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志(1986~2008)》第二卷 基础设施:第八章 供 电
1986年以前,全县电力供应紧张,县三电办公室和供电部门多方努力,力求缓解用电压力。90年代后,国家加大供电基础设施投入,直至90年代末,全县电力供应状况才得到改善。至2008年末,境内有变电所20座,供电线路接通所有村组农户,满足城乡生产生活需求。
第一节 机 构
1986年,建湖县供电局隶属盐城供电局,人、财、物均属省电力工业局。其时,既是建湖县政府管理电业的职能机构,又是省属电力基层供应单位。机构设置实行政企合一,设办公室、政工股、生产技术股、用电管理股、农电管理股、财供股。1988年,实行局长负责制,撤销政工股,成立行政股;生产单位设置为线路工区、变电工区、调度室、上冈供电站、钟庄供电站、颜单供电站。1993年撤销农电管理股,成立县农电管理总站,负责乡镇电力管理站的管理工作。2001年1月,成立建湖县供电公司,保留建湖县供电局牌子,在行使公司制职能的同时,受地方政府委托,行使电力行政管理职能。职能股室相应更名,办公室改为总经理工作部,用电股改为营销部,生产技术股改为生产技术部,安监股改为安监部,财务股改为财务与产权工作部,增设监察审计部。2002年1月,撤销农电管理总站,成立农电管理所,其工作职能不变。2004年3月,建湖县供电公司正式挂牌,不再保留供电局职能。2006年3月,公司职能部门变动,原总经理工作部改为办公室,增设思想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发展建设部。
第二节 电网建设
1986年,境内有110千伏变电所1座,线路2条63.4千米;35千伏变电所4座,线路4条56.5千米。有10千伏线路23条,主变压器9台容量计6.78万千伏安,用户装机容量12.69万千瓦。2008年底,有不同电压等级的变电所20座,其中220千伏变电所1座,主变压器2台,容量计24万千伏安;110千伏变电所4座,主变压器7台,容量计25.45万千伏安;35千伏变电所15座,主变压器26台,容量计24.63万千伏安。全县合计主变压器35台,容量计74.08万千伏安;输电线路29条251.91千米,其中110千伏输电线路7条67.84千米,35千伏输电线路22条184.06千米;10千伏配电线路111条2135.25千米(其中农用2005.22千米);400伏及以下线路1.89万千米。10千伏公用配电变压器2664台容量计38.12万千伏安。此外,企业自备35千伏变电所3座,主变压器11台,容量计2.32万千伏安,35千伏输电线路两条3.43千米;10千伏配电变压器2101台,容量计33.62万千伏安;10千伏配电线路92条214.99千米,6千伏线路2116.53千米。
建湖变电所。1986年,建湖变电所是境内唯一的110千伏变电所,也是35千伏钟庄、楼夏、庆丰、芦沟变电所的电源中心,有主变压器2台计4.15万千伏安,35千伏线路4条47千米和7条10千伏出线。1993年11月,220千伏陈堡变电所建成投运后,建湖变电所由原转供中心变为仅向县城10千伏线路供电。至2008年底,该所主变压器2台总容量增至8万千伏安。
上冈变电所。1962年6月6日,35千伏上冈变电所建成投运,主变压器1台35/10千伏1000千伏安。1964年7月,增加主变压器1台35/10千伏1800千伏安,10千伏出线两条(上冈线、草堰口线),后增设智谋线(1965年改称冈东线)。1971年5月始,县供电部门多次对该所主变压器换型。截至2008年底,2台主变压器容量计3.25万千伏安,2005年后仅负责上冈镇域供电。
钟庄变电所。1975年5月1日,35千伏钟庄变电所建成投运,主变压器1台35/10千伏2500千伏安,10千伏出线有钟庄、辛庄、高作3条。1981年7月增加冈西线,后又架设冈工线。1978年3月,新增主变压器1台35/10千伏1800千伏安,后来2台主变压器多次换型,至1999年主变压器容量计1.26万千伏安。1997年12月、2001年2月、2004年5月,钟庄变电所分别停止向高作镇、冈西镇和宝塔镇境内供电。
楼夏变电所。1980年9月3日,35千伏楼夏变电所建成投运,主变压器1台35/10千伏2000千伏安。1982年7月新增主变压器1台35/10千伏3150千伏安。该所向颜单、沿河、恒济和蒋营等4公社供电,10千伏出线有沿河、颜单、“五七”和恒济4条。110千伏颜单变电所建成投运后,35千伏楼夏变电所主供沿河镇境内电源,2000年12月停运拆除。
庆丰变电所。1981年12月,35千伏庆丰变电所建成投运,主变压器1台3150千伏安,电源接建湖变电所,电力由35千伏建庆线输送,全线长11.4千米,工程总投资38万元。1994年6月新增主变压器1台3150千伏安,10千伏出线2条。截至2008年底,2台主变压器换型后总容量为3万千伏安。
颜单变电所。1985年3月,省电力工业局批复同意建110千伏颜单变电所,总投资320万元,其中省拨款280万元,县集资40万元,1988年5月5日投运,电源接建湖变电所,电力由110千伏建颜线输送,线路全长16.1千米,主变压器1万千伏安,35千伏出线2条(颜楼线、颜蒋线),10千伏出线3条,分别称“五七”线、水泥线和颜工线。1994年10月,该所原1号主变压器更换为3.15万千伏安。2007年,新增主变压器1台,容量4万千伏安,合计容量7.15万千伏安。
芦沟变电所。1986年9月16日,35千伏芦沟变电所建成投运,主变压器3150千伏安,新架35千伏建芦线12.5千米,向芦沟、裴刘两乡供电,10千伏出线3条(芦农线、芦工线、裴农线),总投资78.09万元。2001年,新增主变压器1台,容量6300千伏安。2006年,原主变压3150千伏安更换为6300千伏安,合计容量1.26万千伏安。
蒋营变电所。1988年5月,35千伏蒋营变电所建成投运,主变压器1台2500千伏安,35千伏颜蒋线投运,全线长7.24千米,10千伏出线1条(乔庄线),工程总投资52.98万元。2000年9月主变压器更换为5000千伏安,2003年11月,增加主变压器1台,容量6300千伏安,2台主变压器总容量达1.13万千伏安。
城西变电所。1989年1月,35千伏城西变电所建成投运,5000千伏安主变压器2台,35千伏建西线投运,10千伏出线7条,主供建阳区域、城区部分地段。至2003年,主变压器2台总容量2.5万千伏安。
陈堡变电所。1991年12月,省电力工业局将建湖输变电项目正式列为建设项目。1992年2月,在近湖镇陈堡村开工建设,工程总投资2751.19万元。1993年11月,220千伏陈堡变电所正式投入运行,主变压器1台容量为12万千伏安,电源来自淮阴发电厂,电力通过220千伏淮堡线输送,出线有110千伏陈颜线、陈益线、建联线3条;35千伏陈钟、陈芦、陈庆、陈西、建联线共5条。2004年5月,增加1台主变压器(2号主变),容量为12万千伏安。全县以220千伏陈堡变电所为中心,向各变电所提供电源,输送电力。
草堰口变电所。1995年12月,35千伏草堰口变电所建成投运,主变压器1台5000千伏安,35千伏上草线投运,10千伏出线4条。2002年11月,增加主变压器1台,容量6300千伏安。2006年,原主变压器5000千伏安更换为6300千伏安。
高作变电所。1997年12月,35千伏高作变电所建成投运,主变压器1台5000千伏安,35千伏陈高线投运,线路全长7.84千米,10千伏出线4条,2004年10月增加1台主变压器,容量6300千伏安。
南苑变电所。2000年6月,35千伏南苑变电所(原名近湖变电所)建成投运,主变压器1台容量8000千伏安,2003年1月,增加主变压器1台,容量1万千伏安,35千伏陈南线投运,线路全长8.26千米,35千伏西苑线备用,10千伏出线4条。2008年,原主变压器8000千伏安更换为2万千伏安,合计容量3万千伏安。
沿河变电所。2000年12月,35千伏沿河变电所建成投运,主变压器1台5000千伏安,35千伏颜沿线投运,35千伏芦沿线备用,10千伏出线3条。2008年,增加主变压器1台,容量为8000千伏安,合计容量1.3万千伏安。
冈西变电所。2001年2月,110千伏冈西变电所建成投运,主变压器1台3.15万千伏安,架设110千伏陈冈线15.57千米,220千伏陈堡变电所通过陈冈线向其输送电力,架设35千伏西钟线9.52千米,架设西草线9.09千米,架设35千伏西上线12.4千米,架设35千伏吉庆线12.77千米,10千伏出线4条。
恒济变电所。2003年3月,35千伏恒济变电所建成投运,主变压器1台6300千伏安。2004年8月,增加1台主变压器,容量6300千伏安,35千伏颜恒线投运,线路全长7.2千米,35千伏恒蒋线6.32千米备用,10千伏出线6条。
新东变电所。2004年1月,110千伏新东变电所建成投运,主变压器1台3.15万千伏安,110千伏陈新线运行,线路回长4.3千米,35千伏新庆线7.75千米,新南线7.88千米,陈东线4.44千米,新芦线10.59千米,水泥线2.35千米,10千伏出线7条。2006年5月,新增主变压器1台,容量4万千伏安,合计容量7.15万千伏安。
宝塔变电所。2004年5月,35千伏宝塔变电所建成投运,主变压器1台,容量8000千伏安,35千伏西宝线投运,线路回长14.28千米,10千伏出线4条。
冈东变电所。2004年8月,35千伏冈东变电所建成投运,主变压器1台,容量6300千伏安,35千伏冈东线(冈西—冈东)12.2千米,10千伏出线4条。
建阳变电所。2006年12月,35千伏建阳变电所建成投运,主变压器1台,容量1.6万千伏安,由35千伏城西变电所至35千伏建阳变电所,分别架设35千伏阳西线和陈阳线,杆路长度分别为3.74千米、5.64千米。陈阳线为主供电源,阳西线为备用电源,10千伏出线4条。
站前变电所。2007年12月,35千伏站前变电所(火车站)建成投运,主变压器1台,容量1.25万千伏安,35千伏线路由陈高线搭建,10千伏出线4条。
第三节 电网改造
一、农网改造
1.扶贫通电工程。1995年,县成立扶贫通电工程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相应成立扶贫通电工程领导小组。1995~1997年,共完成10个独头村、56个村民小组、1.83万户无电农户的通电任务,村、组通电率100%,户通电率99.91%。新建35千伏变电所2座,主变压器2台总容量1万千伏安,架设35千伏送电线路17.84千米;实施上冈变电所1号主变压器换型,新架10千伏线路264.88千米、400伏及以下线路662.2千米;新增配电变压器37台计1770千伏安,10千伏主干线路“两复三”线450千米。全县扶贫通电工程总投资4642.57万元,其中省补3499.21万元,地方筹集825.99万元,农户集资317.37万元。地方筹集资金按用电每千瓦时电费中0.006元提取。1997年11月,县扶贫通电工程通过上级验收。其间,建湖县将标准化、电气化、县级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实用化建设和“三为”(为农村、为农业、为农民)服务达标活动相结合,1996年、1997年两次受到国家电力工业部表彰。
2.农网建设与改造。1998年,国家下达建湖县总投资为1.24亿元的一期农网改造任务。具体是:新建110千伏变电所1座,主变压器3.15万千伏安,新架110千伏线路15.57千米;新建35千伏变电所2座,主变压器2台容量计1.3万千伏安,新架35千伏送电线路7条40.32千米,改造35千伏线路2条15.18千米,更换35千伏高能耗主变压器4台容量计2.39万千伏安,主变压器2台增容计1.26万千伏安;新建(改造)10千伏配电线路310.09千米,更换高能耗配电变压器1075台,新增配电变压器361台,实施4个变电所的出线改造,全县10千伏线路LJ-25及以下导线、不合格的瓷横担全部更换;新建(改造)400伏及以下线路5039千米,校验轮换农户单相电度表18.56万只。县、镇两级分别成立工程领导小组,先期在全县100个老用电村展开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2001年2月,县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审计验收及国家经贸委的抽检。2002年3月,实施二期农网改造工程。至年底,完成改造10千伏线路581.57千米,改建低压线路1183.69千米,改建配电变压器238台,总容量2.11万千伏安,累计完成915个台区以及新建37千米信息网工程,总投资3890万元。2003~2008年期间,实施农网建设与改造续建完善工程,新建35千伏变电所4座,新架35千伏输电线路6条48.8千米,主变压器5台容量计4.29万千伏安,对11座变电所增容改造,推广单相变压器安装、集镇和农村接户线改造,6年完成农网建设与改造总投资2.32亿元。
二、城网改造
1990年,县供电部门对城区10千伏市Ⅰ线等5条线路进行调整改造,并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1991~1992年,实施城网部分10千伏线路调整改造工程,提高城区10千伏线路的供电能力,实现工业与农业、生产与生活用电完全分开,总投资81万元。1994年,新架10千伏线路15千米,新增公用配电变压器1000千伏安,投资160万元。1997年,投资350万元对县城和上冈镇的部分高低压线路进行迁移和改造。1998~1999年,改造低压线路11.6千米,改造接户线15千米,并对建港桥至联合桥的10千伏线路进行改造,投资833万元,两年内10千伏电缆入地共8.12千米。
2001年,加大城网建设与改造力度,成立城网建设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业组,对南自汇文路、北至湖中桥,全长1.67千米的湖中路中段10千伏线路实施改造电缆入地敷设配套工程,总投入1300万元。2002~2008年,国家下达城网改造费用9699万元,新建110千伏变电所1座,主变压器1台3.15万千伏安,新架110千伏线路4.93千米,新建35千伏变电所1座,主变压器1台1.25万千伏安,35千伏线路5条33.01千米,220千伏陈堡变电所新增主变压器1台12万千伏安。新建10千伏线路6.5千米,改造配电线路5.08千米,新增三相变压器68台,计1.53万千伏安,新增单相变压器40台,计1950千伏安,改造配电变压器12台,计3450千伏安,新建低压线路7.58千米。截至2008年,城网配电变压器364台,容量计89185千伏安。110千伏建湖变电所、35千伏站前变电所向城网供电,35千伏城西、南苑变电所和110千伏新东变电所向城网提供大部分电源,城市供电可靠率99.99%。
第四节 供电用电
1986~1998年,境内电力供需矛盾突出,经常出现拉闸限电现象。县三电办公室和供电部门抽调人员外出组织煤、油送发电厂加工电量。1984~1989年,全县共组织煤、油加工电量2.43亿千瓦时,年均4051万千瓦时,占年供电量的28.55%,1992~1997年,共组织煤、油加工电量1.53亿千瓦时,年均2556万千瓦时,占年供电量的10.06%。1999~2000年,全县电力供需矛盾缓和。2001年,全县供电量突破3亿千瓦时。2008年,供电量达9.46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超1246千瓦时。
1986~2008年建湖县供用电情况统计
表2-7年份 | 供电量(万千瓦时) | 用电量(万千瓦时) | 线损率(%) | 用电最高负荷(千瓦) | 人均用电量(千瓦时) |
1986 | 13586 | 12541 | 7.69 | 28700 | 181.9 |
1987 | 14668 | 13553 | 7.6 | 30700 | 194.4 |
1988 | 15095 | 13933 | 7.69 | 36000 | 196.9 |
1989 | 18301 | 16890 | 7.71 | 38000 | 234.7 |
1990 | 19484 | 18042 | 7.40 | 40900 | 245.0 |
1991 | 21151 | 19630 | 7.19 | 40000 | 264.8 |
1992 | 20993 | 19462 | 7.29 | 52000 | 263.1 |
1993 | 27030 | 22085 | 6.14 | 40800 | 277.3 |
1994 | 24239 | 22759 | 6.53 | 41000 | 304.8 |
1995 | 26945 | 25167 | 6.60 | 52000 | 339.0 |
1996 | 29057 | 27069 | 6.84 | 65000 | 365.5 |
1997 | 28794 | 26825 | 6.84 | 54400 | 362.2 |
1998 | 27490 | 25623 | 6.79 | 59000 | 345.3 |
1999 | 26716 | 24903 | 6.79 | 61600 | 335.4 |
2000 | 28054 | 26150 | 6.79 | 67800 | 352.2 |
2001 | 31774 | 29563 | 6.96 | 65296 | 398.7 |
2002 | 36878 | 32738 | 11.23 | 81840 | 464.8 |
2003 | 44246 | 39388 | 10.98 | 90920 | 559.2 |
2004 | 51612 | 45996 | 10.89 | 103064 | 644.5 |
2005 | 62877 | 57084 | 9.22 | 126000 | 783.0 |
2006 | 74933 | 67967 | 9.30 | 144000 | 962.0 |
2007 | 89995 | 81625 | 9.30 | 173400 | 1175.0 |
2008 | 94647 | 85847 | 9.30 | 188000 | 1246.0 |
注:2002年起,线损率统计口径为全口径,2006~2008年人均用电量以常住人口计算。
一、用电结构
1986年以来,境内工业用电量一直占总用电量的50%,最高年份达到70%。1995年起,农、林、牧、渔、水利用电比例呈下降趋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比例呈上升趋势。
1986~2008年建湖县工业、农林牧渔水利业及城乡居民用电情况
表2-8
单位:万千瓦时
年份 | 工业 | 农林牧渔水利业 | 城乡居民 | |||
用电量 | 占总用电(%) | 用电量 | 占总用电(%) | 用电量 | 占总用电(%) | |
1986 | 6862 | 54.7 | 3363 | 26.8 | 1302 | 10.4 |
1987 | 7888 | 58.2 | 3876 | 28.6 | 1396 | 10.3 |
1988 | 7534 | 54.0 | 4081 | 29.3 | 1736 | 12.5 |
1989 | 10901 | 59.5 | 3849 | 21.0 | 3042 | 18.6 |
1990 | 10599 | 54.4 | 4944 | 25.3 | 3334 | 17.1 |
1991 | 11675 | 55.2 | 5522 | 26.1 | 3148 | 14.9 |
1992 | 11917 | 56.7 | 4870 | 23.3 | 3353 | 16.0 |
1993 | 11009 | 49.8 | 6217 | 28.1 | 3869 | 17.5 |
1994 | 13304 | 54.6 | 5679 | 23.3 | 4497 | 18.5 |
1995 | 14590 | 54.1 | 5416 | 20.1 | 5770 | 21.5 |
1996 | 15646 | 53.8 | 5579 | 19.2 | 6636 | 22.8 |
1997 | 15458 | 53.7 | 5667 | 19.7 | 6478 | 22.5 |
1998 | 13506 | 49.1 | 5396 | 19.6 | 7113 | 24.7 |
1999 | 13899 | 52.0 | 4042 | 15.1 | 7288 | 27.3 |
2000 | 15351 | 54.7 | 2554 | 9.1 | 8617 | 30.7 |
2001 | 18411 | 58.0 | 2048 | 6.4 | 9661 | 30.4 |
2002 | 24447 | 66.3 | 1381 | 3.7 | 9701 | 26.3 |
2003 | 30363 | 68.6 | 2301 | 5.2 | 9745 | 22.0 |
2004 | 36165 | 70.0 | 2068 | 4.0 | 11414 | 22.1 |
2005 | 38402 | 61.0 | 2571 | 4.0 | 13559 | 21.6 |
2006 | 45504 | 66.9 | 2872 | 4.2 | 16096 | 23.6 |
2007 | 56361 | 70.2 | 2994 | 3.6 | 17470 | 21.4 |
2008 | 56804 | 66.2 | 2579 | 3.0 | 20361 | 23.7 |
注:不含服务业等用电。
二、电价
1982年,境内改为10千伏供电,照明用电每千瓦时为0.19元。工业用户实行大工业电价,以基本电价、优待价等分类折算电价。1986年除照明外,工业用电每千瓦时加收0.003元,其他每千瓦时加收0.015元。1987年,工业用电每千瓦时加收0.15元,化肥每千瓦时加收0.12元,农业用电每千瓦时加收0.10元,营业照明每千瓦时加收0.20元。1988~1992年,其电价分类及说明一直沿用《1976年电热价格》。1993年新目录电价出台,按照保持合理电价结构及比价关系的原则,每年调整一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加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003元、城市建设和路灯建设附加0.03元、供电部门城网改造资金0.007元,组成城镇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1994年,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0.003元提高到0.004元,居民生活用电及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每千瓦时暂按0.007元征收,省缺口电煤差价标准维持每千瓦时0.014元。1995年,城镇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及附加费由每千瓦时0.30元提高到0.40元。1996年1月1日,对居民用电免收煤差价,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千瓦时调整到0.228元,营业照明用电每千瓦时调整到0.48元,普通工业用电、非工业动力用电、大工业用电调整到0.346元,农业生产、农业排灌用电每千瓦时调整到0.309元,水泥生产用电每千瓦时加收0.01元。
1997年,江苏电网电价平均上调每千瓦时0.03元。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从0.42元/千瓦时提高到0.47元/千瓦时。1998年7月开始,县农业排灌用电不再享受优惠价格,执行0.72元/千瓦时。
2000年,农村统一销售电价为居民生活照明每千瓦时0.64元,其它照明0.99元,非普工业每千瓦时0.866元,农业生产0.65元。2001年5月1日,农村公用变压器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降到城镇居民生活用电水平,按每千瓦时0.52元执行,在全市率先实行城乡同网同价。2004年1月,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化肥生产、商业用电外,其余各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083元(含税)。
2006年9月1日起,县供电公司在试点小区试行分时电价,即峰段电价每千瓦时为0.5583元,谷段电价为0.3583元。
2008年7月1日起执行《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0.5283元,1千伏~10千伏每千瓦时0.5183元;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每千瓦时0.813元,1千伏~10千伏每千瓦时0.798元,20千伏~35千伏以下每千瓦时0.792元,36千伏~110千伏以下每千瓦时0.783元;大工业用电1千伏~10千伏每千瓦时0.602元,30千伏~35千伏以上每千瓦时0.596元,35千伏~110千伏以下每千瓦时0.587元,110千伏每千瓦时0.572元,220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0.557元。基本电价:最大需量每千瓦每月38元,变压器容量每千伏安每月28元。农业生产用电每千瓦时0.44元,1千伏~10千伏每千瓦时0.43元,20千伏~35千伏每千瓦时0.424元,35千伏~110千伏每千瓦时0.415元。
三、供用电管理
1986年,县供电局用电管理股与县三电办公室一起,负责调荷节电等工作,并负责全县供用电统计报表业务等。1993年,成立县农电管理总站,负责乡镇电管站劳动、人事、工资、生产经营管理、农村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低压电网、10千伏配电设备生产运行、维护、检修,承担农户用电申请、报装、施工、验收以及抄表收费工作。2001年8月,撤销县农电管理总站,成立县农电管理所,同时撤销各乡镇电力管理站,成立供电所,负责所辖供电区域内10千伏及低压电网的建设、改造、运行、检修维护管理及日常供电营业工作。
1986年以来,县工农业生产快速发展,导致电力供需矛盾突出,县供电部门认真做好调荷用电工作,编制负荷分配方案,并分解到各用电单位,帮助企业调整班次,错开用电高峰,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检查负荷计划的落实情况。供电局调度部门积极配合,并严格执行区调命令,拉闸限电,确保电网安全运行。1998年下半年电力形势好转,供电局用电管理部门鼓励用户用电,并做好优质服务工作,简化用电申请程序。1998年,全县电力营销市场化、管理法制化,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营业厅受理用户用电申请时,现场签订合同,乡镇供用电合同委托其电管站办理,当年全县签订供用电合同4258份。
1995年,全县用电节能监测企业15家,其中全厂综合监测2个,监测锅炉、窑炉13台,风机水泵7台,供热管网2万米,完成了市下达的节能监测计划。推广应用绿色照明工程,共安装照明节电器具3400套,节电30.48万千瓦时,节资22.86万元。1998年,撤销县三电办公室,供电局受政府委托继续行使用电行政管理职能,设需求侧管理岗位,专人负责节能降耗、调荷用电等工作,对化肥、纺织企业产品实行单耗考核,进行同行业节电竞赛,当年社会节电450万千瓦时。2007年,金龙马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设备技改,年节电853.8万千瓦时,节约电费499.82万元。
1990年起,县供电局宣传贯彻国家能源部、公安部《关于严禁窃电的通知》,至2008年底,共查处违约用电1537户,追回电量37.1万千瓦时,补收电费18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