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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当体现正义精神(唐明伯)

发布日期:2011/10/17 16:33:38  阅读:3644  【字体:
 

    前面曾经说过这样的观点,家谱当体现正义精神。我对家谱原先只有一点点的好感,其原因就是我最初接触的上冈徐氏家谱(记得不是很清楚,应该是徐氏),除了前面有画像外,其中大约是三世祖(这只能说似乎是,但肯定有一个)未载录其名字与事迹。之所以又专门为此再写一短文,是因为最近看小阜庄陈氏家谱序言时受到更深的启发。我想就家谱体现正义精神略述几点想法。

 

    家谱体现正义精神,这正义精神的标尺是什么?过去我们常说,在阶级社会中没有绝对的正义,所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现在我们当然懂得了阶级社会中还有人类普遍的价值观念在,也有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在,这样有些普世价值实际是为各个不同的阶级甚至敌对的阶级共同接受的,只不过不同的阶级认识这种价值的目的,达成这种价值的手段与方式,会有着很大的不同,有时甚至是完全相对立的。比如说,臧卓其人叛国投敌一节,有人认为不可原谅,而其自己及一帮同仁则巧为掩饰,此类人若是秉笔修谱,其标尺必然偏离正义精神。同时正义精神的标尺必然会刻有鲜明的时代印记,不论这个时代是在进步还是在倒退,在家谱的制作中我们的正义标尺肯定会有所反映。比如说,旧时代的家谱中记录女性重在母亲的记录,而于其他女性角色仅限于录载女儿之名,这与现时代男女平等的观念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我们现在连女性之名也不录入(如唐氏联宗谱中的部分谱系),那真不知背离时代到何种程度了。再比如说,改革开放前所修的一些家谱对参加旧政权的人物一般都仅存其名,不叙其说,而现在所修的家谱中这一块的禁忌则基本消除,只要此人做了有益于国家民族的事情是可以照录不误的。但是这里确实有个尺度的问题,有些不好把握不以为仍然可以只录其名,甚至可以阙名。如草堰口臧氏家谱录入臧卓,并叙其事迹,便让人觉得不妥,此类汉奸之流录入家谱是真的与家族脸上有光么?何不付之阙如呢?家族特征其实也是家谱正义精神值得注意的一个方面。有些家族崇学重农,有些家族尚武重义,有些家族水上为生,有些家族从事商业,他们的正义精神会有自己的一些特点。比如说,我见过水上王氏家谱,其中对于救落水者就作为一个极为重要的正义价值,倘若见人落水而不施援手则为头等罪过。不过,家族特征应当服从前两项要求,不能过了度。

 

    家谱体现正义精神,自然当秉笔直书。小阜庄陈氏家谱陈可谨序就这点写的最是到位,其云:或有善则书其善,或有恶而书其恶。至贵而起于何途,致富而由于何业。或言可以为坊,或行可以为表,寸长片善,种种录之名下。庶使子孙闻善而劝勉,闻恶而戒惧,则小阜庄之陈氏可以永垂不朽矣。此段四层用意,实非仅小阜庄之陈氏应当谨记,凡欲家族兴旺发达永垂不朽者,皆可秉此而深持。一层是实事求是录载,有善则书,不可掩人善行,无善亦不虚构美化;有恶则书,不可讳其恶,亦不可出于其他因素而恶归下流。此层是纲,是秉笔直书之纲,自然也是最难一直坚持的。二层是不要概念化地写善写恶,写明细节,以明其善之本,恶之源。何以要强调写明至贵而起于何途,致富而由于何业?正是保证秉笔者所书之善之恶的真实可靠。换言之,若虽贵而起于邪途,虽富而由于恶业,则正可让后人知晓贵当起于正途,富当由于正业,其导向不言自明。三层则以坊表与录于谱中彰显善言善行,光耀族中,此自然可激励善人之后人力承祖风,行善不已,亦可鞭策恶人之后人移易家风,从头行善,此中于社会之和谐与向善,可谓功莫大焉。四层明言其秉笔直书善恶的目的,正在于使子孙闻善而劝勉,闻恶而戒惧

 

    或以为如此直书,是否有利于家族和谐社会安定?此种考虑无非以为写某人善而不书他人善,会导致不平衡。其实有善则书,并不因人而异,自然也不当因人而虚构其善。在高位者富万贯者,无善行善举不必强拟其善;虽常人贫户,有善行善举不可湮灭其善。关键在于秉笔直书,则能触发善心而生善举,能感动恶汉而弃恶行。此是推动家族和谐与社会安定之大手笔远眼光。倘若有善不彰有恶不显,则正气不畅而邪气横行,家庭和谐何在社会安定何望?制谱者责任其实不在小啊。

 

    又以为直书其恶,与中国传统为亲者讳之古训相冲突。《论语·子路篇》中记载了这么一件事,楚国大夫叶公告诉孔子说:我们那里有个人很是正直,他的父亲偷了人家的羊,他直接把父亲给告发了。孔子很不以为然,说:我们那里的正直者与此不同,父亲帮儿子遮羞,儿子帮父亲遮羞,正直的品德是这样来体现的。所谓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春秋公羊传》在解释《春秋》闵公元年中把鲁公子庆父记作齐仲孙时解释道:《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据说,现在新修改的《刑法》也明文规定直系亲属不一定非要在法庭上当堂作不利证词。一些专家还煞有介事地引用儒家的这种亲隐的观点来证明,此种做法是什么继承中国优秀文化传统。其实说是继承的传统倒也不假,若说是优秀传统那简直是扯蛋。时代发展到今天,孔子这种亲隐的观念其荒谬已经毋庸置辩了,居然还好意思拿来修改国家最重要法律之一《刑法》。扯远了,有人不高兴要说我也是在扯蛋了,还是说到家谱吧。其实,我想,在家谱中在很是为难时,可以适度运用亲隐。上世纪30年代,高作马氏修家谱遇上了一个大难题,如何对待马玉仁。马玉仁此前作恶不可谓不少,闹马党更是搅得一直安定富足的里下河地区人心惶惶,虽说此时马玉仁已经解甲归田,但其势力之大,就连主政江苏者都有所顾忌(据陈立夫《江苏主政记》等)。要秉笔直书,难度太大,估计谱没修好,那些秉笔者的人头早就不知腐烂到什么程度了。那怎么办?马氏家族公议:不将马玉仁入谱。也就是说开除了马玉仁的族籍,这在今天看或许不怎么厉害,在当时这也是家族中最严厉的处罚之一的,大致在不准入祖坟与宗族处死之间。这么一来,搞得马玉仁很是狼狈,因为是公议,想下手总不能杀尽族人吧,不理不睬又不是马玉仁的性格,好在当时马玉仁已有改邪归正之心,遂登报申明:今日之马玉仁已经不是过去之马玉仁,已经弃恶从善。其用意不外是希望族人原谅,希望社会原谅,虽说其原谅其请实在是不情之请,但族人还是原谅了他,将其入谱,不过谱名为曰能,这也可以算是为亲者讳的一种办法吧。马玉仁后来在抗战中英勇抗敌,杀身成仁,自然不仅仅是因为修谱之事,但修谱之事对他肯定产生了促进作用,这是不用怀疑的。这样来看,为亲者讳这条不至于成为影响我们秉笔直书的重要因素。

 

   附:《小阜庄陈氏家谱序》。此序我是从小阜庄陈氏网中下载的,发现其中不少地方标点文字有误,下面所附此序,标点已经随文改易,我以为有误的文字则用【】标明正确之字,用〖〗标明衍文。

 

    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理自然也。但代远年湮,或值岁荒,或遭兵乱,东移西迁,南逃北窜,随地而居,不复故处。而不计祖宗之所自然,子孙之所由来也,世多有之。然追溯其本源,自古之胡公封於陈,而始有陈之一氏。由周而来,历数千百余年而至我明朝,其子孙之迁移遽及者,又不知其几十百世矣。然而求知茫茫味味【昧昧】,恨不得本源支派炳然在目,可以批卷而知也。但以往不必究,而将来犹可追。应其闻知见知者追而谱之,则庶乎已知者不味,而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也,继【续】续绳绳不绝如缕,传而至于千万世之远。非有谱以记之,何以明支派而溯本源耶?此吾今日创谱之意也。不然则蹈郭崇韬之失,而袭曹输之非,其不遗世之错,认颜彪作鲁公在几希。常顾建祖庙,创家谱,置祭田,但世事纷繁,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历八试未克一举,及晚而贡,选判涿郡。归休之暇,先君又示及此,搜得祖先画轴及家庄旧书,检而阅之,展而玩之。太太祖历世源源不可得而强记之,以千六公为首,由一世二世传之百千万世之久,自有此谱以记之,一展卷而了如指掌矣。惟望继吾之志者,随时而尽录之,随名而尽记之。或有善则书其善,或有恶而书其恶。至贵而起於何途,致富而由于何业。或言可以为坊,或行可以为表。寸长片善,种种录之名下。遮【庶】使子孙闻善而劝勉,闻恶而戒惧,则小阜庄之陈氏可以永垂不朽矣。观谱者其谅之。是为序。

     时大明成化十三年季春月谷旦第八世致政官天然氏可谨撰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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