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志(1986~2008)》之第三卷改革开放第十二章 工业企业改革
第十二章 工业企业改革
建湖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工业企业的管理体制、经营方式、产权制度进行了系统而深刻的改革。80年代中期,县政府对企业扩权让利和实施利改税,先后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租赁经营、风险抵押承包等经营机制,积极探索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管理模式。与此同时产权制度改革也逐步展开。通过1994年开始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改革和1997年以股份合作制为主的产权制度改革,初步理顺了政企关系,打破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格局,为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积累了经验。2000年,为进一步破解改制企业职工身份转换、社会保障等突出问题,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属工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启动以“三置换一保障”(即置换国有、集体产权或股权,置换国有、集体职工身份,置换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社会保障)为前提的新一轮企业改革。经过几年的攻坚,县属企业、乡镇企业基本实行了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组建企业集团、推进企业内部改革、开放式改制取得显著成果,建湖工业实现了公退民进。同时,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境内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问题基本解决。
第一节 经营机制改革
80年代初,县境工业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对企业扩权让利和实施利改税,主要措施是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小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实现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1986年,在县农药厂、齿轮厂、花炮厂3个县属工业企业进行厂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明晰党、政、工三者的工作职责。在县纺织厂进行深化经济承包责任制改革试点,全面推行浮动工资,20%以上的基本工资按绩效浮动。是年底,县政府出台《小型国营企业租凭经营试行规定》。
1987年,县境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入,在县属企业、乡镇企业中推行厂长负责制、承包经营责任制、浮动工资制,着重抓了5个方面:①探索两权分离。在县羽绒厂的综合门市部、化肥厂煤球车间、磷肥厂石粉车间和百货公司服装鞋帽厂进行了租赁经营试点。②普遍推行浮动工资制。全县90%以上的县属企业实行了浮动工资制,其中有11个企业实行全额浮动,22个企业实行定额计件工资。③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县化肥厂、水泥制品厂、塑料制品厂、轻工业通用机器厂、电器厂、木器厂、石灰水泥厂、化工厂等企业进行推广。④搞好企业内改配套。凡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企业都进行人事、劳动分配方面的配套改革;对行政副职和厂级经济技术干部均实行聘用制;企业科室和车间正职由厂长聘用,副职由正职提名,厂长批准,正职聘用;实行固定工上岗合同制;改固定工资制为浮动工资制。⑤对全民企业实行承包经营(集体企业搞试点),对小型企业(包括车间)实行租赁经营。
1988年,按照“配套、完善、深化、发展”的方针,积极引进风险机制,全面推行全员抵押承包。年初首先从乡镇企业开始,下半年起在县属企业全面推行。截至年底,共有253户企业(其中乡镇企业130户)43009名职工(其中乡镇企业职工23000人)实行抵押承包,交押金1526.34万元(其中乡镇企业850万元)。1989年,进一步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13个县属企业实行了承包责任制,404个乡办以上独立核算企业,实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抵押面达94%。
1990年,按先全民后集体、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进行,搞好企业两轮承包衔接。在县印刷厂、磷肥厂进行劳动人事、工资、社会保险3项制度改革试点。1992年起,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到1993年底,绝大部分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要求,搞好企业内部管理与核算,提高生产效率,进行分厂制(分公司制)试点。在县阀门总厂等5个企业进行分厂制(分公司制)试点,在30多家工业企业中进行国有民营、公有私营试点。
1997年起,乡镇企业开始以股份合作制为主的改革,将职工集资款、风险抵押金等直接转为股份,由于持股面过大,股份制企业的活力未能得到真正体现。1999年,在“彻底改,改彻底”的思想指导下,逐步实现企业经营者持大股、经营层控股、职工身份置换,改制企业呈现出勃勃生机。2000年起,境内县属企业和乡镇企业开始以“三置换一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二轮改制。
第二节 企业制度创新
1994年,县出台经济体制改革要点,要求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重点推进“一制三营”企业内部经营机制改革,推进改制企业建立健全新“三会”(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1997年,开始以股份合作制为首选模式的企业改革。改制企业建立健全新“三会”,同时处理好与老“三会”(党代会、职代会、工会)的关系,初步理顺政企关系,打破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格局,为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积累了经验。
一、企业集团
以大企业大集团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对象。1990年,为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着力启动闲置生产要素和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进企业兼并拍卖,共88家企业被兼并。企业集团因势发展,先后组建花炮、水泥船舶、化工、羽绒制品、阀门5个企业集团。1994年,新组建企业集团12个,全县企业集团达24个。其中,省级集团2个,即森达、玛莎;市级集团9个,即白云面粉、天捷水泥、欢跃食品、建大工贸、鑫朋电子、明江油米、奇峰纺织、华林水泥、正大丝绸;县级集团13个,即三江、沿海、远洋、三阳、新宇、通榆、恒丰、红亮、百利达制衣、摩云、金虹纺织、金阳、白云。1个股份制公司为江苏华宏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全县有省市级集团24个,白云集团公司和天捷集团公司被确定为盐城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由于产权制度改革未到位,绝大部分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未能顺利推进,并逐步出现经营运转困难。
二、企业内部改革
1991~1993年,主要是以贯彻落实《企业法》为重点,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通过加快企业制度创新,转换经营机制,推进企业面向市场,塑造企业独立的法人地位。在部分企业进行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向面上推行工业企业经营、定价、用工和分配权限四放开,增强发展活力。加快创办科技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务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建设。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坚持改制和转制一起抓。1993年,县属工业企业开始实行第一轮承包,对企业经营者实行规模效益分档工资制。1998年,总结和推广县齿轮厂“十制”内改经验,即在人事、劳动制度改革上,推行干部目标聘任制、行管人员竞争上岗制、职工轮岗培训制;在分配制度改革上,推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行管人员比例工资浮动制,职工按件计酬制;在产供销管理上,推行销售买卖制、供应公开制、三产分离制、岗位责任制。1999年,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依据企业规模、效益实行分级管理。
三、开放式改制
90年代,建湖合资企业开始起步。1991年,成立了县境第一家合资企业——盐城四方耕耘机具有限公司。2000年以后,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大面积推开,县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外部资本参与改制。天子福公司收购县制药厂、沪强公司收购县拉丝厂、中山花公司收购县花炮厂、首创集团收购特达钻采设备公司等都是比较突出的例子。根据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做大做强县境企业的需要,引导企业通过上市等方式,扩大融资渠道、提升产业层次、实现裂变扩张。1998年,森达集团组建上市筹备工作小组,进行前期调研工作。2008年,经过筛选论证,县确定日月公司、信得公司、永林公司、象王公司、特达钻采公司等5家企业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培育,各企业均聘请相关机构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第三节 产权制度改革
80年代初,在进行企业经营制度改革的同时,启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1988年,县塑料制品厂作为股份制试点,在实行全员抵押承包的基础上,经过清产核资、划分股权、制定章程、发行股票等工作,于当年12月实施股份制改革。
1994年,进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是年,经省体改委批准,建湖首家定向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宏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全县共设立股份有限公司1家、有限责任公司2家,新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130家。91家县属工业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股金总额达1.25亿元,其中国家股(或公有股)2241.75万元,法人股218.24万元,企业集体股(包括职工名义股)8850.43万元,职工个人股1191.56万元,入股职工16577人。
1996年,县委农工部、县乡镇企业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先出售后改制为首选形式,着力培植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控股核心层。全县共落实各类改制试点59家,其中县级试点27家,有12家实行先售后股,3家实行存量折股、增量扩股,5家实行破产重组,3家实行兼并和分块搞活。实施“先出售后改制”的25家乡镇企业,参股人数878人,个人股金达756.48万元,经营班子股金174.59万元。
1997年9月,县召开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确定54个企业为全县首批产权改革企业,企业股份制改革全面推开。以县齿轮厂、克胜集团公司为主体分别组建江苏明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县建机厂、橡胶厂、水表厂、电子仪器厂等企业先后创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县属企业改制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121家,企业共募集股金9009.31万元,其中个人股2583.3万元,持股职工9836人。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县乡镇企业完成产权制度改革384家,正式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34家,其中改为股份制65家,股份合作制186家,改为私营57家,注销53家,破产12家。
2000年,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属工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通称“22号文件”),作为县属工业企业推进深层改革的主要依据,县属流通企业和乡镇企业改制也以此作为重要参照(详见《专记:企业改革22号文件》)。在此阶段,重点突破大而难、大而空、大而亏企业的改制。坚持“公退民进”的改革思路,改组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先租后股,挂靠大企业、大集团,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建新买旧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建新租旧,分块搞活,售、租、破多种形式一起上。县纺织厂、轻通厂、制药厂、床单厂等企业基本完成改制。
2001年,积极探索创新突破难点问题。对改革改制中涉及的突出问题,加大政策调研、调整力度,根据条件成熟情况,积极稳妥地出台相关政策,根据全县破产企业实际状况和支付能力,对全县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进一步调整、完善;根据改制企业反映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办理难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制定工作流程,统一政策尺度,提高了办证效率。完善工业企业改制措施,在公有资产全部退出的基础上,利用土地等资产变现支付改制成本,全面调整职工劳动关系。当年县属工业企业完成改制55家,其中改为股份有限公司1家,有限责任公司14家,股份合作制28家,公转私营5家,破产5家,拆迁清算2家。
2002年,工业企业改革力度加大。按照“全面、彻底、规范、配套“的要求,突出公退民进,加大开放式改制力度,实施资产重组。完成县属工业企业改制13家,二次改制11家,置换职工身份1.1万人,进入破产程序27家,终结10家。乡镇企业坚持“彻底改、改彻底”,二次改制和破产力度也不断加大。
2003年,在重点完成流通企业改革的同时,突出工业企业改革的深化完善工作,县木器厂、塑料三厂等11家工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2004年,县缫丝厂、淀粉厂等26家债务重、职工多、情况复杂、维稳压力大、在全县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老大难企业,先后完成改革改制任务;县面粉厂职工清算工作结束;对东华公司、化肥厂、环宇集团等已改制企业重点解决职工身份置换问题;企业破产力度继续加大,全年进入破产程序企业28家,终结30家,共置换职工身份5900多人,化解历史债务3.29亿元。2005年,全县企业改革工作继续按照“三个置换一个保障”和“全面、彻底、规范、配套”的总体要求,突出公退民进,大力推进开放式改制,县属企业完成改制39家,报批实施方案4家,进入资产清查、评估阶段3家,宣传发动2家;乡镇企业完善改革45家,推进实施4家。2006年,全县企业改革工作围绕“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到位、产权置换到位、法律手续变更到位”目标,加速推进企业改革改制和深化完善工作,劣质企业退出市场步伐加快,新受理破产案件8家,审结21家。
2007年,企业改革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注重方法、彻底到位”的原则和“分线运作、分块包干”的要求,对年初确定的20家县属重点改制企业(未改制企业:县地产公司、太平公司、纺织供销公司、酱醋厂、蔬菜公司、饮服公司、糖烟酒公司、实业公司、棉麻公司、市政公司。已改制需完善企业:县福利厂、百倍集团公司、轻通公司、誉凯公司、天子福药业公司、东大油米厂、建湖轧花厂、环宇集团、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宏源建筑公司),科学制定方案,认真研究协调,轻通公司、誉凯纺织轴承有限公司、天子福药业、东大油米厂、轧花厂、盐城太平针织有限公司、县福利厂、江苏百倍集团等基本推进到位。企业破产力度加大,建湖轧花厂、天子福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并审结。县织布厂等25家企业进入破产审理程序。
2007年12月,县委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企业改革“一年攻坚,一年扫尾”的要求,将2008年作为改革攻坚年,因企制宜,规范程序,通过土地收储等特殊扶持政策,盘活有效资产,突破改制难题。至2008年底,列为改革重点的58家企业有52家企业基本推进到位,其中改制3家(市政公司、监理公司、食品厂)、深化完善7家(百倍集团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环宇集团、人民印刷公司、建机公司、森光公司、食品公司)、清算解体35家、破产7家。县财政共安排调度资金2004.63万元,城投公司安排土地收储资金1.19亿元,改制、破产企业挂账处理社保费2429.14万元,合计1.64亿元。(列入扫尾的15家企业,2009年6月均完成清产核资评估工作,并已形成改制方案。)
专记:企业改革22号文件
一、出台背景与过程
建湖县属企业经过1994年转换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和1997年推行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等两次改制,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与进展,但是由于涉及深层次的产权关系,特别是职工身份、社会保障以及企业经营者占用职工资金等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以致改制企业市场化进程缓慢,经营情况未有明显改善,银行与企业、职工与企业矛盾突出。2000年,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研究室、县计经委、劳动局、卫生局、金融单位以及各企业主管部门组成调研组,经过数月调研,形成《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属工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草案)》,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反复研究,于2000年5月23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属工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以建发〔2000〕22号文下发,成为指导2000年开始的新一轮企业改革的主导文件,通称“22号文件”。
二、内容概要
《若干意见》的内容主要有6个方面:①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国退民进”步伐。大力推行县属企业“国退民进”;支持困难企业改制;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和个人兼并购买企业全部或部分有效资产;加大破产力度;县属优势企业兼并亏损企业可享受税收、考核等优惠,减免部分费用;逐步分离企业办学、办医;建立多层次的公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明确相应责任制,保证公有资产保值增值。②进一步深化企业干部人事、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取消企业行政级别,较大的国有(集体)独资或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由县管理,其他国有(集体)独资或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由主管部门管理;进一步理顺完善企业法人的产生机制与治理结构;鼓励机关干部到县属企业竞职;实行人事代理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工作;按照职工能进能出和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加快转换职工身份。③进一步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推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实行企业经营者财政贡献专项奖励;对贡献突出的企业经营者基本养老金实行直发;对扭亏增盈有功的人员实行奖励;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④全面落实扶持县属工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实行贷款贴息,鼓励企业加大技改力度;奖励引进外资、专项、新产品、新项目的有功人员;外商在县属工业企业投资的生产型项目,固定资产经批准可以加速折旧;困难企业职工利用存量土地进行土地功能置换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减免各种收费的地方收益部分;切实做好冲销银行呆账、坏账准备金工作;鼓励企业吸纳下岗人员和待业人员、兴办面向社会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设立担保基金;减免特困、重点亏损企业应上缴的有关基金、集资等费用;经批准企业可将国家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及企业资产变现,用于增资减债、结构调整、更新设备、转换职工身份等;对企业科技创新实行财税优惠政策。⑤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帮助工业企业申报使用国家、省、市级扭亏贴息贷款;继续抓好减负治乱、维护企业利益;依法支持企业进行改革、改制。⑥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党组织的党纪约束、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执行约束、职代会和监事会的民主约束,建立多层面的约束监督机制;强化审计职能;对公有资产独资、控股的企业,由县财政部门委托财务总监(主办会计);加大剖亏力度,抓好非正常亏损企业的解剖;完善工业经济的考核体系,全面推行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附件
22号文件共有4个附件。附件一《建湖县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中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办法》。根据县情实际,按照转换身份、适当补偿、承认工龄、续接社保、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附件二《建湖县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考核兑现办法》。县属国有(集体)企业、国有(集体)控股企业的经营者均推行年薪制。经营者年薪制收入按其构成分为基本收入和风险收入两大部分,根据经营者承担的资产责任和企业职工平均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计算确定。严格考核,加强审计,建立经营者风险基金。附件三《建湖县企业经营者财政贡献奖励暂行办法》。按企业当年实际上缴的税金、附加和基金实行分档奖励,设立企业上缴税金、附加和基金上台阶奖。附件四《建湖县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中原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