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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茶记(杜乃彤)

发布日期:2014/8/24 11:52:20  阅读:2153  【字体:
 

 

进入21世纪,香港也早回归祖国母亲的怀抱了,好多港味十足的说词渐渐成为国人的口头禅,好比有些人说不到三句话,就一定得冒出个英文单词,似乎不放点洋屁,就不能证明骨子里有那么一点点可怜的洋奴和汉奸基因似的,成为一种无知显摆的时髦。比如买蛋(埋单)啦,小意西(思)啦之类的。就连犯事了,被带进去了,也只是美其名曰“协助调查”,更时髦一点的说法,是“喝茶”。为了表示我的“与时俱进”(哪来的又一臭屁?跟时间一块前进?靠,你赶得上嘛!),不被年轻人看作“老古董”,我此处暂且也无知一回,把要说的事称之为“喝茶”。

 

平生第一次喝茶,是在二十多年前,当时血气方刚,好勇斗狠,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猛砍。那时候住在老文化局家属区,刚从乡下上来没几年,城里的孩子看不起土里巴几黑不溜秋的我这个乡下土喷子,不喜欢跟我一起玩,我就一个人天天自己找乐子跟自己玩,白天有空就到街头巷尾溜达,晚上睡不着觉,喜欢到街对面的体育场去跑步或者闲荡。走夜路的人总能碰着鬼,闲着的人总能摊上事。有一天晚上,大概十一点多快到十二点了,当时没表,只能凭月牙西沉人脚已定来判断了,我百无聊赖地从体育场出来往家里荡,刚出体育场大门没几步,从东边文化馆方向就稀里哗啦冲过来几辆破自行车,差点没把我刮倒。一看,是几个青皮,我刚要发作,冲在最前面的一辆更破的车上的家伙突然砰的一声跳下来,往我身后的体育场跑去,后边的几个家伙刹车不及,被他扔下的车一绊,全都像死猪一样砸在了坚硬的水泥地面上。有一个家伙甚至还咬到了我光着的脚趾。我还没弄明白事态,其中一个,对,就是那个咬我脚趾的家伙爬起来就不由分手掴了我一个大嘴巴,骂道:你妈,眼瞎了,挡老子的路!我看这帮混混不是什么好人,刚打算惹不起躲得起,息事宁人,没想到平白无故遭此羞辱,我这小暴脾气的,没等他回过神来,我也一拳砸过去。尽管没看清脸上五官,但凭多年练拳的直觉,我还是把那个不识好歹的家伙的鼻子砸塌了,气都出不来了,瞬间,他下边骂我的话就变得跟刘欢似的,只能冒后鼻音了。这下是真闯祸了,后边几个家伙从地上爬起来,立即全都疯了似的,把我围在中间一顿好砸。当然,我虽然明知分身无术力不从心,但也不想一味承受,自然奋力还击,抓到哪个就往哪个要害处进攻,忙乱中好象还踢到了一个家伙的裤裆,立即瘫了一个,暂时小胜一局。结果当然是好汉不敌双拳,何况还是一群如狼似虎的青皮,等联防队闻声赶到时,我也披了身浓墨重彩。结果是统统去派出所喝茶。大半夜“调查下来”,双方都不知道对方是谁,为何半夜三更在街头群殴。本来恐怕要拘留,不过,当时警察叔叔看我们认错态度较好,而且年纪好象也都没达到,加之鉴于双方互有伤亡,虽然对方伤得重些(鼻子塌了的那个家伙后来直接去医院挂急诊手术,那个被踢中裤裆的家伙好象也差不多被废似的一直捂着要害部位不松手),我方略轻(我的眼睛巩膜出血,视力从一点五下降到零点六,身上有若干处抓痕),但“多对少”在先,前提就不公平,所以,双方互免医药费。大家一致决定和平解决争端,这一笔糊涂账最终不了了之。那次我虽然平白无故地摊上事,吃了不少苦头,一只眼睛到现在几十年了,都没有好转,一直是零点六且年年有下降趋势,但收获是,从此,我再遇到事,腰不酸了,腿也不抽筋了,上手更有力气了……它锻炼了一个少年的心理素质。

 

我第二次被请去喝茶,是十多年后的事情了。上次是莫明其妙,这次可以说是精心谋划了。丫头她妈跟我闹离婚,打过几次架,没占到上风,财产分割这块又没谈拢,还被我好一顿训斥,就决定请她那个讨债的两个大侄子和在某地当老大的异性兄弟(他爹找的小女人的儿子)来修理我出出气(她不懂江湖,结果他们并没有按照她的意图“教训”我,而是搞得很大)。不过,做亲戚两年,他们也都知道我不是个孬角色,所以,光他们三个人,似乎还不大吃得准能不能胜出,就又带了十几个道上的兄弟,在一天夜里我加班刚到家时,像群狼样包围了我。说实话,我当时借助星光,看这一群黑乎乎的人影,还真有点头皮发麻。不过,多年行走江湖的历练,还是让我镇定下来。前戏省略,只说高潮。因为天黑加近视,我自然是没占到便宜,也就几分钟,我能感觉到手臂和肚子上就好像被狗咬了似的刺疼,不用说,又见红了。面对这帮红了眼的亡命之徒,眼看要吃大亏,环顾四周,又没有顺手的家伙可用,我那个急!港剧台词经典,吉人自有天相,就在十分危急的关头,我无意中往墙跟一瞥,嗨,有一只板凳!估计那是我妈白天在门口拣菜时坐的,忘了拿回家了。母爱无处不在!我心头一喜,慌乱中一脚勾起板凳往上一踢,双手一接就势抡起来,这下可爽了,周围顿时一片惨叫。我一时兴起,两手一掰,撅下两根凳腿,扔了又厚又重的凳面,这样轻装上阵,可谓如虎添翼。结果对方只能抱头鼠窜,我在后边一直追到体育场河边,大获全胜才罢手。可见,人类自从学会了使用工具之后,应对恶劣的自然环境,其生存的可能和生活质量无疑是前进了一大步!最后双方在派出所会合,对方派出属于家人范畴的三个代表人物和我谈判,那些喽罗们是没有资格也不敢出面的。结果警察叔叔一看是家务事,先各打五十大板,又看到一帮人血糊拉撒的不能望,责令先行医治然后等通知再来协助调查。到家已是第二天早上,我看了看身上,挂花不少,但都是皮肉伤,自己弄了点消炎药和纱布对付了事,但她那帮兄弟子侄好象吃了亏,她兄弟最严重,头上多了个洞,最后谈判时还以此要求我多赔了三百元医药费。事情本来没完,后来单位领导亲自去派出所了解情况并打了招呼,加之的确是家庭纠纷,警察叔叔很给面子,就内部处理了。这次喝茶,喝得很不光彩,至今每每想来,都体会不到丝毫胜利的快感。只是奇怪的是,后来我多次试图把那条破板凳剩下的两条腿再掰下来玩玩,但是费了吃奶力气,都纹丝不动。后来要当烧柴,还是用斧头劈开的。难道当年我情急之中小宇宙暴发大力神附体?

 

截至目前,最后一次喝茶也是好些年前的事了。毕竟咱是有身份的人,而且还是小有名气的文化人了,不能时不时的犯倔冲动,动不动就动粗,我师傅黄飞鸿一直教育我们“要以德服人”,即便是对方无端生事故意挑衅,咱也得保持风度,不随意触犯法律,是吧!那次是因为喜欢上一个女人,对,当然是单身的时候的事了,本来处得挺好(我认为的吧,也许是我再次轻信了这种女人的花言巧语,实则上依然是人家的一颗棋子),就差一纸婚约了,后来无意中发现她瞒着我有不少花头,似乎很多不三不四的男人都在不三不四的时间出现在不三不四的她周围干些不三不四的事。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平生最恨女人不贞了,损失点金钱有底,这种玩法吃不消,就像当年我大哥大郎的遭遇一样,结果是要死人的嘛!我这小暴脾气的,就恼了,风度没保持得住,在一次当场捉那什么的时刻,追到街上毫不犹豫地打了她,没想到她早有谋略,这边我还没打痛快,那边跟过来的几个“看客”反倒冲上来把我打地上了。原来人家是有备而来,专门等着给我上演狗血剧的。结果路上有人报警,警车到时,那帮鸟人都孙子样闪了,只剩下我和她被一起请去喝茶。这次喝茶很有意思,到所里时本来很紧张,因为这事要是闹大了肯定不爽,毕竟,混到现在这个年纪,成天人模狗样的,竟然还在街头为一个女人打架,很丢面子的!没想到坐下来,对面一年轻警察同志铺开纸刚断喝一声:说说说怎么回事!门外过来一很英武的警察叔叔,说,我来审!我抬眼一看,我勒个去!此人是我在警队的一老哥们,只不过原来不在此所,不知道何时他老人家调到这边管事了!我心里一松,刚想问候他,老兄一拍桌子,把上边的一只茶杯都拍得盖子直跳,喷出水来,大喝一声:混蛋!为个女人打架,你他妈的有点出息没有?而且还是这种货!女人天下多的是,这个不行,再找!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个好的?说!我被他弄得一愣一愣的,想想也是,真是惭愧得很!便一言不发,坐等他再批。这老兄看差不多了,就把茶杯往我面前一推,说,我刚泡的龙井,你喝!说完,拿眼扫了扫坐在我身后霜打般浑身乱颤的女人,冷若冰霜地说:你!谈恋爱就谈恋爱,朝三暮四朝秦暮楚朝晴暮雨朝花夕拾……应该吗?还找人生事,你吃了狼心狗胆了吗?啊?!我职业病犯了,没等他说完,就补充道:一般说人胆肥,是用“吃了熊心豹子胆……”老兄又是一拍桌子:你喝你的茶!不准岔嘴!结果当然不用说了,这样的事也谈不上触犯法律,同样因为认错态度较好,以“批评教育”为主。事后,我这哥们跟我喝酒时,说,妈的,下次别来了啊,这事闹的,我还只能公事公办,不能只批评她不批评你,不然,碰到有心机的人,会投诉我。你知道吧,当时我快绷不住了……哈哈哈。记得当时事情处理结束时,他还留我在办公室里多喝了一会儿茶,谈了一会心,我还记得兄弟的话:哥哥,年纪不小了,上有老下有小的,你这狗脾气能不能改一改?遇事能不能不要这么冲动?打打闹闹是没事,可万一摊上大事,你给谁都不好交待不是!再说,咱现在都是有头有脸的人,不能老为一些鸡毛狗杂的二逼人和事轻易发怒动手,那样只能损害了自己的形象,毁了自己的前途!好好过日子,凡事再不痛快,能忍就先忍着点……他说得对,这些年来,我遇到不爽的事不少,但发怒之前,都要先想想他的这段话,然后就能慢慢平息内心的怒火,避免了冲动带来的祸灾,安然活到现在。

 

 转自《新浪网》杜乃彤博客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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