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证书》为烈士正名(洪锦华)
据中共建湖县委党史办《红色记忆》一书记载,方秉文烈士系江苏省淮阴县王营镇西坝村人,193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战时期曾担任中共盐城县委(含现在的建湖县)书记、中共盐阜地区12区(现钟庄社区一带)民运队长、区委书记,经常组织地方武装和干群对日伪军的扫荡进行反“扫荡”。
在抗战时期,方秉文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积极抗日的革命生涯,家人和地方从不知晓。“文革”期间,方秉文烈士曾遭污蔑为“汉奸”等罪名,使其父亲、妹妹遭到错误批判。1970年方秉文烈士的父亲,在党和政府及亲友的帮助下,在女儿的陪同下(其父已经年老多病),来到儿子牺牲地钟庄公社(现钟庄社区),希望地方政府为其正名。当时,我任钟庄文化站站长,参加了公社组织的接待和会议,请烈士的父亲、妹妹一起到公社所在地的陆庄烈士纪念塔,向方秉文烈士献了花圈。会上介绍了方秉文烈士的英雄事迹,为了纪念他,建湖县委、县政府曾将其牺牲地公社、大队、生产队,命名为秉文人民公社、秉文大队、秉文生产队,将其牺牲地所在的中学,命名为秉文中学。“县革会”向烈士的父亲颁发了《方秉文烈士证书》,烈士的父亲感动得热泪盈眶,不停地说道:“感谢党和政府及、人民,为我儿子正了名,平了反!”从那时起,方秉文烈士的英名在家乡得以恢复,冤案得以昭雪!
方秉文烈士生前,为了抗日战争的胜利、为了民族的解放和劳苦大众的当家作主,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英勇奋战的精神,激励着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奋勇前进!
录自《建湖日报》2012年9月8日 塘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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