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今追昔话发展(徐维锦 口述 陈越 整理)
即将脱下法袍的我,一晃快要退休了。每当我漫步在美丽的西塘河畔,看到高耸直立的法院审判大楼时,不由得回忆起在法院的工作经历。记忆无法抹去,说来漫长,却又极为短暂。忆往昔,看今朝,真乃心潮澎湃,感慨万千,见证法院和县城沧桑巨变,使我心中充满骄傲。
我是1973年在县军管会撤销后分配到法院工作的。当时法院是党校划给的人字型结构的十多间小瓦房,也没有院落门楼,门窗破烂不堪,窗户一到冬天就用报纸、塑料纸贴堵上。审判庭桌椅是自制的方桌长凳,开庭时,乒乓球桌作审判台。4个基层人民法庭只有上冈法庭有几间位于小巷深处的平房,而荡东、钟庄、沿河3个法庭均租用当地的几间民房,办公条件十分简陋。当时干警只有13人,真正懂法律的仅有两人。那时案件审理大都是靠政策、号召、传统道德、经验认同等,方式方法也很简单,开庭也很随便,更不说有什么程序实体了。我还清楚的记得院长提出全院办案“月办三、季办十,一年办四十”的目标。这个指标与现在人均办案超百件看来,真的是很不值得一提。
那时,全院唯一的办案交通工具就是省院下拨的一艘50匹马力的小轮船,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才有四辆永久、长征牌自行车。大多数法官下乡办案都是骑着自行车,坐着客班船。我记得去芦沟乡办一个小案件来回都得要两天时间。到了1984年院里才有了一辆北京牌吉普车,当时也算是全县唯一的好车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启改革开放的新时代。30多年来,建湖法院也和县城一样,发生了今非昔比的巨变。我院新启用充满现代气息的审判办公大楼,建筑面积达14300平方米,大楼采用中轴对称手法设计,配以稳重刚劲的柱廊和气势恢宏的大台阶,外观庄严大方。主楼居中十三层,东西裙楼各四层,主楼与东西裙楼均以通道联廊相接,构成“山”字造型,寓意“执法如山”。清丽典雅的形象,彰显出法律的神圣和威严,成为苏北地区一幢法文化的建筑景观。审判办公大楼集立案、审判、执行、办公、接待等多功能为一体,同时,实行审判、办公、生活三区分离。审判区共设有大、小审判法庭16个、调解室、执行谈话室26个,并设有档案、通讯、羁押等各种配套用房。通向法庭有法官专用通道,改变了法官和当事人同时进出法庭的不规范现象。审判庭中均有网络线路和网络终端、速录微机、证据展示图象、显示器等现代化庭审设备和审判现场的实况转播设备,为审判科学化奠定了物质基础。3个基层人民法庭也在近几年先后改扩建为建筑面积均达850平方米的现代化、多功能的人民法庭,实现了便于群众诉讼、高效为民办案的要求。法院由过去两庭一科一室发展到现在的18个庭科室,在职干警已增加到140多人,警用车辆也得到了更新,现有各种警车20多辆。
如今,我们告别了往日拥挤的办公室,告别了在办公室内开庭审案,告别了原始的交通工具。书记员从笔录变成了电脑速录,案件由人工归档变成电脑归档。法庭上的桌椅变成了宽大庄严的法台、法椅。法官原来的制式制服变成与国际接轨的法袍。法官开庭时由原来的随意变成了现在的规范、严肃。司法警察的装备由原来的一铐、一绳、一棍,更新为有监控、有安全检查门等多种科技化装备。法院的法制文化长廊、院史陈列室、荣誉室不断激励着干警奋发向上、锐意进取。
科学发展的今天,人们在“魅力水乡、幸福建湖”中生活。我们法院伴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而更加奋力争先创优,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我为今天的建湖骄傲,我为今天的法院骄傲。愿年轻的法官要珍惜改革开放的成就和前辈们创造的成果,更应该珍惜盛世良机,做好本职工作,办好每一个案件,开好每一次庭审,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宗旨,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转自《建湖法院网》
- 上一篇文章: 汽笛声声 ……(闵长富)
- 下一篇文章: 那些关于纸的回忆(季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