动了毛泽东。他把南北乔召集一块,询问南乔:“原来用什么名字?”南乔答:“原名冠华”。他说:“这名字很好,以后你叫乔冠华,仍然姓乔,北乔本来姓胡,可以改回胡姓,而保留乔木二字,叫胡乔木好了。”在毛泽东的调解下,问题解决了。
录自《建湖文史选辑》(第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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