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志(1986~2008)》之第三卷改革开放第十三章流通体制改革
第十三章 流通体制改革
1986~2008年,境内流通体制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流通部门随之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县商业局先后更名为贸易局、贸易办公室,县物资局先后更名为物资办公室、服务业发展局,职能都由计划经济时代下达指令性计划为主转变为以服务、指导行业发展为主,局属流通企业结合县城拆迁改造,通过拍卖、租赁、破产、实施股份制等形式,进行经营体制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公转民营。1993年,国家全面放开粮油销售价格,实行随行就市,粮食购销逐步走上市场经济轨道,全县粮食购销企业也逐步建立起民营化运作机制,至2008年粮食企业改制全部结束。80年代,供销社发展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成为城区流通市场的重要力量。1988年后,供销社开始向经济实体方向改革,通过股份合作、破产还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至2008年,供销系统企业改革基本完成。
第一节 商业体制改革
1986年,县商业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之一,内设秘书股、人事股、财计股、业务股、工业办公室、体改办、商政股等职能股室。下辖商业职工学校,事业单位,股级建制;蔬菜办公室、社会商业调研室,为县政府工作机构,归口商业局管理,负责“菜蓝子”工程建设及社会商业调研工作;食品行业管理办公室,分管全县乡镇17个基层食品站,负责生猪调拨,城乡白肉市场供应及生猪屠宰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1991年4月,食品行业管理办公室撤销。全系统共有9个二级商品流通企业,5个二级商办工业企业。1997年初,商业局更名为贸易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审计股、综合业务股、科技工业股。蔬菜办公室、社会商业调研室,商业职工学校职能未变。下辖11个二级商品流通企业,5个二级商办工业企业。2001年7月,贸易局更名贸易办公室,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内设综合科、组织人事科、资产监督科、经济指导科、企业发展科,除负责对所属15个二级企业(其中商品流通企业11个,即百货总公司、五交化总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糖业烟酒公司、食品公司、蔬菜公司、医药公司、上冈工业品公司、上冈商场、商业大厦、上冈商业综合公司;商办工业企业4个,即欢跃集团、县酱醋厂、工贸实业公司、县食品厂)国有资产的营运、管理和监督外,还履行生猪屠宰管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行政执法职能。2001年,商业职工学校划归教育局,蔬菜办公室、社会商业调研室撤销,重新组建县生猪屠宰经营管理执法大队。2007年2月,增设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2008年11月其职能划归县服务业发展局。
一、管理体制改革
1986年,商业局系统所属7个商品流通企业、5个工业企业,均为县属二级企业(副科级建制)。企业正职领导由县委组织部管理任免,副职及中层干部由商业局党委管理任免。1988年,实行政企分开,县属二级企业正职由商业局党委管理任免,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企业班子副职及人秘、财计股(科)长,由企业提名报商业局党委讨论同意后任免,其他中层职位由企业直接任免。1993年4月,县成立畜禽总公司,商业局下属食品公司、冷冻总厂、蛋厂划归其管理。是年,冷冻总厂组建盐城市欢跃(集团)公司,蛋厂更名为县工贸实业公司。原商业局下属三级企业上冈商场升格为县属二级商品流通企业,1994年10月,经县批准,新组建上冈工业品公司,为县属二级法人企业。1996年1月,全县当时规模最大的二级零售企业——商业大厦建成开业。1996年12月,县畜禽总公司撤销。1997年初,食品公司、欢跃集团公司、县工贸实业公司回归贸易局管理。2001年7月,贸易局更名为贸易办,下属县属二级国有流通企业和工业企业实体15个。随着商品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有商业企业改制步伐加快。2008年底,县城丰收路改造,县酱醋厂解体。至此,贸易系统仅有五交化总公司、糖业烟酒公司、饮食服务公司、上冈工业品公司、欢跃集团公司5个县属二级国有企业未改制到位。
二、经营方式改革
1.经理(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1987年初,商业系统首先在百货公司和酱醋厂进行经理(厂长)招聘试点,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签订一任为期3年的目标责任状,额定购、销、调、存、利及职工工资等主要经济指标逐年递增幅度,并实行盈亏奖惩,工效挂钩制度,次年起在全系统7个大公司和5个工厂中全面推行。在此基础上实行全员定岗,风险抵押制度。
2.“四放开”改革。1991年,商业系统实行“四放开”(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制度)改革,推行职工考核签约上岗,新招人员限期试岗,不合格职工内部待岗的“三岗制”。放开分配,打破“铁饭碗”,实行联岗计酬,百元工资含量制,定额考核超额分成,生产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度。同时放开经营和价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行联购联销、代购代销,批零兼营跨行业跨地区等多种经营方式,调整经营结构,拓宽经营渠道,增加企业自主权,激活营销机制。
3.公有民营抽本承包。1998年下半年起,商业系统先后在商业大厦、国贸大厦、国贸商城、百货大楼、五交化商场、裕丰商场等大中型商场实行公有民营,推行抽本承包经营(即固定资产产权性质不变,抽回国家或集体流动资金,由经营者出资经营)以柜组为核算单位,测算标的,在职工内部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竞标承包。国贸商城75个柜组参加抽本经营,共抽回资本金达80多万元。是年,因县城规划拆迁,百货、糖业烟酒、蔬菜、五交化总公司有17个门点被整体拆迁,为安置下岗职工,各公司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保留建制、分散组合、个人承包、集体大包干等形式,与职工签订承包合约,形成一司多策的经营模式。
4.租赁。2001年4月,县国贸大厦、国贸商城因经营艰难,经主管部门批准,与上海农工商超市有限公司签订为期20年的租赁合同,租金用于偿还职工集资款,同时使100名职工重新上岗就业。是年底,百货大楼与南通蒙莱服饰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租赁协议,兴办服装超市,年新增销售1500万元,收益由原来的43万元增加到80万元。2003年9月,商业大厦与上海世纪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20年的租赁协议,兴办世纪联华超市建湖店,租金用于偿还职工集资款等债务。县五交化商场将二楼对外招商,投入200万元兴办鱼米之乡美食城。2007年10月,县糖业烟酒公司城中商场与常熟波司登羽绒服集团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租赁合同,兴办波司登羽绒服专卖店。
三、产权制度改革
1.公转民营。2002年6月,县医药公司实行公转民营改制,由原企业行管人员中9名自然人出资120万元注册资本,以零资产收购并组建建湖华茂药业有限公司,接收原单位的资产、债权、债务和药品经营权。2003年4月,百货集团总公司与百货大楼合并改制,通过资产评估,公开招标,实行整体出售,由企业内部职工出资合股,注册资本50万元,组建建湖县大洋百货有限公司,承担并接受原企业资产、债权、债务。2003年11月,县食品总公司以上述同样形式实行股份制改造,由企业内部职工出资投股,组建建湖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80万元,并接受原单位资产、债权、债务和屠宰经营权。
2.破产。1998年以后,县百货集团总公司、饮服公司、蔬菜公司等下属16家独立核算单位,在老城区拆迁中,被全建制拆除,经申请依法实施破产或注销。2001年7月,国贸大厦、国贸商城因负债严重,依法申请破产。2002年6月,县工贸实业公司因内亏严重,经主管部门同意,向县法院提出申请,宣告破产。同年8月,上冈商场因严重资不抵债,经县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第二节 粮油体制改革
1986年,县粮食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之一,内设秘书股、人事教育股、购销计划股、财务基建股。2001年,县机构改革明确粮食局为县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改股为科,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工业发展科、购销仓储科、资产监管科、监察室。2005年底,增设市场监管科。
一、管理体制改革
1986年,局属企业有17个粮油经营管理所,27个粮(物资)库,17个粮办工业企业和粮油采购储运公司、粮油食品工业公司、饲料公司、粮油贸易公司、粮油饲料贸易中心。局属事业单位有粮食职工学校、中心化验室。1993年,成立建湖县上冈粮油交易批发市场。1994年,辛庄、钟庄、高作、大崔、乔舍米厂合并到所在地的粮管所、粮库;组建以原建湖面粉厂为核心企业的盐城白云集团公司和以原建湖县油米厂为龙头的盐城明江油米集团公司;建湖粮管所生猪养殖场划出成立建湖县生猪合作社。1997年,粮贸大厦正式投入运行,为独立核算单位;原冈西麻纺厂改为建湖县兴达粮油经营公司;建湖饲料厂增扩的电子镇流器厂划开成立建湖县鑫光灯饰厂。1998年,蒋营、东夏油米厂,建湖、洪桥、冈西米厂合并给所在地的粮管所、粮库。2002年3月,经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批准并投资建设的建湖县国家直属粮食储备库建成运营;4月成立建湖县粮食购销总公司;7月粮食职工学校并入县职教中心。2003年,撤销颜单所、建湖库;合并王桥库、左庄库、陈吴库、洪桥库、乔舍库;撤并白云集团公司﹙县面粉厂﹚、县饲料厂、鑫光灯饰厂、粮油工业公司、粮油贸易公司、粮油采购储运公司、饲料公司、物资公司、上冈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兴达粮油贸易所等企业。至2008年底,共有局属企事业单位38个,其中购销企业28个,粮工企业5个,流通企业4个,事业单位1个。
二、经营方式改革
1986年起,建湖粮食流通体制进行改革,基层库、所、厂分开核算,共设17个粮油经营所、36个粮油购销站、26个粮库、1个物资库和粮油采购储运公司、粮油贸易公司、粮油食品工业公司、饲料公司、粮油饲料贸易中心以及粮食职工学校、中心化验室2个事业单位,有65个存粮单位,123幢仓库,仓容总量为24.45亿千克。年入库商品粮2.58亿千克,年销量6662万千克,其中议价销售3024万千克,平价销售2837万千克,比例价销售801万千克;粮油库存总量达到3.33亿千克,其中粮食库存3.3亿千克,油脂库存247万千克。
2001年5月1日,全县正式取消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城镇户口居民迁移,以及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不再办理粮油关系转移证明,农村粮油供应转移证也一并取消。7月31日,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建湖贯彻省政府“取消粮食定购,放开收购价格、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市场”的“一取消,三放开”的改革政策,粮食购销逐步走上市场经济轨道。
2002年3月,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职工劳动关系,原32个库、所2345名干部职工,除政策规定的军转干部、伤残军人共28人外,全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经济补偿到位、兑现到人;615名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被逐级返聘上岗,返聘人员占原职工总数的26.3%,新法定代表人竞聘到位,改制企业统一实行租赁经营。同时,对“老人、老账、老粮”划开划断,建立起民营化运作机制,全县粮食购销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求生存、自谋发展的市场主体。
三、产权制度改革
2002年起,加大粮企改革力度,对全县粮食企业实施清算、解体、破产、拆迁、撤并、重组的全面改革。2005年4月,县粮食局成立建湖县粮食购销总公司。江苏建湖国家粮食储备库、建湖县国家直属粮食储备库、建湖县高作粮管所3个企业被国家粮食局命名为国家储备粮承储资格企业,马厂粮库、楼夏粮库2个企业被省粮食局命名为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企业。2008年,明大油米厂、上冈油米厂、上冈饲料厂、县麦芽厂破产清算解体,县食品厂和4个流通企业清算解体。是年底,全县粮食系统整合成28个粮食购销企业,其中,1个购销总公司、3个国储库、2个省储库、13个粮管所、9个粮库;流通企业4个,即粮油采购储运公司、粮油实业公司、饲料公司、申跃公司;1个事业单位,即粮油检测所。
第三节 供销体制改革
1986年开始,建湖县供销合作联社根据国家政策,先后进行了下放三级批发管理权、组建集团公司、社属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和抵押承包经营责任制、基层供销社实行抽本租赁经营等多项改革。在经营方向和发展重点上,从农村进城市,先后建成建湖商场、建湖大厦等大中型零售商业设施,成为城区流通市场的主力军之一。1988年,按照全国农村工作会议要求,供销社开始向经济实体方向改革,即总社改革由虚变实,社有企业改革由粗变细,工资制度改革由政变企。2000年前后,又进行以母体裂变、单体放飞、剥离分立、股份合作、有限责任公司及破产还债等为主要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至2008年底,全县供销社90%的社有企业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
一、管理体制改革
1986年,县供销合作联社所属企业干部管理权限下放。县属二级(副科级,下同)企业的领导班子正职,继续由县委组织部管理任免,班子副职及基层社领导班子下放至县联社管理任免;县属二级企业的中层干部,由县委组织部任免直接下放至企业任免(其中:人秘、财务科长经县联社党委过堂后,由企业任免),报县联社备案。1988年,人事制度再次改革,将县联社二级企业领导班子的正职也下放至县联社党委管理任免。1989年改革管理体制,县供销联社党委、理事会、监事会三套班子改为党委、社务委员会两套班子,党委书记兼任社委会主任。当年10月,县供销合作联社召开第六次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务委员会,新当选的3名基层社务委员中有农工1人。1990年10月,县供销合作联社改称建湖县供销合作总社。1999年1月,县供销总社对基层供销社进行改革,精减行政科室人员,限制领导班子职数,大社5人,小社4人。
二、经营方式改革
1986年,出台企业整体承包责任制方案,在县联社批发公司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1989年4月,县联社在近湖供销社所属神台商场试点抽本承包经营责任制,以专柜为单位,将所有库存商品按购进价卖给承包人,承包人自筹资金、自由进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上缴承包金,获得成功后在全系统推广。1990年,县联社所属部分企业与县财政局、税务局签订为期3年的第二轮租赁承包合同,各公司将承包基数分解至各个经营部门,职工分配实行工效挂钩。同时,在基层供销社全面推行百元销售工资含量、联销联利计酬和定人员、定资金、定销售、定上缴,超奖少赔的“四定一奖赔”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并将边、小、微、亏的门店转让给职工个人经营。1991年市场放开后,个体私营商业迅猛发展,城乡商业分工经营格局全面打破,县供销联社采取“加强一块、开拓一块、放开一块”的经营策略,抓大放小,开拓集镇经营渠道。1992年,对农村集体商业进行“两包一还”(包销售、包上缴,对现有库存一次性或分期还本给单位)改革。1994年,建湖大厦扩建,新建大厦宾馆、副食品营业楼,组建建湖大厦集团公司。1997年1月,近湖供销社在社本部、大门市部原址上建成当时全县规模最大、品类最全的湖东农贸市场。1998年,轧花工业企业直接收购棉花,不再经由县棉麻公司。
三、产权制度改革
1994年,县总社对亏损严重、扭亏无望的“空壳企业”进行破产试点。1995年县总社联购分销公司实施破产,公司47名职工在系统内各企业中分流安置。是年,县酒厂破产,剩余资产及系统内部企业债权转股权,重新组建县东方酒精厂。1996年,建湖大厦集团出资1000多万元,新建建湖县显像管厂,后因经营不善于2000年破产。1999年,县总社所属14个基层供销社290间18842平方米的经营门店实行公转私营。
2000年起,县总社加大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对所属企业依据经济能力有选择地进行改制,首批有县农资总公司、上冈轧花厂等企业,改制模式为资产整体转移,职工解除原有劳动关系,成为社会人。2000年,全系统解除劳动关系563人,1078人自缴“两金”。是年,上冈卫生材料厂破产。2001年,按照“宜售不股、宜股不租、宜租不包、宜退不留、宜死不保”的原则进行改制。当年全系统所有企业一律取消档案工资,实行按绩取酬。2002年,县城老城区拆迁改造,建湖轧花厂、县农资总公司、日杂果品总公司、富达供销公司、联购分销公司等企业整体拆迁,利用政府补偿资金,对277名职工进行身份置换。当年4月,建湖县东方酒精厂破产,138名职工自谋职业。是年底,供销系统所有基层供销社,除向银行作抵押的房产外,部分房产改制出售给个人。2004年,县供销系统农村集体商业全部实行民营化改革。是年,上冈酱醋厂、建湖羽绒厂先后破产,341名职工自谋职业。县淀粉厂在县城第三期拆迁改造中被整体拆除,企业解体,129名职工置换身份。2005年,县日杂果品总公司以负资产作零资产的方式进行产权竞价拍卖,最终以67万元竞拍,对176名职工进行身份置换。2006年,上冈轧花剥绒厂产权整体转让,对133名职工进行身份置换;恒济供销社破产。2007年,县轧花厂、棉麻总公司、富达供销总公司相继破产。2008年6月,县供销机械厂、建阳、裴刘、沿河3个基层社以及芦沟、沿河、冈东、草堰口、钟庄、宝塔、颜单、裴刘、荡中9个商业总店和丰盛商店共14个单位的改制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县供销机械厂资产由县城投公司出资收储,企业清算解体,82名职工身份全员置换。建阳、裴刘、沿河、3个基层社至6月底职工欠缴的社保金由县财政部门担保,并办理挂账手续,职工欠发工资和集融资款由政府拨款,企业打包处理,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进入破产程序。芦沟、沿河、冈东、草堰口、钟庄、宝塔、颜单、裴刘、荡中9个商业总店和丰盛商店6月底的欠缴社保金同样办理挂账手续,少量债务由政府拨款全额兑付,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清算解体。10月,颜单、宝塔、冈西、高作4个基层社的改制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职工欠缴的社保金由县财政部门担保,办理挂账手续,职工欠发工资和集融资款由政府拨款企业打包处理,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进入破产程序。520名在职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养老保险手册和就业登记证,欠缴的757.18万元社保金得到彻底解决。职工欠发工资、上岗抵押金、集资款等债务共999.49万元明确了解决的途径和办法;职工档案托管以及文书档案、财务账册、单位章印等进行组织移交。
截至2008年底,供销系统90%的社有企业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有限责任公司2个,17个困难企业实施破产,23个连锁经营超市、门店年销售额1.4亿元;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67个,农村专业合作社22个,购销额5亿元,为入社农民增收1214万元。
第四节 物资体制改革
1986年,县物资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之一,内设人秘股、业务股、计财股。1991年12月,增设基层工作股。局下辖物资职工学校、8个专业公司、16个基层物资站和2个基层物资综合公司,还有100多个各种物资经营网点。建湖物资流通形成了一个初具规模的以县城专业公司为依托、以乡镇物资公司为窗口的统一经营管理系统。
1986年3月,撤销煤炭石油公司,成立燃料公司、石油公司。是年,石油公司划出物资系统。1987年2月,撤销上冈物资站,成立建湖县上冈物资综合公司。是年3月,撤销县木材建材公司,成立县木材公司和建筑材料公司。1987年12月,撤销县金属机电化工公司,成立县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化工轻工公司。1991年12月,成立县节能阀门厂,隶属县机电设备总公司。1992年3月,成立县化工轻工建材(集团)总公司;同年成立县三资企业物资供销股份公司。是年4月,成立建湖县调剂拍卖行,隶属县机电设备总公司。5月,县建筑材料公司划出部分财产、人员、业务,成立县化工供销公司;10月,成立县燃料物资经营公司;11月,县物资局原物资服务中心上升为副科级建制,并于12月更名为县物资经营公司。1993年5月,成立建湖县生产资料交易市场,主营木材。是年12月,木材加工厂从县木材公司划出,成立县木材工业公司。1994年2月,成立县建化物资公司;4月,县煤炭实业公司从县燃料公司划出单独核算;5月,县物资配套供应公司从县金属材料公司划出单独核算。
2001年7月,物资局更名为物资办公室,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职能略有调整,内设综合科、资产监管科、改革发展科、经济指导科。下辖直属公司和乡镇基层物资公司(站)等44个单位、2000多名职工,另有离退休职工500多人。因经济转型等原因,绝大部分企业经营亏损,资不抵债。县物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以改革为主,抓好全系统安全和稳定工作,帮助和指导所属企业经营生产,督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2002年起,对所属企业进行以“三置换一保障”为内容的企业改制,所有企业全部进行产权制度改革。2003年,县金属材料公司、化工供销公司、对外物资贸易公司、机电设备总公司、苏北机电产品销售中心和钟庄物资公司6家实施破产,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燃料公司、木材公司、金属回收公司等14家进入破产程序,此外整体买断、公转民营或私营17家,注销2家,出售4家。
根据县政府授权和上级行业部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2004~2008年,物资办强化对全县煤炭经营企业的检查,先后核销50多家经营资格。2006年,牵头制定《建湖县煤炭行业发展规划(2006~2010)》。积极做好废金属回收和报废汽车特许经营工作,县金属回收公司配合县废金属回收管理办公室,整治金属回收和报废汽车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营运和监管,指导和帮助改制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行业安全生产,为物资流通改革提供了良好环境。
2008年5月,县物资办公室完成全系统企业改制工作,更名为县服务业发展局。
一、管理体制改革
1986年始,实行政企分开,企业获得经营自主权。物资局的主要职能转为宏观调控,做好企业发展的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等方面工作。
在人事制度改革上,物资局向流通企业下放了13项权利:干部任免权,机构设置权,人事调动权,专业人员招聘权,提前转正、定级权,干部、职工惩处权,自身资金使用权,承包形式确定权,奖惩基金发放权,物资作价权,专项计划物资供应权,计划外物资组织、调剂供应权,计划内、外运输车组织供应权。13项权力的下放,标志物资流通企业经营自主权的确立,也为经理负责制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建立奠定基础。
1992年以前,物资年度分配计划由省、市计划部门下达到县,再由县计划部门下达到物资系统。物资系统的企业根据县下达的计划,将物资的购进、销售、储存按年、季、月进行综合平衡,与生产企业和建设单位衔接,做好具体安排。年终,将物资分配供应计划执行情况上报县计划部门,并提出下年度物资需求和加强计划管理的具体意见。1992年起,随着国有统配资源逐渐减少,指令性计划锐减,市场调节比重加大,物资管理部门不仅要坚决落实计划内资源,还要根据市场、生产单位、物资流通的需求,作出协进物资流转计划,保证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1.金属材料计划。金属材料专业公司分别按农业和农业机械、轻工市场、金属制品、工业、基本建设等年度用材申报计划,并对物资行情进行预测,以统一表格、卡片向上级业务主管公司申报物资需求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计划进行分配。1986~1992年,每年省、市分配给建湖县钢材指标约1000吨~1500吨,生铁100吨~150吨,有色三材10吨~20吨。这些计划指标,主要依靠每年省级订货会和全国性订货会议落实。至1992年,除一些重点用材尚有计划分配,其他均放开。计划内物资供应首先保证县重点产品和生产重点项目的需要。金属材料公司每年均按计划部门下达的指标分别立户,建立台账,按季分月供应,年终结算,超供下年扣,结余转下年。1986~1992年,计划内供应钢材累计6935吨、生铁908吨。连同协进材料,7年累计供应钢材13.59万吨、生铁4.54万吨、有色三材1218吨。
2.建筑材料计划。建筑材料主要是:水泥、砖瓦、水泥制品、油毡、平板玻璃等品种,其中水泥属国家统配物资。历年上级计划部门分配给建湖县水泥指标3000吨~5000吨左右,为保证年度计划的落实,县建材公司对所分配计划,采取派专人催调或专人驻调。建筑材料销售过程中,物资部门和专业公司根据不同品种的资源和市场需要,在保证重点的基础上,采取灵活销售的办法。1986~1992年,共销售水泥21.2万吨,平板玻璃10.8万平方米。
3.木材计划。80年代前,省、市分配给建湖的木材计划很少,每年仅有2000多立方米,与县内实际需要差距很大。同时由于调地(湖南、湖北、江西、云南、东北等)发出的木材大部分是松木、杂材之类,且运输周期长,材质较差,材积小,数量不足,到县的计划内木材不少是腐朽材,适用性差,而建湖所需用材如杉木(农业用具、耙、风车、民用家具、门窗、桁条等)很少,每年只有100多立方米,是需要量的十分之一,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物资部门针对县情实际,每年派人到杉木生产地搞协作。1986~1992年,共协进杉木3.5万立方米。
4.机电设备计划。国家对机电产品的计划管理分为三个类别:一类机电产品由国家统配;二类机电产品由部委掌握平衡;三类机电产品由省(市区)计划平衡。县机电设备公司经营的主要是二、三类计划分配的机电产品。1980年以后,除计划内汽车、机床设备等少数统配机电产品外,基本上实行自行采购和敞开供应。
5.煤炭计划。分为生产煤炭和民用煤炭两大类。生产用煤计划供应。采取先国营后集体,保证重点需要的原则。物资部门每年组织充足的货源,凭企业证明基本上有求必供。生活用煤计划供应。1975~1992年城镇居民实行定量供应。1992年后基本取消居民用煤的计划供应。
6.成品油计划。县内成品油供应主要是汽油、煤油、柴油和润滑油四大类和部分石油化工产品。1986年6月,石油经营从物资系统划出,独立经营成品油。成品油1992年以前按计划供应,由县计划部门下达分配计划,再由供油企业组织货源,分季按月供货。计划内成品油年大约柴油5000吨~8000吨、汽油500吨~800吨、煤油1500吨~1800吨(主要是民用)、润滑油按汽油和柴油的2.5%比例配供。1986~1992年,累计销售汽油1.38万吨,柴油5.41万吨。
80年代后期,国家统配、部管物资的品种逐年减少,生产资料作为商品开始进入市场。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1992年度传统的物资统配管理型计划经济体制开始松动,协作物资的经营占主导地位,计划内物资经营比重越来越少。为调节全县的物资市场,解决物资供需矛盾,各经营公司从1988年起,以面粉、鲜鱼等县内土特产品与厂矿企业等价补偿协作形式,开展横向联系。在徐州和山西晋城、大同等地建立煤炭协作基地;在南京、武汉、无锡、安徽、河北等地建立钢材协作基地;在徐州和苏南一带建立玻璃、水泥协作基地;在湖南、贵州、福建、江西和大小兴安岭等地建立木材协作基地;同时还在全国各地与100多个生产厂家建立机电化工业务协作关系。仅1988年全县就协进钢材4.01万吨,是计划内钢材的42倍;协进木材8.42万立方米,是计划内木材的51倍;协进煤炭23.89万吨,是计划内煤炭的55倍;协进水泥1.75万吨,是计划内水泥的16倍;协进平板玻璃10.84万平方米。1988~1992年,物资部门共协进钢材16.05万吨,木材33.68万立方米,煤炭95.56万吨,水泥7.01万吨,平板玻璃43万平方米。
二、经营方式改革
1986年,企业改革的重点是探索经理负责制运行机制。企业内部按物资大类划小核算单位,作为推行经理负责制的配套改革措施。经理负责制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党组织和工会起保证作用,并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对行政与群众组织进行协调。其间,县物资局根据全县经济发展要求,对企业下达5项指令性经济指标(销售、利润、利税、资金周转、商品流转),并发动企业层层分解到各核算单位。为明确责任,局对经理、经理对核算单位负责人分别发聘书,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任务目标完成。
1987年4月,县物资系统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发包方是代表政府的县财政局(甲A方)和物资局(甲B方),承包方是独立核算的物资企业(乙方),其法人代表由考察、考核、招标、竞选产生,最终用合同的形式,落实甲乙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见证单位有县计经委、体改委、工商、税务、公证处等,凡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公正的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当年局属企业和基层物资站全部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在承包经营措施普遍出台的基础上,组织企业进行内部配套改革。其内容主要包括:对机构设置、劳力组合、分配制度以及约束机制进行改革;组织各企业进行全员抵押承包,对外包进行完善融合。1988年底,全系统收缴抵押金42万元,占应缴纳数的92%。
90年代初,县物资系统改革进一步深化。完善二轮承包指标体系,调节利益关系,分配向积累倾斜;调整企业领导班子的成员,能者上平者下。1992年,物资系统新建的县属二级(副科级)企业16个,连同原来的二级企业共24个,经批准组建化工轻工建材总公司、机电设备总公司和金属材料总公司等3个一级企业。是年,县物资局发文,引导企业实行“四放开”(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制度)改革。当年各企业行政科室人员先后“下海”(停职留薪)搞经营的有100多人,部分企业一年止亏。
三、产权制度改革
1994年,县物资系统围绕转换机制、优化配置、增添活力、提高效益,把改革推向深入。转变部分乡镇物资企业的隶属关系。经县计经委批准,将全县15个乡镇物资公司的隶属关系,从县物资局划归12个县属物资专业公司领导和管理。乡镇物资公司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金转到县主管公司发放。对部分县属公司实行或完善分公司制,先后对机电设备公司和金属材料总公司的分公司进行完善和重组。县机电设备总公司实行分公司制后,经营规模迅速拓展,经营的物资品种规格增加,从1000多个扩增到7000多个;经营范围扩大,增加制造维修、机电产品、金属材料、调剂拍卖、商业烟酒、五金交电等项目,成为跨行业集物工贸为一体的新型物资流通企业。从流通企业中分离出来部分加工企业,先后将煤球厂、木材加工厂从燃料公司和木材公司划出,实行股份制改造,成立煤炭实业公司和木材工业公司。木材工业公司投入30多万元新建了综合生产楼,并筹措百万元资金,新上楔口木地板和精品家具项目,实现快速扩张。煤炭实业公司新增4个煤球销售点,新置一辆煤球运输车,与6个乡镇物资公司联营煤球。推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物资局对县三资物资公司、沿河物资公司和蒋营物资公司分别进行增股扩股、股份制改造和内部兼并的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1995年,县物资局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坚持抓大放小,把握风险和效益两个关键环节,不断加大改革力度。优化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变企业对各承包部门全包统筹为抓大放小,抓住重点骨干科室和重点经营项目,上批量创效益,放开小科室、小网点实行自主经营、抽本经营。完善企业内部承包,变单体运行为多形式并存。主要有合同承包、租赁承包、国有民营、公转私营、大包干、内部参股等。建立企业与职工风险共担的机制。物资系统干部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239万元,职工自己走上市场挣饭吃的人数增加,对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逐步提高。对县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和县化工轻工公司采取“切块搞活,分线作战”的办法,职工自筹资金,自主经营,是年底两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2001年,将县物资综合公司从燃料公司划出单列,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使之加快发展;对1997年建湖县首批改为股份制的县煤炭实业公司和县木材工业公司依法按期换届改选,并推进股权集中和内部机制转换;县物资公司实行股权流转公转私营;盐淮、盐阜和盐益3个国有企业改制为个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以产权整体出售为首选形式,先后对裴刘、冈东、冈西、芦沟、沿河、恒济、荡中等基层物资公司进行改革,实行公转民营,转换职工身份,使企业人成为社会人。2002~2007年,物资系统根据“彻底改、改彻底”的要求,经过努力共完成公转民营17家,即苏林物资公司、沿海物资公司、国旺物资公司、盐益物资公司、盐淮物资公司、木材工业公司、裴刘物资站、芦沟物资站、蒋营物资站、颜单物资站、恒济物资站、冈西物资站、盐阜物资经营部、上冈物资公司、金属材料公司、佳旺煤炭实业有限公司、圣德物资贸易公司;转换职工身份4家,即建阳物资站、荡中物资站、沿河物资站、草堰口物资站;破产20家,即金属材料公司、钟庄物资公司、化工供销公司、对外物资贸易公司、机电设备总公司、苏北机电产品销售中心、化工轻工公司、生产资料公司、配套物资供应公司、三资企业物资供销股份公司、上冈物资经营公司、近湖物资公司、上冈金属材料公司、庆丰物资公司、辛庄物资公司、高作物资站、燃料公司、建筑材料公司、木材公司、金属回收公司;置换职工身份1370人,400多名退休人员转入社区管理,60名军转干部、33名志愿兵进行分流安置,盘活资产4000多万元,化解历史沉淀债务1.4亿元,其中银行抵押贷款1亿元,新组建8家民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