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时丰”之陋规(李世安)
旧社会,每逢稻麦登场和年根岁底,就有一批人以收“时丰”为名,登门索取钱粮,并成为一种陋规,给农民带来沉重的负担。
时丰起于何时,则不可考。据说,最早发起收时丰是与田赋有关的册书和粮差。旧制盐邑征粮区域,分为108个都图,每都图有册书5至10人,负责编造串册事宜;粮差1至3人,负责催征事宜,统属于县田赋经征处管辖。充其事者,均与官吏有特殊关系的对象。册书持有粮户田亩底册,父子相传,等于祖业。册书若无力经办,还可以出卖,谓之“交办”,同样得到可观的交办费。在县地方经费预算内,虽有册书造串和粮差催粮的补助经费,实际上都被经征官员侵吞。为解决书差经费,他们就在粮户头上打主意——收时丰。上边官员是睁着眼闭着眼,书差们也乐意这样做,可以索取更多钱粮。其时丰标准,因户因田而定,伸缩性很大,除少数地主豪绅不给或少给外,一般农户都要如数照付。据有关资料记载,西北乡收时丰,每10亩土地不低于1斗(每斗约13市斤),不足10亩的,仍以10亩收取。沤田收秋季时丰一次,麦田除收稻谷外,还收夏季麦子时丰一次。每到夏秋收获季节,书差便直接向粮户抽取。时丰成为农民田赋税款以外的又一笔负担。
乡约地保看到书差收时丰便眼红,也纷纷跟风而上,雇船下乡,自定时丰标准,到各户门上抽取钱粮,谓之“跑腿费”。更有地痞流氓,趁收时丰之风,以“托散”形式,从中索取钱粮。所谓“托散”,即送张财神像或送些松枝到门上,以一倍代价索回数十倍甚至百倍钱财。此外,还有兽医、摆渡、地理先生等,年终都要按方位登门收时丰,农民辛勤劳动之果实,散之于彼辈为饔食。有不少农户,散之而后,反而家无储粮,应了“年关年关,农民难过‘时丰’关”这句俚语。民国时期,虽有取缔时丰陋规之议决,由于多方阻碍,终未能禁止。
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收时丰陋规,农民除应缴公粮公草外,别无其他使费。如今,农民种田连国家农业税都不要交,又不要上交镇村任何费用,国家还倒过来补贴种粮户资金,真是千古没有的大好事,种田越种越甜,越来也越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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