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采芹录之议(家谱小议之三,唐明伯)
采芹,此科举时代指考中秀才入学做生员之代用辞。此语本于《诗经·鲁颂·泮水》:“思乐泮水,薄采其芹。”泮宫,古代诸侯之学舍,后代指官办之学。科举时代读书人经府试考中秀才,即入官学,称为入学,又称入泮,或曰游泮,进而变其辞为采芹。此为科考重要一步,再后便可考举人,一旦中举再中进士,则可步入仕途,一步登天,鱼跃龙门。
家谱虽是族人共有,自当以世系入谱,平等看待,而不必论官职财富,然而家谱又毕竟是传承导向之书,如此能体现祖先精神,践行家训传统,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早就有家谱中设有“采芹录”,以彰显本姓中读书成才之士,当然在过去纯乎所谓光宗耀祖,所择标准自然不外富贵二字。一般苏北人家多是以“耕读”为家训,然而总以为能够耀门庭者“读”而已,读则求学,学而优则仕,仕而不论其清官廉吏,亦不论其贪官污吏,总以官职大者为尊,而于“耕”则不屑一顾,我所阅数百种家谱,只少数几种有将老农列为名人。所以只设《采芹录》是不完整的。当然现在人们多有把“采芹”广义理解为名人,只要能范围放宽些,标准明确些,也未为不可。现在许多续编的家谱专列本族考入大专院校学生名录,这当然很好,但只此自然很不完整,也完全没有能够与时俱进。我以为有几点值得注意:
一是家谱中应该设立广义的采芹录或叫成功人士名录。此乃家谱体现导向的最有力之手段,也是为族人树立进取向上之楷模。只是不可只收录科举、高考之士(其实科考成功与今之高考成功并不完全相同),应该首列为国捐躯的烈士,建立业绩的人士。
二是家谱中应重在列举本族成功人士。许多家谱列出许多本姓名人,看似十分卓越显赫,然而实在因数并无实质联系,我估计自己也觉牵强,更增子孙尴尬。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认为联族宗谱不必设立此类名人录。
三是所列名人应重视德行标准。再大的官再富的商,一旦失德便不可入谱。我记得幼年所枕之谱(好象是上冈之徐氏家谱)对其身为高官终至贪墨而败的某世祖(记不清是三世祖还是七世祖),削其图象、姓名,止存世系,以续其后,并专门立论批评,此举今天想来正是以修谱为警示,甚至为得力。马玉仁悔过自新,最终成仁于抗日战场,固然原因甚多,但据说与当时族人修谱,议决不允其入谱也有直接关系。固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修谱之人必须坚持操守,切不可为金钱所诱,为权势所逼。
四是名人传记应尽可能翔实确切。翔实就是要有实感,要有细节,如果有图文资料则为宝贵;确切就是要核实姓名用字、生卒年代、籍贯住址、生平事迹等,同时要坚决纠讹。而现在许多家谱中所列杰出人物,有的太过简单,如叙烈士以“抗日牺牲”一语带过,有的简单抄录而不加辨析。如此均不合翔实确切,对烈士、杰出人士未尽心,对后人未尽责。《尚义堂虞氏家谱》设有《传记与书赞》,其中所录有特殊业绩之族人,事实详尽,立论正义,既可教育族人,亦可为社会教材。如其记述虞老太君救护作战负伤的区队长祁日辉,记述虞成芝、虞克勤等烈士,都很详尽而且有家族记述特点。再如其记族人虞启杰,记其著有《眷秋堂诗集》1000余首,自定为9卷。民国30(1941)年上冈日寇扫荡,“公挟集西行,不惜以身相护,几为日寇枪击。堪惜一生心血,终究毁于一旦,令人椎心泣血”。此记实可补我邑文化记录,亦更增对日寇之痛恨。此还记称,其子虞汝扬终成大器,其民国29年外出时,公锡之以诗,其中有句“奉公易积德,履险当如夷”。家族特点显然,亦有细节入文。
五是关于“烈女”的记录。旧时代所编纂的家谱受正史、志书影响,多专记或特别标记“烈女”,其实所应批判的是他们的出发点,他们的标准。对于杰出母亲的记录,实际是相当重要的,而在新修的家谱中普遍没有得到重视,这是极为短视,也肯定会在贻误后人的同时贻笑后人。家族中的女性,婚进者是为家族培育后人,新增者将为异族之母亲,事关家教,事关家族,事关社会,对于其中之“贤妻良母”,自当大书而特书,以资彰显与引导。此问题后当专论,此处只是就名人谱而言,不可忽视对杰出女性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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