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李淳鸿的翰墨情缘(高立成)
李淳鸿执著于书法艺术四十多年,他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但对书法的热爱从没放弃过。在工作之外的时间,他一直与文房四宝为友,在书法艺海中拾贝前行。
李淳鸿,1956年生于江苏建湖,从小爱好书法,现为江苏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正草篆隶四体俱佳,尤精于行书。其书法大气、传统、清逸、灵动,颇有米芾“稳不俗、险不怪、老不枯、润不肥”的神韵,并逐渐形成自己独有的风格。
提起李淳鸿,盐城市法院系统工作的人大多并不陌生,他的书法作品多次荣获法院系统大奖,并被多家博物馆和相关部门收藏和展览。那雄浑飞扬、奇逸洒脱的笔法,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他从小就喜爱书法艺术,从初学毛笔字到至今近五十年。
小学二年级时,在一次写字课上,老师拿着李淳鸿写好的毛笔字向全班同学展示并给与了充分的肯定和表扬,从这时他开始对书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无独有偶,当时在冈东乡政府担任文书的父亲,也写得一手绝佳的毛笔字,在父亲的影响下,他开始临习颜真卿《多宝塔碑》字帖。后来“文革”开始了,他就在写标语和大字报的机会里练习书法,从未间断过。
1974年底,高中毕业后的李淳鸿应征入伍。由于毛笔字出色,第二年被领导看中当上了文书。部队所在地的镇江市邮局旁边有个书画装裱店,每次去寄信回家,他就在那儿欣赏别人的书法作品,回来后抽闲补空地抓紧时间练习。他想:要是能天天来这儿学上一会儿多好呀!于是,通讯员每天去邮局拿报纸书信的任务,被李淳鸿“抢”了过来,几年如一日,风雨无阻,从未间断。如此一来,他可以在装裱店逗留学习,有时候竟痴迷到忘记时间,几次差点误了事情。就是这样,李淳鸿增长了不少见识,自己也在慢慢体会他人的书法精华中得到进步。
1976年,李淳鸿所在部队举行的一次书法展览上,他获得了一等奖。当年,部队领导点名要他去南京军区军人俱乐部接受正规书法培训。培训期间,更让他意想不到的是,陈大羽、尉天池、林散之、武中奇等书法名家也来授课。从那时起,李淳鸿才真正把写字和书法艺术区分开来,通过名家系统的讲解,了解到什么是书法,怎么才能写好字等。虽然培训时间不长,但使李淳鸿受益匪浅,这段经历对他书法生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之后,从文书到教导队书记再到指导员,以至于以后一直没有中断过对书法的研习。其后,李淳鸿先后在《新华日报》、《人民前线报》、《镇江日报》等多家报刊上刊登过书法作品。
1986年底,李淳鸿转业到地方工作。1988年被安排到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和副庭长。虽然工作繁忙,但从未懈怠对书法的练习,反而对书法更加如痴如醉。
“我偏爱于行书,其他书体兼能,隶书精巧工整,楷书规矩整齐,草书恣意不羁。只有行书介于楷书和草书之间,流动又不失平稳,率意又不显狂放。然而我尤对王羲之、米芾、王铎的书法情有独钟,每天下班回家,无论多累多晚,都坚持临写1—2小时。”谈起艰苦的学书过程,李淳鸿记忆犹新。
梅花香自苦寒来,近半个世纪的临池不辍,永无止境的探索使李淳鸿的书法艺术有了新的突破。1992年,获全省书法大赛一等奖,获最高法院书法大赛三等奖,2009年,获全省法院建国六十周年书法大赛一等奖。特别是2011年在全国法院系统举办的“法治、法院、法官”情景书法、绘画和摄影大赛中,他的书法作品《法院碎言》获书法类一等奖。
每当夜深人静时,李淳鸿独坐书房研读名家论著,分析古今书法大家的成功之道,取其精华,不断充实和提升自我。这时候,李淳鸿对书法的认识不再是简单的兴趣和爱好,而是一种人生的追求。
“书法贵在创新,要有自己的个性。没有自己的特点,即使写得再好,也只是简单的重复。要创新,必须学会博采众长,融会百家。走进去,还要跳出来,把不同书家的风格融人其中,这样才能让自己的书法作品既不.失传统又有创新。”访谈中,李淳鸿多次提到书品与人品的关系,认为人品高书品才会高;他最为推崇米芾的一首自作诗:“柴几延毛子,明窗馆墨卿,功名皆一戏,未觉负平生。”在他看来,书法是一门陶冶人情操的艺术,应该不断去提升自己的高度,而不是刻意去追求名和利。“做人就和写字一样,要行得正坐得直!”在平时工作中,同样要求自己淡泊名利、清正廉洁,这是他一生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谈到如何才能学好书法,李淳鸿说,现在社会上诱惑太多,一些青年人急功近利,对传统碑帖学习多为蜻蜓点水,视“人选”、“获奖”为目的,结果根基浅薄,终生很难有大的成就。要成才就得下苦功,书法的道路是没有捷径可走的。
当问及今后的目标时,李淳鸿说:“艺术是没有尽头的,一个艺术家对艺术的追求是一辈子的事。我虽然快近花甲之年,但每当观看古代一些名家的作品,还有一种要再上台阶的冲动和欲望。”写了四十多年的字,到底写了多少都已经记不清了,李淳鸿只记得那成堆的稿纸和没日没夜的练习。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李淳鸿这四十多年的付出,收获了丰硕的果实。
“我会一直坚持写下去的,直到不能写的那一天。”“人生虽然平凡,但我想给自己的平凡的生活做点有意义的事。我写书法不为名也不为利,自己成功了,不能忘了社会,应该以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我们由衷地祝愿这位钟情于书法的基层法官,在未来的人生道路和艺术创作中辉煌依旧,收获多多。追求和梦想同在,生命与墨香共存。
转自《建湖日报》2012年8月15日 人文
- 上一篇文章: 孙中山题词写于何时何地?(余齐昭)
- 下一篇文章: 我观戚书(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