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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志(1986~2008)》之第四卷经济第二十三章金融业

发布日期:2011/10/17 15:04:52  阅读:5234  【字体:
 
 
    1986年以来,建湖县金融机构由少到多,逐步建立起在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分离,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建湖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建湖支行等4家专业银行通过改革,顺利完成向商业化银行的转轨,人民银行的调控能力明显增强,金融监管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大为提高。人民保险业通过产险、寿险业务分离和股份制改革,以及其他成份保险机构的介入,建湖保险市场形成多元化竞相发展的格局。
 
第一节 机  构
 
    一、银行
 
    1.中国人民银行建湖县支行(以下简称县人行)。1979年,人民银行行政关系实行垂直领导,既是金融管理机关,又承担对工商企业和居民的信贷业务。1988年11月,县人行正式与县工行分开办公,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具体金融业务由各专业银行办理,初步形成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专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从1994年开始,人民银行向真正的中央银行转变,主要行使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职能。1986~2003年,县人行集监管与服务两大职能于一身,重点开展制止高息揽存,签订《建湖县金融系统坚决制止高息揽存同业公约》,对揽存行为进行罚款和通报批评,严格规范开户行为,定期组织账户管理大检查,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对全县金融机构进行年检,参检率达100%,抽检率达31%;建立支付风险预警制度,每月测一次备付率,对备付率较低的城乡信用社,发出“质询通知书”,防范和化解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增大监管处罚力度;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全辖范围内实行有奖举报,制止和打击高息揽存行为。共完成对金融机构现场检查项目28个,投入现场检查工作日771个,查出各类问题140条,提出整改建议138条,合计罚没款24.42万元,取消9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003年12月,银监建湖办事处挂牌成立,金融监管职能从县人行分离,县人行职能转而以执行货币政策、提供金融服务、维护金融稳定为主。同月,根据重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增加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能。2008年底,县人行内设办公室、监察室、货币信贷与统计股、国库会计股、货币金银股、外汇管理股。
 
    2.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盐城监管分局建湖办事处(以下简称银监建湖办事处)。2003年12月从县人行分离成立,正科级建制。主要承担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负责全县银行业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采集有关金融风险信息等。2006年3月,银监资源整合,银监建湖办事处移至市银监局办公。建湖银监办事处建立后,审查上报批准110个银行企业机构《金融许可证》的换发,33个金融机构的变更、迁址、退出工作和13名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召开全县银行监管工作会议6次,规范全县存款市场现场会议5次、妥善解决突发事件4起,经济案件3起,配合县政府组织银企对接重点项目推介会5次,较好地稳定了金融秩序。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湖县支行(以下简称县农发行)。1996年9月28日挂牌成立,是全县唯一的国家政策性银行。下设办公室、计划信贷部、会计出纳部。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出支农资金的拨付。主体业务为发放粮棉支农贷款,实行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强化粮棉收购资金的供应。2000年后,县农发行按照上级行部署,采取多种措施拓展经营业务,主要业务包括粮棉油收购、储备、调销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以及其他银行业务,初步形成以粮棉油收购信贷、农业产业化信贷和农业农村中长期信贷为框架的信贷业务格局。2008年底,发放各项贷款3.04亿元。
 
20002008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湖县支行经营绩效
 表4-24
单位:万元
年份
经营利润
年度贷款
年末贷款余额
2000
581
34116
57647
2001
9
30516
62693
2002
-212
4633
50753
2003
-262
11136
50917
2004
-254
15634
50074
2005
1288
47378
62877
2006
959
69407
72049
2007
1409
52775
68881
2008
2001
30431
57490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以下简称县工行)。县工行成立于1985年1月1日,接办原由县人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储蓄及会计结算业务,代理县人行发行库业务,与县人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88年12月,与县人行正式分开办公。2005年10月,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成立之初内设人秘股、信贷股、计统股、会计股、出纳股、储蓄股和工会,下辖镇北分理处、上冈办事处等7个营业网点。2008年底,公司内设业务部、个人业务部、综合管理部、办公室,下辖县支行营业部和建南支行、建宝路支行、建中桥支行、上冈支行等4个二级支行以及秀夫路分理处,共6个营业网点。
 
    县工行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和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代理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险;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县工行成立之初,主要从事工商企业的人民币存贷款、汇兑、结算,个人储蓄存、贷款业务。1993年先后设立国际业务部(后并入公司业务部)、房地产信贷部(后改称住房信贷部,于2000年并入个人业务部),经营范围扩展到全社会的各行各业,包括交通、房地产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1998年,支行开办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和结汇售汇业务,从而实现对机构团体及个人的本、外币存贷款、全球汇兑、结算等业务全方位服务。1991年,县工行全面启动电子化建设,在科技手段的有力支持下,各项业务不断创新,由自助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构成的电子银行立体服务体系日益成熟。拓展个人金融业务,为广大群众提供品种丰富的个人金融产品和优质服务。从最初的各种储蓄、存贷款发展为拥有信用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理财账户、代缴水电费、代发工资、多币种一本通、银证通等诸多产品以及本外币各类个人理财产品;为居民提供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及包括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等在内的各类消费贷款融资服务。2005年以来,县工行积极发展小企业贷款和本外币对公理财业务,形成独特的经营特色。至2008年底,小企业贷款占全部公司客户贷款余额的比重达52.5%。
 
19862008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经营绩效
 表4-25
单位:万元
年份
存款
贷款
年份
存款
贷款
1986
5947
14167
1998
63000
51023
1987
9011
16896
1999
67600
53532
1988
10271
18128
2000
72044
43814
1989
11570
19358
2001
77615
50718
1990
15953
21454
2002
95888
51139
1991
19859
25352
2003
108679
57169
1992
21209
26465
2004
105754
47646
1993
24593
24977
2005
106471
20389
1994
30725
28077
2006
113598
26881
1995
40414
31454
2007
112518
29347
1996
49593
42023
2008
133751
41901
1997
55027
45223
 

 
    5.中国农业银行建湖县支行(以下简称县农行)。1980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建湖县支行成立。经营经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授权、国家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的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1994年起,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截至2008年底,下辖11个营业网点,分别是城东分理处、建阳分理处、颜单分理处、庆丰分理处、上冈分理处、草堰口分理处、钟庄分理处、营业部、登达分理处、湖中分理处、森达支行。
 
19862008年中国农业银行建湖县支行经营绩效
 表4-26
单位:存贷款亿元、利润万元
年份
存款
贷款
利润
年份
存款
贷款
利润
1986
0.44
2.19
508
1998
6.04
5.04
0.13
1987
0.49
2.55
763
1999
7.34
5.55
330
1988
1.15
2.46
771
2000
8.89
5.27
94
1989
1.48
3.15
490
2001
9.28
6.02
-224
1990
1.65
3.72
-13
2002
10.69
6.67
-684
1991
1.72
4.14
101
2003
11.39
7.71
498
1992
2
4.34
16
2004
12.62
9.09
948
1993
3.30
4.23
-196
2005
14.93
10.66
1363
1994
2.62
4.41
-771
2006
17.01
13.42
2170
1995
3.42
3.01
395
2007
19.20
12.43
3083
1996
4.21
4.20
232
2008
24.89
8.96
2771
1997
5.03
4.66
284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以下简称县中行)。1992年12月,中国银行建湖支行成立。2005年8月,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内设业务发展部、综合管理部、营业部,下辖东风、冠华2个经营性支行和通达、振华2个分理处。
 
19922008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经营绩效
 表4-27
单位:万元
年份
存款余额
贷款余额
利润
年份
存款余额
贷款余额
利润
1992
130.45
330
-20.76
2001
35368.81
20491.89
-3900.04
1993
1564.13
2085
-18.46
2002
47547.52
23861.37
-1993.70
1994
4801
3318
14.06
2003
63282.39
35530.37
-1237
1995
7859.80
5787
11.75
2004
68419.76
41820.59
21
1996
10019
7126
-57.48
2005
81566
47867
670.76
1997
10311.90
7661
1.20
2006
100590
60548
884.92
1998
12149
8437
15.17
2007
79174
61787
1321.72
1999
20414.86
17368
220.11
2008
115996
61309
1597
2000
26983.52
17230
50.04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以下简称县建行)。1979年7月从建湖县财政局企财股分离,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湖县办事处,接受建湖县财政局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盐城中心支行双重领导。1983年8月,正式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江苏省建湖县支行,作为建设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的下设机构。1996年3月,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建湖县支行。2005年3月,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设办公室、业务管理部、客户部和营业部4个部门及汇文分理处、清华分理处、建银分理处3个网点。
 
19862008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经营绩效
 表4-28
单位:万元
年份
存款余额
贷款余额
实现利润
年份
存款余额
贷款余额
实现利润
1986
2142
1919
1998
41477
20803
1987
3584
1765
1999
45230
38392
1988
5550
3462
2000
47791
19504
169
1989
8570
4633
2001
51674
22788
117
1990
17523
6586
2002
58059
25795
135
1991
28943
14870
2003
59463
37184
-815
1992
9670
2874
2004
65715
50636
1355
1993
1353
2125
2005
67018
59046
1765
1994
2824
2517
2006
79329
68450
2057
1995
29916
5908
2007
91404
72601
2830
1996
31906
7906
2008
110667
77775
3445
1997
39190
15263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支行(简称“县邮储银行”)。 2008年4月25日挂牌,下设3个部门:综合管理部、综合业务部、会计核算部;4个班组:金库出纳班、事后监督班、中间业务班、客服代理班;网点共19个,其中一类网点1个,二类网点11个,代理网点7个。2008年,个人存款余额21.79亿元,公司存款余额966万元,小额信贷余额2037万元,总收入2105.16万元,其中银行698.96万元,代理网点1406.2万元,营业利润106.23万元。
9.江苏银行盐城建湖支行。2008年12月18日正式挂牌,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发展部、营业部。
 
    二、合作金融
 
    1.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信用联社)。1984年10月,筹建成立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由中国农业银行建湖县支行代为行业管理。1996年1月,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与县农行脱钩,由盐城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为管理。1997年,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由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代为管理。2000年10月,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实行统一法人改革,规范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和理、监事会制度,各乡镇信用社取消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法人管理。2000年12月,建湖县向阳城市信用社并入。2001年9月,建湖县城市信用社并入。2003年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江苏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移交省联社管理。同年11月,县联社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理事长、主任、监事长分设。2004年,更名为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8年10月,江苏锡州农村商业银行以货币资金形式入股建湖信用联社,占股20%,成为建湖信用联社单一最大股东。是年底,县信用联社下辖营业网点29个,其中1个营业部、2个中心、19个信用社、7个信用分社,分别是联社营业部,公司业务中心、个私业务中心,近湖信用社、建阳信用社、蒋营信用社、恒济信用社、颜单信用社、沿河信用社、裴刘信用社、芦沟信用社、庆丰信用社、上冈信用社、冈东信用社、草堰口信用社、冈西信用社、钟庄信用社、辛庄信用社、高作信用社、湖中信用社、建湖信用社、向阳信用社,迎宾信用分社、工农信用分社、城东信用分社、城西信用分社、人民北路信用分社、新东信用分社、西园信用分社。各项存款余额达40.24亿元,占全县金融机构市场份额33.02%,各项贷款余额达33.44亿元,占全县金融机构市场份额51.92%。股本金2.08亿元,资本充足率5.85%,实现各项收入3.26亿元,省联社认账利润9213万元,当年各项业务经营指标综合考核列全省73家县级联社(农商行、农合行)第十二位,盐城市第一位。
 
    建湖县城市信用社。1988年9月经江苏省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主要为“两小”(小型集体企业、国营小型租赁企业)企业服务,开办存贷款业务。股级建制,设1个营业部(县城兴建东路8号)两个储蓄所(人民中路储蓄所、建北路储蓄所),1997年划归县信用联社管理,2000年8月翻牌为建湖县湖中农村信用合作社,2001年账务并入县信用联社。翻牌前1999年资产状况:存款余额9680万元,贷款余额4301万元,不良贷款余额3140万元,占比73.01%,各项收入237万元,利润-531万元。
 
    建湖县向阳城市信用社。1993年5月经江苏省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重点为中小企业存贷款服务,开设1个营业部(县城人民南路212号)、1个营业处(城东营业处),股级建制。1997年11月划归县信用联社管理,2000年12月撤销,账务并入县信用联社。并入时资产状况:存款5188.65万元,贷款3603.12万元,不良贷款2710.6万元,占比75.23%,各项收入84.76万元,利润-123.02万元。
20012008年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经营绩效
 表4-29
单位:万元
  项目
年份  
各项存款余额
各项贷款余额
其中:农业贷款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资本充足率
不良贷款比例
利润总额
2001
104796
96695
33356
157448
166023
-8576
-30.22
60.51
-4527
2002
120251
106958
50226
142497
155069
-12572
-25.30
46.47
-3989
2003
144088
134519
75606
174916
190461
-15545
-21.86
35.79
-2972
2004
177737
139678
79683
226530
219933
6597
5.99
18.58
-1187
2005
220505
171921
105146
279085
270118
8968
8.70
14.16
2666
2006
263686
187797
115593
303602
290439
13163
11.77
12.15
3651
2007
324706
251355
153278
363337
337530
25807
19.15
6.90
3508
2008
402390
334426
173399
446247
419429
26818
19.76
3.75
4566
 
    2.建湖县农村合作基金会。县农村合作基金会是从1985年管理村组集体资金开始逐步发展起来的。1987年2月,县委同意农工部提出的《关于建立村合作基金会的意见》,要求在完善提高的基础上,3月底前,面上普遍开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资金融通工作。农村合作基金会主要向当地农民发放贷款,支持农副业生产,扶助专业户发展商品生产和流通。农民贷款手续简便快捷,农村合作基金会在服务农民和农业生产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但由于其未纳入人民银行管理范畴,加之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内部管理混乱,投放额过大,备付率低,逾期率高,造成贷款回收困难。1994年4月,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意见》,就加快发展与规范化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同年,县委农工部制定合作基金会规范化管理细则。199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要求,通过清理整顿,全县撤销377个管理不规范、资金规模小的村级基金会,保留18个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近湖镇环城12个村的基金会。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健全管理网络,建立风险保障机制,促使规范运作。是年,资金投放余额2.79亿元,股金余额2.37亿元。1999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移交农村信用社,全县共移交资金投放1.75亿元,股金1.58亿元,剥离资金投放1.04亿元,股金7907.94万元。清理整顿后,各镇政府成立清偿办公室,对剥离的农户个人股金,由各镇政府向全体股民承诺分期兑付,同时负责清收投放资金,兑付个人股金。2006年,根据省政府《农村合作基金会个人股金兑付专项借款实施办法》的要求,县政府分3年向省政府申请专项借款,各镇配套资金专项用于兑付农户个人股金。
 
    3.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2007年,按照市统一部署,开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工作,坚持把大力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作为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拓展农村融资服务领域、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重要举措。先后指导组建5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其中,2007年12月发展冈西镇、开发区2家,2008年10月发展蒋营、上冈、钟庄镇3家。至2008年底,吸纳社员股金902万元,社员互助金6200万元,投放给社员5800万元。
 
    三、投资公司
 
    1.建湖县投资总公司。1993年4月成立,全民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企业化管理,隶属县政府领导。公司内设财务部、融资投资部、办公室。主要是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资金以及向外融通拆借资金,参与县骨干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对效益特别好的短、平、快项目贷款,实行有偿服务,流动发展。1994~1996年为公司运转的鼎盛时期,经营资本金达亿元。1998年11月,根据国办发〔1998〕126号和苏办发〔1998〕107号文件精神,公司停止经营,全面整顿,公司工作重点由原来的融资支持县域经济转移到清理贷款和兑现存款上来。至2008年底,共清理收回投放贷款本息计6742.89万元,兑付个人存款本息5697.62万元。
 
    2.建湖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1998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是经政府授权对国有资产行使出资权力的国有独资企业,资产总额609.07亿元。公司承担着国有资产经营、国有资产投资职能。成立以来,代表政府先后对县权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县惠民有限公司5户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至2008年底,投资总额近35.08亿元,整合闲置资产112.6万元,经营收入769.10万元。
 
    3.建湖县城市资产经营公司。2004年组建成立,集城市资源开发与利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土地等不动产的统一收购收储与经营、县城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以及县城拆迁改造与提升资源利用率、挖掘资源潜在价值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公司通过投资、改造、开发收储和收购收储等多种形式,收储土地77宗共72公顷,提供上市土地24宗共32公顷,实现经营收入7.15亿元,净收益5.2亿元。公司拥有各类资产7.6亿元(市价),拥有权属的储备商住用地40多公顷,注册资本2.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9%。5年来,公司不断调整工作思路,以建设促进经营,以经营支撑建设。通过参与县城的拆迁改造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获得土地资源,有序上市经营。既起了蓄水池作用,又充分体现资源的经济效益,并用来反哺城市建设。2008年,公司承担县城25万平方米的拆迁任务,拆迁后取得近66.7公顷土地,同时承建20多万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及廉租房,为改善民生、改善县城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4.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08年6月,由原县城市资产经营公司和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共同出资20亿元,注册设立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城投公司),正科级建制。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投融资部、资产经营部、项目建设部、财务审计部和办公室。城投公司以市场化运作方式,从事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盘活县城存量土地与资产,参与县城改造和安居工程建设,实施存量资产及其收益管理。主要工作:①投融资。对县城城建项目分门归类,整合成信贷支持项目,向有关金融部门开展城建融资活动,为城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2008年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数14%,同时形成贷、用、还良性循环。②资产经营。为完善城市建设拆迁配套服务,2008年,拆除相关建筑总面积达11.71万平方米,拆除资金兑付2.65亿元,收购收储土地20宗120.53公顷。完成双湖公园范围、花炮企业、环宇陆运公司、中捷大市场、钢材大市场等单位和项目的收购、拆迁工作。对贸易、粮食、供销、城工等系统改制企业的资产进行收购,推进企业改制进程。公司共有存量土地67宗171公顷,上市成交土地4宗20公顷,实现拍卖总价达2.15亿元。③城市重点工程建设。2008年,完成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建设800多套,计7.5万平方米,500多户被拆迁户在年底前喜迁新居,完成各拆迁地段的回迁安置选房结算工作。
 
    5.建湖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交投公司)。2008年6月成立,正科级建制,隶属县交通局,注册资金5.3亿元。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经营管理科。主要从事对公路、桥梁、港口、航道、河埠、码头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投资,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服务。通过融资平台,以资引资、以资借资等形式,先后运用土地质押方式,向县工行贷款5000万元、江苏银行盐城建湖支行贷款2000万元、县农行贷款8000万元,用于省道231工程建设。
 
    6.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开投公司)。2008年6月成立,正科级建制,是由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出资成立的国有经营性公司,注册资金2亿元。公司全面实施资本市场化运作,以资引资,以资借资,会同县国土部门行使国有土地收储和出让职能,负责实施园区拆迁改造安置房建设、承担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建设工程项目。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办公室、资产经营部、工程建设部、财务部。下属成员单位4家,即建湖县新城华松实业有限公司、建湖县鼎业置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和电镀中心。公司先后通过土地质押等方式,向县农行、建行、信用合作联社、农业发展银行、江苏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1.2亿元,并收储10余宗商业地块。2008年,启动北京路、南京路南延、光明路西延、天津路、长江路、南京路北延、上海路北延、兴达路东延等道路建设,全长20千米,总投入1.15亿元;完成绿化、大理石人行道、驳岸、人行道土方工程等基础配套投资总量达4000万元;完成16幢回迁楼、2幢职工公寓楼、45户代建房工程建设任务,总投入达6200万元。
 
    四、保险公司
 
    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湖县支公司。1984年11月,县人民银行保险股体制升格,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湖县支公司,正科级建制,下设人秘(后改称办公室)、业务、会计3个股(室),专营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业务。1986年,改为条块管理,年业务量达220万元,理赔123万元。1987年7月,实行干部任期制。1990年增设农村业务科(后称基层工作科),1996年3月,财、寿险分设改革,全公司内设办公室、业务科、人险科、基层工作科、理赔科等5个科室,年业务量850多万元,理赔413万元。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公司。1996年3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湖县支公司产、寿险分设,正式成立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建湖支公司。下设办公室、城市业务部、农村业务部、会计部、理赔部、上冈办事处。1997年,保费收入860万元,其中车险703.5万元,非车险157.4万元;理赔367万元,其中车险286.7万元,非车险80.3万元。1998年5月,增设营销部,负责营销团队建设和营销业务日常管理工作。1998年,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湖支公司。2003年11月,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公司。至2005年底,公司下设机构为综合部、营业一部、营业二部、营销部、理赔部,后又增设营业三部和上冈办事处。2008年,保费收入2903万元,其中车险1706万元,非车险1197万元;理赔1671万元,其中车险1291万元,非车险380万元。
 
    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公司。1996年3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湖县支公司产、寿险分设,正式成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建湖县支公司。公司内设办公室、业务部、会计部、上冈办事处、建阳办事处。1996年10月,增设营销部,负责营销员保险费收缴、接报、出单和营销员管理工作。2001年1月,办公室和会计部合并成立综合部,营销部改为个险销售部,业务部更名客户服务部;同年,成立团险销售部,负责团体寿险业务的拓展工作,建阳、上冈两个办事处更名为营业部。2002年11月,增设代理部。2003年6月,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公司。2005年代理部更名为中介代理部。至2008年底,公司下设机构为综合管理部、客户服务部、个险销售部、团险销售部、中介代理部和上冈、建阳两个营业部。同时,在各镇成立农村营销服务部,新建庆丰、上冈镇两个客户服务中心网点,便捷客户投保理赔。1998年,保费收入为3143.6万元,2008年达2.01亿元。
 
第二节 银行业务
 
    一、存款、储蓄
 
    80年代,金融机构经营方法比较单一,主要是企业存款和城乡居民储蓄。为调动居民储蓄热情,经县人行批准,各金融机构开办了10多种存期长短不一、金额大小不同、形式多种多样的实物有奖储蓄。如工商银行的彩电贴水储蓄,储户一次存入6000元5年4个月的定期储蓄,利息以彩电贴水方式支付。储蓄所在开出存单的同时,发给领取18英寸熊猫彩电1台的通知单,存单上注明“利息已付,不得提前支取”字样。到期则支付本金,不再计息。1988年9月前,全县一度出现提款抢购风。为稳定市场,维护储户利益,9月起,各银行均开办人民币长期保值储蓄,保值贴补率由县人行按季发布,1990年改为按月发布。提前支取不予保值。这一储种对稳定物价、稳定金融、制止储蓄滑坡、促进城乡居民储蓄回升,均起到积极作用。该储种于1991年11月30日停办。除这些由上级批准的储种外,县人行于1989年还分别批准县工行、县农行两行开办有奖有息储蓄和中华女子爱国储蓄等储种。在对公存款中,各行一方面积极扶持企业发展,通过企业规模扩张,保持企业存款增长。另一方面,用多种方式吸引、稳定存款大户,对公存款总体上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
 
    二、贷款
 
    80年代,辖区信贷计划实行严格的贷款规模管理,对信贷投向、信贷规模都有严格的指令性计划,各行未经县人行批准不得擅自突破。1993年起,试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初期对增量部分按比例管理,存量部分仍按计划管理,后来逐步过渡到实行全面的资产负债管理。
 
    1.工商信贷。县工行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积极拓展优质信贷市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支持,扶持重点骨干企业,支持地方规模经济发展。90年代,主要扶持森达集团、东华纺织有限公司、宇晖纺织有限公司等企业。森达集团起步时是由县农行扶持的,县工行介入时,森达集团正处于规模扩张阶段。为帮助森达集团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产品的档次和市场竞争力,县工行先后累计向森达集团投入1.25亿元贷款。
 
    2.住房信贷。1991年5月,县建行成立住房信贷部。根据省分行房改信贷暂行管理办法和住宅储蓄存款试行办法,开办零存整取、整存整取、大额储蓄和住宅建设有奖储蓄等业务。住宅信贷部管理党政机关、县属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住宅贷款实行抵押方式,贷款期限最长为15年,贷款利率在月息4.2‰内。2005年底,县建行发放基建项目贷款1500万元,重点拓展泽园新村、清华苑等一批按揭楼盘。1992年9月,县工行成立房地产信贷部。2005年第三季度,县工行向南京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湖分公司发放了1900万元住房开发贷款。
 
    3.农业信贷。县农发行切实履行支农职能,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初步形成以粮棉油收购信贷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信贷和农业农村中长期信贷为新的增长点。2005年,在有效防范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帮助粮食企业创造条件争取贷款,确保夏收顺利进行。当年累计发放各项贷款4.74亿元,比2004年增加3.17亿元,增幅达203%。2007~2008年,还发放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期贷款3000万元,生态观光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中长期贷款1亿元。县农行立足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市场定位,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皮鞋加工、节能灯生产、石油机械加工等支柱产业中的重点规模企业。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扩大资产业务,提高经营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至2008年底,县农行累计发放各类贷款28.38亿元,清降事实风险贷款客户56户,贷款额569万元。县信用联社把强化主动营销作为实现社企“双赢”的重要保证,上门营销,加大信贷投入。2001年,县信用联社组织对15万农户贷款需求及信用社服务状况大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启动农户信用证亿元贷款富民工程,推广农户信用证,为15.99万农户建立经济档案。至2008年底,县信用联社发放贷款余额33.44亿元,促进了上冈南庄炕孵、冈西制种和草鸡养殖、钟庄茨菰种植、沿荡淡水养殖等一大批规模农业、特色农业基地和产业化项目的发展壮大。
 
19862008年建湖县各项存款年末余额
 表4-30
单位:万元
年份
年末存款余额
其  中
外币存款(美元)
企业存款
储蓄存款
机关团体
活期
定期
存款
其他存款
1986
18958
4314
6737
6100
756
1051
1987
24649
4416
7556
8583
860
3234
1988
26698
3897
7987
10507
1099
3208
1989
30552
5150
4421
12869
1493
6619
1990
38598
8153
8836
12557
432
8620
1991
48097
7326
10573
22968
542
6688
1992
53289
9334
1738
34303
465
7449
1993
86953
11396
21152
45540
613
8252
1994
121068
18506
28866
68376
739
4581
1995
171705
24352
35594
98388
918
12453
1996
213612
28796
42061
126126
1046
15583
1997
243114
41273
25763
167885
1017
7176
1998
277078
42360
32381
192075
2102
8160
1999
316301
47206
38869
214112
2037
14077
885
2000
356646
59771
47467
233736
2157
13515
1070
2001
414009
64692
56521
280373
3367
9056
1289
2002
495575
74411
75845
323642
6523
15154
1484
2003
583600
89094
87703
374472
7417
24914
1534
2004
683972
93636
108204
427189
9815
45128
1432
2005
793969
101810
131550
485935
17533
57141
1247
2006
892270
118143
154576
528334
23694
67523
1314
2007
1008273
141138
183736
556720
46991
37934
887
2008
1233796
179495
220015
712038
34437
43268
1148
注:①由于统计口径变化,1996年以前的活期、定期储蓄分别为农村、城乡储蓄存款,1996年以后为统计口径中的活期、定期储蓄存款。
  ②其他存款含信托、委托类存款等。
  ③外币存款1999年起单独统计。
 
19862008年建湖县各项贷款年末余额
 表4-31
单位:万元
年份
年末贷款余额
其     中
外币贷款(美元)
工业贷款
商业贷款
农业贷款
中长期贷款
其他贷款
1986
39487
9790
25471
1851
1319
1056
1987
46787
12119
29298
2038
1775
1557
1988
47080
14168
27456
2239
2046
1171
1989
52478
9890
33092
528
2019
6949
1990
60423
14737
41129
507
2478
1572
1991
70939
16944
46332
1145
2134
4384
1992
74083
21753
46529
1634
2077
2090
1993
88829
32164
45936
4982
2644
3103
1994
118706
45366
55693
2880
6966
7801
1995
159770
52990
65866
6373
13377
21164
1996
198442
62752
80031
9171
18173
28315
1997
250767
82518
105135
10625
24609
27880
1998
264193
98522
87518
19050
17947
41156
1999
281729
111960
103687
20687
18648
26747
1106
2000
275764
122879
87924
15589
19132
30240
858
2001
309195
144154
90703
30214
18331
25793
627
2002
324347
133988
81615
43679
29449
35616
351
2003
392050
170423
77898
62564
29094
52071
359
2004
420709
174581
74916
77859
43731
49622
292
2005
463886
175420
77766
102709
48770
59221
353
2006
540296
205084
81757
115717
61646
76092
297
2007
596522
121046
64854
143264
91289
24721
290
2008
644533
78138
47090
174021
113080
23290
69
注:①工业贷款中包括乡镇企业贷款和三资企业贷款等。
    ②其他贷款中包括信托、委托类贷款、建筑业贷款、私营企业和个体贷款及票据融资、各项垫款等。
    ③外币贷款从1999年起有单独统计资料。
 
    三、金融管理与服务
 
    1.反假币与“三票”管理。 1990年开始,假币逐渐混入人民币市场。县人行利用反假网络,积极开展反假斗争,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至2008年底,共收缴假币2497张,保证人民币市场的纯洁度。①1992年,县人行成立反假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整治人民币市场业务。②县人行与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合治理假币市场。2001年3月,在上级行的统一部署下,县人行牵头,与公安局、工商局、财政局、各大专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十大部门联合成立建湖县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利用行政资源在境内编织反假货币网络,建立反假货币奖励机制,定期通报反假情况。③县人行对境内的金融机构网点人员进行反假辅导培训。1994年开始,县人行将各大金融机构网点人员反假培训工作纳入常规培训业务范围。截至2008年底,对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临柜人员和财务人员举行各类反假知识培训20余次。④县人行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银行营业网点进行“三票”检查。“三票检查”分为现场和非现场两种形式。1997年,县人行在组织现金投放、回笼,保证金融机构柜面资金正常运营的基础上,着手清理“三票”,加大对银行机构的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抽调骨干力量,投入100多个工作日,督促其整顿“三票”和破币与辅币的回收力度,查处20家违规金机构,累计罚款8.9万元。2004年底,共上缴残损人民币2.56亿元。2005年,“三票”管理改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2007年,县人行推行残破币首问负责制,分别对7家金融机构的13个营业网点进行检查,对未严肃执行假币收缴制度造成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人员,给予行政和经济双重处罚。
 
    2.经理国库。县人行1988年成立以来,一直代理国库,县城各银行营业部为其经收处。1990年,国库业务的管理得到加强,专业银行各国库经收处配备相应专职人员,具体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业务,保证国库资金及时收纳、报解、入库,并制定和完善会计各类人员责任制,设置会计国库股内部工作监督示意图,章、证、机押三分开等会计管理制度,做到结算无事故、记帐无串户、存款无透支、计息无差错、账务无积压。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了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职能,在原先代理国库的基础上,监督管理国库资金,财政预算收支科目得以进一步规范。2001年,国库核算系统升级为多接口的2.0版,每日实行滚动报解,岗位间分工细化,防范资金风险成为县人行经理国库工作的重中之重。2008年,财税库横向联网实施,加速税款入库时间。是年底,全年累计办理预算收入11.2万笔,实现预算收入19亿元左右;办理退库491笔,金额1亿元左右;办理拨款1785笔,金额20亿元左右。
 
    3.账户管理。1996年,县人行清理整顿多头开户,确认基本户1244户,清理睡眠户833户,清理多头账户121户,有效地规范了开户行为。1997年,账户管理力度加强,通过严肃开销户对企事业单位的账户进行监管,将已取得企业代码证书、无多头开户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发文公布,同时核发开户许可证,并将多头开户的企事业单位通报给金融机构,限期向人行报告贷款情况。至1997年底,确立基本户2802户,一般账户246户,专用账户177户,临时账户203户,全部集中录入电子账户系统。2001年7月,对传统的账户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推行新开立银行账户定期集中会审制,相继出台《账户集中会审办法》和《账户协调仲裁办法》,年内组织集中会审22期,累计会审银行账户292户,否决开户申请56户。2004年,出台《对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报送资料质量的考核办法》,优化账户管理,年内共核准各类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799户。2007年,累计开立核准类账户1075户,其中基本账户981户,预算单位专用账户48户,临时账户46户。2008年,累计开立核准类账户1154户,年检账户4697户,按时完成了账户年检工作。
 
    4.外汇业务。1992年12月,中国银行建湖县支行成立,同时对外开办外币存款业务。1994年,县农行获准正式开办各种外汇业务,1995年县工行获准开办外汇结算业务。至1999年底,全县4家国有商业银行均已获准开办外汇业务,成为外汇指定银行,初步形成了较完善的外汇业务网络。2007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建湖县支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成立,2008年1月正式对外挂牌营运,逐渐规范办理企业进出口远程核销业务,至是年底,累计发放核销单3178份,共为53家出口企业累计核销3063笔,金额1.33亿美元;办理贸易进口到货核销业务110笔,核销金额1294.93万美元;进行FDI系统基础信息导入工作,提前并在全市率先完成全部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基础信息的收集、审核、导入和换发IC卡工作。
 
    5.反洗钱。2003年,县人行开展反洗钱工作,成立相关组织,召开全县反洗钱联席会议,建立非现场反洗钱宣传与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每季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每年由县人行对县信用联社非现场监管工作进行评价。各金融机构都通过资助报送系统,将大额可疑交易报送县人行反洗钱信息中心。各金融机构每年开展培训达50次以上,开展宣传不少于30次。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由银行类金融机构为主,逐渐转向包括保险、证券在内的全金融机构。2004年,以考代训,组织反洗钱业务测试,提高各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充分发挥国际收支申报核查系统功能,有针对性地到外汇指定银行对外汇可疑交易进行现场检查和询证调查,先后6次派出检查组近40人次,共检查账户2650户,检查单位大额现金支取960笔。2005年,启动新一轮反洗钱系列知识培训,开展反洗钱专项检查。2006年,在“12·4”金融法制宣传中以《反洗钱法》为宣传重点,举办反洗钱知识培训讲座5次,累计培训达285人次。实行境内非主报告行报告大额交易信息制度,率先将邮储机构可疑交易报送纳入属地管理。突出对主报告行的监管,督促县农村信用联社制定并实施大额可疑交易报告专项考核办法。创新反洗钱台账管理,在为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机构建立电子档案的同时,还对平日收集的纸质档案进行分类管理,使工作更趋规范化、严谨化。
 
    6.银企对接。开展银企对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举办企业负责人金融知识培训班,制定出台《全县重点企业信贷监测管理办法》和全县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力求打破资金瓶颈,银政、银企共谋发展,开通金融“绿色通道”。2001年,配合“项目推进年”活动,举办银企联谊暨重点项目推介会。同年11月底,全县4家国有商业银行及县信用联社意向支持并参与调查论证的项目共83个,合计金额6.76亿元,其中实际投放支持的项目33个,投放到位资金2.77亿元。2002年,先后举办4次银企联谊暨重点项目推介活动,金融机构共与88户企业进行项目对接,实际投放到位47户,金额2.72亿元,全县中小企业贷款净增3.31亿元,居全市各县(市、区)之首。2003年,制定出台《全县重点企业信贷监测管理办法》,发布资金需求信息,引导信贷投入;同年,组织8次银企项目对接活动,金融机构共与93户企业进行项目对接,签订意向支持协议87项,金额9.64亿元。至是年11月底,全县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为58.25亿元和40.27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8.69亿元和7.83亿元,增幅达17.54%和24.14%。2004年,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签约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及月度信贷投放情况的督查反馈,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3次,至11月底,全县新增各项贷款5.34亿元。2005年,在巩固上年银企对接暨重点项目推介活动成果的同时,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签约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的跟踪督查,至11月底,全县新增各项贷款8.12亿元。2006年,召开特色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推介汇报会,邀请各国有商业银行市分行领导及主要部门负责人到建湖考察、对接,签订银企合作意向书50余份,签约金额10.13亿元。2007年,开展“银企对接月”活动,全县41个“八大类重点工程项目”资金供需得到有效对接和落实,银企签约达9.25亿元。2008年,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推介会,邀请市工行、市农行领导班子到建湖开展政、银、企对接,达成总授信金额分别为4.34亿元、7.17亿元。
 
第三节 保险业务 
 
    一、财产保险
 
    1986年~1995年,财产保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湖县支公司专营,推出机动车、企业财产、船舶、货物运输、家庭财产、养殖业6类17个险种,尤其是机动车业务发展较快。1991年遭遇特大洪涝灾害,财险经营亏本。1995年,流通市场放开,财产保险增加房屋、医疗、责任、安全和意外伤害等新险种,经营业务稳步上升,到1996年3月财、寿险分设,财产保险保费达到605万元。分营后,县内财产保险由中保财产保险公司建湖支公司专营。2001年后,国内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保险大公司相继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其保险业务陆续投向国内市场,在各地设立财险服务机构。至2008年底,先后有太平洋、中华联合、环球、大地、安邦、阳光、平安7家财险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在县城开办,推出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数十个险种。
 
    二、人寿保险
 
    1986年~1996年3月,人寿保险业务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湖县支公司经营,主要开办养老金和意外险两大类9个险种,保险业务稳步上升。财险与寿险分营改革后,境内人寿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建湖县支公司专营。随着经营方法的不断改进,发展了个人代理业务,团险和健康险大量提升,业务量大幅度增高,到2000年底,保险金额达到76亿元。2001年保险业股份制改革,实行保险市场化,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民生人寿、生命人寿、泰康人寿等近20家人寿保险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先后在建湖县城设立,业务也从开始的个险营销业务发展到团险直办业务和中介代理业务,到2008年底,有近200个险种投入建湖市场,真正实现保险业务市场化。
 
    三、理赔
 
    1.财产保险理赔。1986~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湖县支公司依据当年受理的财险理赔案件,经勘查和审理后按规定进行赔款,分别是:1986年86万元;1987年104万元;1988年128万元;1989年118万元;1990年113万元;1991年381万元(因洪灾造成家财和机动车损失);1992年156万元;1993年213万元;1994年242万元;1995年227万元;1996年256万元。财险与寿险分营后,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建湖支公司1997年受理车辆、企财、家财保险陪案1787件,赔款支出565万元;1998年受理赔案785件,赔款395万元;1999年受理赔案880件,赔款593万元;2000年受理赔案1072件,支付赔款681万元。2000年后,由于7家财险机构加入,统计口径发生变化,不再统计受理赔案情况,只统计赔款金额,分别为2001年赔款支出647万元,2002年639万元,2003年619万元,2004年619万元,2005年为1254万元。2006年3347万元,2007年1379万元,2008年1672万元。
 
    2.人寿保险理赔。1986~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湖县支公司寿险金额分别是:1986年10万元;1987年7万元;1988年5万元;1989年6万元;1990年12万元;1991年12万元;1993年16万元;1994年16万元;1995年18万元;1996年19万元。1997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建湖县支公司受理人寿保险赔案1566件,赔款支出145.9万元;1998年受理赔案1388件,赔款557万元;1999年受理1772件,赔款145万元;2000年受理2064件,赔款226万元。2001年后统计理赔金额,分别为2001年赔款188万元,2002年226万元,2003年388万元,2004年402万元,2005年625万元,2006年909万元,2007年282万元,2008年740万元。
 
第四节 担保 典当 金银交易
 
    一、金融担保
 
    2001年,建湖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成立,为境内首家担保公司。2005年,建湖县阳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为境内首家商业性担保公司。2006~2008年,先后成立大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凯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傲洋利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鼎业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维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宏德担保有限公司、丰盈担保有限公司、金阳担保有限公司、恒通担保有限公司、上冈融通担保公司、盐城锦荣仓储担保公司。至2008年底,全县共有担保公司13家,其中政策性担保公司1家,互助性担保公司8家,商业性担保公司4家,注册资本金总额为2.36亿元。建湖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建湖县权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建湖县阳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建湖县凯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运转较为良好。
 
    1.建湖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01年12月底成立,属县政府政策性担保机构,事业单位性质,注册资本10050万元。2006年8月,增挂建湖县权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牌子。主要职能是为县内中小企业向商业银行(信用社)贷款提供担保服务。2002年,为29户企业提供担保41笔2899万元。2003年,为57户担保90笔9474万元。2004年,为56户担保73笔8700万元。2005年,为54户担保71笔9688万元。2006年,为60户担保75笔1.14亿元。2007年,为89户担保119笔1.59亿元。2008年,为86户担保95笔2.13亿元。7年共为中小企业担保564笔,担保金额7.92亿元。在坚持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同时,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担保制度,防范担保风险。
 
    2.建湖县阳标担保有限公司。2005年10月,由盐城阳标石油机械公司发起,经县政府批准成立首家民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2007年增资至500万元,截至2008年底,与县信用联社共同担保366笔,累计担保金额8630万元。
 
    3.建湖县凯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007年11月,由克胜集团发起成立,注册资本9900万元。2008年,担保总额为1.08亿元。
 
    二、调卖 典当
 
    流通市场放开后,民间金融活动逐步活跃。自2000年起,县城和少数乡镇办起个体调卖行,从事房屋、车辆和大型家电调卖经营。至2008年,全县个体调卖行31家,注册资本295万元。
2005年8月,建湖县融信典当有限公司正式对外营业,该公司是县内唯一取得合法手续经营的典当业务的专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三、金银交易
 
    1986年,建湖尚无专业金店,县城百货大楼等少数大型商场设有金银首饰专柜,另有一些私下经营的个体金银首饰加工作坊。1999年以后,随着国家白银、黄金市场的逐步放开,金银交易渐趋活跃,县人行开办建湖金店。到2008年,个体开设的金银首饰加工、调卖作坊有12家,注册资本700万元。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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