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志(1986~2008)》第二卷 基础设施:第七章 水 利
县境地处苏北里下河地区“三大洼 ”的下洼,沟河纵横,港汊密布,是典型的水患频发地区。80年代以来,全县水利建设立足于提高抗御水旱灾害能力,先后开挖整治大溪河、通榆河、戛粮河等水利工程,疏浚城乡河道。实施联圩防洪、抗旱,小圩区联建大圩区,兴建圩口闸站,增加排涝动力,增加流动排涝泵。同时,加强防汛防旱决策信息系统建设。
第一节 机 构
1984年1月,原水利、农机两局撤销,成立建湖县水利农机局。1992年3月,撤销水利农机局,分别成立建湖县水利局、建湖县农业机械管理局。2001年2月,撤销水利局、农机局,重新组建县水利农机局。县水利农机局内设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政策法规科)、水利科、农机科、经贸科、财务审计科等6个职能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有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供排水管理处、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水利规划办公室、抗旱排涝队、通榆河管理所、城市防洪管理所、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和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第二节 水利规划
一、水利工程建设规划
1.骨干河道规划。90年代初,县境河道规划工作提上议事日程。2003年,淮河流域特大洪涝灾害后,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先后编制黄沙港越河、戛粮河、蔷薇河、东塘河、西塘河、盂兰河、李夏沟、西冈河、廖家沟、中竖河、建港沟建阳段等骨干河道整治规划和县乡河道疏浚规划,并逐步实施到位。
2.防洪工程规划。针对县城防洪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2003年,首次组织编制县城防洪规划,并于2007年2月通过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规划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将县城分为三大圩区,实行联圩抗洪。
3.排涝工程规划。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2008年初,首次组织编制全县农村小型泵站更新改造规划,年底通过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经县政府批准后,上报省、市水利部门。宝塔镇编制的全镇大型泵站更新改造规划,2008年底通过国家水利部组织的专家评审。
4.圩区治理规划。2007年,组织编制全县联圩工程建设规划,将全县115个圩区联并成44个大圩区(含由于水系相隔不适宜联并的18个),其中高作、宝塔、钟庄、沿河4镇为全镇独立圩区。圩内总面积917.302平方千米,占全县圩区总面积86.2%,其中耕地面积4.93万公顷,占全县圩区耕地面积88.46%,耕地面积达700公顷以上的圩区25个。
二、水资源利用规划
1.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计划。1999~2008年,根据省、市下达的用水计划,每年根据全县计划用水量缩减10%编制用水规划,工业用水推行节约用水,降低水耗,年用水量控制在1400万立方米~3000万立方米;农业用水逐步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平均年农业灌溉用水控制在3.5亿立方米~5.5亿立方米;水产养殖等其他用水控制在5000万立方米左右。
2.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计划。2000年以来,逐年压缩地下水开采量,严格审批用水计划,从严控制新打深井,取用地下水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征收水资源费。
三、防汛防旱指挥信息系统规划
2007年初,为提高防汛防旱工作信息化水平,规划建设防汛防旱指挥信息系统。初步建成覆盖全县的水情、雨情自动遥测系统,引进卫星云图接收系统,并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县气象局联网,及时获取气象资料,掌握天气变化情况;组建水利系统内部局域网,与省、市防指和各镇计算机网络系统联网;在防汛防旱指挥中心装备多媒体大屏幕显示系统;开发防汛软件系统,建立圩堤、圩口闸、排涝站和荡滩滞洪区资料管理系统。
四、农村水利规划
1.节水灌溉规划。90年代末,按照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的要求和现代水利发展目标,逐步推广防渗渠,推行水稻节水高产控制灌溉,发展高效节水农业,节水灌溉面积400公顷,建设防渗渠225千米、管道25千米。
2.乡镇供水规划。90年代中后期,规划新建水厂8座,日供水量增加4000吨。乡镇供水普及率达98%以上。
3.水利工程管理规划。80年代后期,成立圩区管理所,实行圩堤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加强对圩堤、闸站工程专业化管理,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利用水利用地和水土资源,加强圩堤绿化工作,发展多种经营,实行以水养水。
4.湖荡滞洪规划。1992年,按照省、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达的全县湖荡滞洪计划,规划第一批滞洪区面积53.2平方千米,第二批滞洪区面积13.91平方千米,第三批滞洪区面积13.63平方千米,全县规划滞洪区总面积80.74平方千米。
第三节 河道整治
一、整治工程
1.大溪河整治工程。大溪河西起宝应县界,东至黄沙港源头黄土沟,全长7.5千米。1989年春,县委、县政府组织沿河、恒济、颜单3个乡镇3000劳力,用25天时间对河段进行了疏浚,开拓后河面宽达63米,河底宽达30米,河底高程-1米,提高了防洪能力。
2.通榆河整治工程。通榆河上接泰州引江河、泰东河,从长江引水北上,在县境东部南起潭洋河,北至友谊河,全长17.03千米,纵贯上冈、冈东、草堰口3个镇。1991年1月,成立县通榆河工程处,在市统一组织下,实施通榆河拓浚工程。工程以黄沙港为界,分南北两段实施,南段工程1997年下半年组织征地拆迁,1998年完成;北段工程1998年下半年组织征地拆迁,1999年完成。工程全部实行机械化施工,完成总土方450万立方米。
3.戛粮河整治工程。2007年,结合县城第二水源建设,实施戛粮河整治一期工程,拓浚戛粮河上游河道2.92千米,下游切滩裁弯1.6千米,总土方97万立方米。2008年春节前,沿线蒋营、建阳、高作3个镇包干负责,组织征地拆迁,春节后全面组织机械化施工,6月通过水下工程验收,开坝放水,当年汛期投入使用。
二、清淤疏浚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罱泥划渣作农肥几乎绝迹,加之工农业生产快速发展,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增加,造成河道淤积,河床抬高,过水断面缩小,严重影响汛期排涝和干旱引水灌溉。
1998~2000年,经县水利部门调查测量,全县河道淤积总长达2553.45千米,淤积量2115.62万立方米,平均淤积深度0.5米以上。其中县级河道淤积总长334.6千米,淤积量644.72万立方米,乡镇级河道淤积总长446.85千米,淤积量514万立方米,村级河道淤积总长1772千米,淤积量956.9万立方米。“十五”以来,全县干群开展河道清淤工作,疏浚河道总长2214.01千米、清淤1600.12万立方米。其中疏浚县级河道214.41千米,清淤398.02万立方米;疏浚乡镇级河道397.8千米,清淤432万立方米;疏浚村庄河道1601.8千米,清淤770.1万立方米。
第四节 农田水利
一、圩区建设
1986~1990年,按照“七五”计划要求,将全县226个圩区并联成177个圩区,圩堤总长1786.4千米。1991年特大洪涝灾害之后,实施新一轮圩区联并计划。“九五”期间,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全市率先建成无坝县。至“十五”期末,防洪、排涝圩区联并为96个、圩堤总长1348千米,建成4米圩口闸1525座;排涝站637座,总装机2.87万千瓦;流动泵3603台,3.22万千瓦。沿河镇从1992年起通过3年圩区建设,联并成全县最大的圩区,圩内面积73.97平方千米,耕地面积3680公顷;宝塔镇将全镇联并成1个大圩区;庆丰镇从90年代末开始实施圩区联并,先后将6个圩区联并成3个大圩区,2007年,通过实施3泵联建,以庆丰河为界,将全镇联并成两大圩区。2008年底,全县共有圩区78个,圩堤总长1209千米,外圩圩口闸1222座;排涝站569座,总装机2.99万千瓦。
二、农田灌溉
县境地处淮河流域下游,属于里下河平原水网地区,上下游没有控制工程,上游无可靠水源,下游无拦蓄措施,加之农村沟河淤积,夏插用水高峰期间,部分次高田地区几乎沟河见底,需要通过二级翻水甚至三级翻水才能勉强保证灌溉。2008年,全县拥有637座固定机电泵站、3651台流动机泵。农作物灌溉正常年份能满足需求,一般干旱年份能基本满足需要,如遇大旱年份,用水则十分紧张。
三、农田综合整治
1986年以来,农田水利建设采用的基本方法是综合整治,将河道疏浚与圩堤加修、土地复垦、废沟塘整治以及乡村道路建设有机结合,施工方式逐步转变为以机械化施工为主。“十五”期间,累计投入水利建设资金6528.79万元,人工3100万个,完成水利建设土方6280.52万立方米,加修圩堤570千米,建造防洪闸144座,维修改造排涝站97座,总装机容量5381千瓦,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5.86万公顷。改造中低产田3.4万公顷,复垦耕地300公顷,建设旱涝保收农田5.33万公顷,实施工程节水灌溉面积2300公顷,建成高标准农田4.11万公顷。参见第十九章第七节《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与保护》。
第五节 防汛防旱
1986年,全县防汛防旱工作由建湖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每年5月初集中到水利局办公,至10月中旬结束。1988年,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改为常设管理机构。1989年,原县城镇防汛防旱领导小组更名为县城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建设局。1996年9月,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划归县水利局。
1986年以来,全县防汛防旱决策指挥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基本形成汛情、旱情及时准确传递,指挥决策及时到位,雨情、水情提前预测,灾情及时汇总与把握的体系与机制。在县抗旱排涝队的基础上,经省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2008年7月,成立江苏省盐城市建湖机动抢险队。每年汛前,县政府都及时调整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各镇村也组建相应的防汛防旱组织,落实防汛防旱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具体圩区、具体地段。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每年汛前都及时修订全县防汛抗灾预案,各镇也相应修订镇级防汛抗旱工作预案。每年春节后,县水利农机局都抽调工程技术人员,对各镇防汛防旱组织建立、闸站工程试开试关、防汛防旱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根据防洪法律法规和省、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每年汛前组织水利、水产、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巡查,发现阻水障碍及时清除,保证主要河道引排畅通。防汛期间,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门24小时值班,保证汛情、旱情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通畅。通过兴修水利,开河筑堤,筑圩建闸,发展机电排灌,初步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防洪、排涝、降渍、灌溉、保墒抗旱多功能防汛抗灾体系。
抗击特大涝灾和旱灾有关情况,详见第二章第八节《自然灾害》。
第六节 水利管理与执法
一、工程管理
按照县政府1987年制定的《建湖县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和1989年《关于实行“两权分离”,加强圩区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行圩区管理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模式,对小型排灌站,实行公开拍卖;对于公益性闸站工程,结合所在圩区地段圩堤绿化等效益型工程,实行竞争承包或拍卖绿化权,同时承担闸站工程管理责任,或由所在村组落实专人管理,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理责任。
二、水资源管理
1.基础管理。1986年,全县水资源费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征收,每吨0.06元。1994年,此项工作划归县水利局,撤销原隶属城建局的县节水办公室,成立建湖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按照《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要求,审批全县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研发利用,发放取水许可证,收取水资源费,负责水资源的管理、保护、评估和节水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资源污染。制定《建湖县工业产品及生活用水量定额》,每年下达用水计划,实行定期考核,对超计划用水实施加价收费。2008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地表水每吨征收0.2元;县城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仍使用地下水的,每吨征收1.53元,管网未到达的每吨征收1.22元,镇区使用地下水的每吨征收1.22元。2008年,征收水资源费181万元。2000~2008年,共征收水资源费900多万元。
2.水资源监测。2003年,按照省水利厅规定,对全县地下水严格执行一证(取水许可证)、一表(计量设施)、一牌(深井编号牌)、一卡(管理档案,即台账)制度,并对地下水实行网络监测,随时掌握全县深层地下水动态和水质变化,加强对地表水水质变化的监测工作,定期编发地下水动态、地下水和地表水水质简报。开展水平衡测试,落实节水技改工作措施,对全县工业企业等年用水量3万吨以上的单位进行全面水平衡测试工作,并编写报告书,落实节水技改措施。
三、水政执法
1989年,成立建湖县水利执法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农委主任、水利农机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局、办负责人组成。1990年,经省、市水利部门批准,任命县水利农机局局长为县级主任水政监察员、分管水政工作的副局长为县级副主任水政监察员、水政水资源股执法人员为县级水政监察员,同时任命乡级水政监察员。1996年8月,成立建湖县水政监察大队,各镇成立水政监察室,配备兼职水政监察员,依法对全县及相关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水文设施和防汛设施管理等进行监察,查处水事案件,对重大水事案件及时向上级报告。配合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坚持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加强河道管理,严格按程序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项目进行审批,杜绝擅自占用河道和荡滩盲目围垦等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