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风雨一路歌(梁爽)
——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保障建湖县看守所57年安全无事故工作纪实
建湖隶属盐城,地处苏北里下河腹部,上接黄河故韵,下乘长江雄风,右运河,左黄海。迷人的土地滋养了无愧于她的人们。
这里的检察官从零起步,用心摸索,公正执法,全力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建湖县看守所57 年安全无事故,创造了全国第一。五十七年监所检察之路,一路风雨一路歌。
从零起步
1950 年,建湖县检察署成立,1955年撤署成立人民检察院。那时候,检察职能远没有现在丰富与完善,一切都在起步与摸索中。
建湖县的检察官们在审查逮捕、起诉过程中,经常要去看守所提审。那些在押人员,对自己的前途感到迷茫和恐惧,对民警的敌对情绪也很强烈。就这样,看守所安全进入了检察官的视野。
看守所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建湖县检察院探索专人负责,在全国检察系统迈出了监所检察第一步,从此开创出了一片新天地。
严志东可谓建湖监所检察第一人。他原来是一名教师,身材瘦削,常年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话不多,但做事特别细致。老严曾经的同事们回忆:“那时候所有的工作都没有先例可供参考,全靠他自己摸索实践,他每天往来于看守所、检察院之间要十多次,任职的六年里光是记录的笔记本就达三十多本。”
虽然大家都在不断努力,但看守所还是出了件不算事故的事故。1956 年2月16 日的深夜,一名在押人员挖开土坯垒起的墙脚,趁月黑风高之际潜逃。看守所民警组织多方力量抓捕终于在12 小时内将其押回。公安部规定,在押人员出逃后,24 小时内被抓捕,可不被认定为事故,但这件事还是让建湖县检察干警胆战心惊,从这件事起,保障看守所安全放在了建湖检察工作中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由此建湖的检察官用心探索,严格执法,与看守所干警一起携手走过了五十七年,创下了零事故的辉煌业绩。
真情换真心
1984 年6 月建湖县检察院正式成立了监所检察科。在看守所储藏室里整理出了一间作为驻所检察室。房间里因常年积尘散发出呛鼻的霉味,办公桌也因年久失修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遇到下雨天屋顶甚至会漏雨。但让检察官更犯愁的却是看守所民警的不理解,“让检察院的人来监督我们,分明在找茬。”
看守所的民警私底下都称他们为“不受欢迎的人”,看见检察官没有好脸色,检察干警想查阅资料总被认为是来挑刺。检察干警也急过,但推己及人,换位思考,“如果以监督者自居,高高在上,不深入实际,肯定达不到监督的目的。”想通了这个道理,检察干警改变了工作方法,和看守所民警一起巡监,和他们同吃同住,处久了自然有了兄弟之情,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看守干警更是对驻所检察官刮目相看。
那是1981 年,在押犯罪嫌疑人小朱年仅二十三岁, 就因犯强奸罪和流氓罪被判了死刑。宣判后,小朱在监区整天不吃不喝,叫嚣“反正是要死的人了,生命是按天计数的了,你们能把我怎么样。”看守所的民警多次教育均不见效,渐渐地也不知如何是好,小朱成了看守所的第一大“病号”。
当时的驻所检察官叫冯兆贵,已在检察岗位上工作了十几年,同事们都亲切地叫他“老冯”。因为说话直,不留情面,起先很多民警对他还有不满。有一次他在吃饭时听见隔桌民警谈论小朱的情况,感到这是一个安全隐患,如果不能及时处理控制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于是冯兆贵主动找到看守所民警,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老冯查阅了小朱的案卷,认为小朱情绪如此波动的主要原因在于判刑后家里人对他不闻不问,父亲更要与其断绝父子关系。没有生的希望,加上缺少关爱,小朱更加自暴自弃。老冯去了之后不谈管教,而像朋友一样和小朱谈生活谈家庭,这一谈居然谈出了死刑犯小朱的眼泪。小朱含泪说,对不起父母,只能下辈子做他们的儿子了。在抽泣声中,小朱试探性地问老冯:“如果我检举揭发别人犯罪,能不能减刑,不判死刑?”冯兆贵明确答复他,如果确定属实,减刑大有希望,并且拿来了相关法律规定,讲了许多减刑的例子。后来小朱检举的线索经公安部门查证属实,小朱改判了死缓。
接到改判通知书那天,小朱泪流满面,要给老冯下跪,喊着:“感谢检察官救了我”,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
死缓2 年后转为无期徒刑,2 年后又减刑为有期徒刑15 年。小朱严格遵守监规,安心改造,屡次获得减刑,现在已经出狱回家,但和“救命恩人”老冯的联系始终未断。
这次成功帮教让检察官的干劲更足了。工作再难,只要用情,一定会出成果。驻所检察干警在看守所的付出不但帮助了在押人员,更是让看守所的民警们敬佩不已。原来不大欢迎他们,现在遇到什么大事、难事都愿意和他们商量,真正实现了“检警一家亲”。
安全无小事
看守所不同于监狱,这里关押的人有处于侦查阶段的,有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的,也有等待裁决的,也有留所服刑的。成员复杂,而随着诉讼程序的变化,在押人员的心态也会发生变化。驻所检察干警深刻地认识到,要保障看守所安全必须谨慎、细致地对待任何一个细节。一个小小的疏漏,都有可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这么多年来可以说谨小慎微不仅是建湖驻所检察官的工作态度,也是保障57 年安全无事故的最大秘笈。
嫌犯被羁押失去人身自由,情绪难免不稳,一言不和就可能酿出大祸。2000年10 月,检察官薛锦宏例行巡监,无意中听到703 监室里似有争吵,上前询问,两人停止了争吵,并矢口否认。虽然看似一团和气,但目光敏锐的薛锦宏却发现,两人均面露不愠之色,衣领也似有被拉扯的痕迹,随后薛锦宏果断决定将两人分开关押。但在隔离后,其中一人情绪却有很大波动,并以胃口不佳为由拒绝吃饭。于是薛锦宏分别找两人单独谈话,他没有讲大道理,只是讲几个曾经发生在看守所里的真实故事,让他们体会相互帮助的重要性。最后两人握手言和。
临近2013 年春节时,检察官陈扣连发现在押人员老周经常一个人对着窗外发呆,默默流泪。陈扣连平时待人温和,人缘很好,监室的人都愿意与他交流谈心。发现老周的异常后,陈扣连带着一壶铁观音找老周聊天。老周喝着自己最爱的茶,向他吐露了心事。原来老周被羁押后,一直记挂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的儿子。担心老人家年纪大了没有能力照顾好孩子。临近春节,念子之心更切。陈扣连了解后,到学校看望了老周15 岁的儿子,并给孩子送去了助学金,并勉励孩子:“你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学习,这样你爸在看守所里才能放心。”老周知道后,感动得热泪盈眶。
“我的工作少一步,靠近事故一大步”,”“监所安全无小事, 在岗一分钟要警惕六十秒钟”,这是建湖驻所检察干警的工作信条。57 年来。他们发现500 余起安全隐患,及时排解。正是检察官的这份细致,这份谨小慎微,让安全隐患化于无形,建湖县看守所平平安安地走过了57 年。
权益放首位
高墙、铁窗。检察官们说:“虽然,他们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他们依旧依法享有应该享有的权利。”驻所检察官以人为本,打造“阳光监所检察”,注重在维权的渠道、措施、效率上下功夫,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何为阳光监所?旨在让收押人员了解自身的权利,畅通收押人员与检察官的沟通渠道。为此,建湖县检察院对新收押人员,及时发放“在押人员合法权利告知卡”,载明驻所检察室的职责、驻所检察官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在押人员的羁押、诉讼期限和应享有的权利义务等;在看守所大门口设置监所检察检务公开栏,公布咨询和举报联系电话,全面公开职能;在监区内设置检察官信箱,及时收集整理在押人员反映的情况,及时处理;还设置了检察官接待日,并与每月亲属接待日并轨,进一步畅通和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沟通渠道。
近几年来,在阳光监所体系下,建湖县检察院监所科督促侦查部门查清在押人员反映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21 件,协助解决在押人员反映权利维护112件,真正将权益放在首位落到了实处。
2010 年的某天,检察官收到在押人员小吴的举报信,信中写到:他在建湖盗窃的时候被抓,随身携带的旅行包被派出所扣留,没有还回来。检察官约见小吴的时候,小吴激动地说,他某天闲来无聊翻看“在押人员合法权利告知卡”,然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给检察官信箱投了这封信,本没指望会有回应,检察官却真的接见他,他觉得特别惊喜。虽然小吴表示旅行包里并无贵重物品,但是检察官还是很重视,专程去了趟派出所。那已经是隔了好几个月的事情了,办案人员都不记得东西被如何处置。然而,检察官毫不放弃,假设了很多旅行包被处置的可能性,最终在公安局仓库的小角落里找回了包。拿到失而复得的包,小吴紧紧握住了检察官的手。
未成年和少数民族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一直是驻所检察官最关心的。某次检察官在巡视羁押人员生活时,看到维吾尔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买买提每每到了吃饭时就很少动筷子。原来买买提保持着维吾尔族风俗习惯,不吃猪肉。驻所检察官迅速与看守所联系,共同为其研究菜谱,专门订做不带猪油和猪肉的回民菜,在伙食上给予特殊照顾。同时要求同监室的在押人员对买买提的民族习惯予以尊重。买买提怀着感恩之心,表示一定会好好改造。
未成年犯小吴入所前裸视力近700°,戴的是”博士伦”隐形眼镜,由于在看守所内不注意卫生,眼睛有了炎症,小吴难过得噙着眼泪跟检察官反映了情况。原来,小吴父母双亡,没有亲人帮忙,换眼镜的事一直耽搁着。检察官知道后,帮他配了一副带框的近视眼镜。小吴在接到这副崭新的近视眼镜的一刹那,哽咽了起来:“这么快就解决了问题,谢谢你们!”
这些看似小事,却犹如甘露滋润着在押人员曾经干涸的心田,唤醒了他们并未泯灭的良知。看守所成为他们人生重新起航的起点。
榜样引方向
看守所57 年无事故,检察官们也保持着“零”投诉、“零”举报、“零”违纪的记录。
在看守所的时间长了,检察官的名字也在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心里“挂上了号”,他们千方百计打听干警的电话、家庭住址,想用金钱拉近与检察干警的关系,好给在押人员额外的关照。这样的事情发生过许多次,给检察干警的家里扔点烟酒就跑;半道截住检察干警的小孩放点钱就走。
现已退休的原驻所检察室主任李如江回忆,2001 年左右,射阳一建筑部门的领导因受贿被羁押在建湖县看守所,其家属通过李如江的战友打电话过来求情,要求让亲属会见,送些东西。李如江说他们那个年代的人拒绝战友的求情真的很为难,但是规定就是规定,为谁都不可以违反。
这么多年来,不管送多么贵重的东西,不管找谁说情,建湖县检察院的驻所检察干警都没有违反过原则一次。
谈及这么多年对原则和本职的坚守时,现任监所检察科科长薛明表示:“且不谈我们的工作都在一系列阳光制度下,被群众的眼睛监督着,就看自己周围的同事、领导,他们都给我们树立了优秀的榜样。一开始也许是逼迫着自己坚守原则,认真履职,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习惯,一种工作态度。”这57 年里,监所检察科已经迎来送往了7 任科长,他们金子般的精神滋养着一代代年轻干警,并不断传承下来。
第一任科长葛家胜原是一所小学的校长,他将做校长的责任心带到了监所工作。这个科长,他一做就做到了60 岁。在任监所科科长的十年中,他记载的工作大事纪本子垒起来达一人高,犯人的争执、看守所的温度、例行检查的情况,事无巨细,全在这些大事纪中,也为监所检察科储存了无数宝贵的资料。
第四任科长许万峰工作时查出了癌症晚期,但却始终坚持工作,常常是前一天还在医院,第二天就回到了工作岗位上。到了退二线年龄,他本该安心休养,却因为热爱这份工作,主动要求继续履职。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念叨的仍然是工作,在病榻上给分管检察长发来短信:“看来我的身体不行了,上半年的监外罪犯考察工作不能参加了,请你们抓一抓,这可是关系到创建平安地区的大事啊!”全院干警为之动容。
57年不是句号,而是一个扎扎实实的感叹号,依旧提醒建湖县的驻所检察干警们安全重于泰山,权益放在首位。我们也相信在检察院和看守所的共同努力下,建湖县看守所将缔造新辉煌。(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在建湖县检察院和看守所的共同努力下,建湖县看守所安全无事故走过五十七年。
转自《清风苑》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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