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我县的生产救灾工作(朱明安)
建湖县地处苏北里下河腹地,地势低洼,常受涝渍。1949年7月,长江、淮河流域普发洪水,境内连降暴雨,上游客水压境,加之台风过境,圩堤缺口百余处,发生了特大洪涝灾害。全县被淹农田505725亩,占耕地总面积二分之一,其中有24000多亩绝收,秋收减产四成以上,灾民缺吃少穿,造成严重的冬春荒。由于洪灾后排水不及时,有些田块带水种麦,造成麦子长势不好,麦收减产,引发了1950年的夏季灾荒,直接影响1950年冬季的人民生活。1951年和1952年,农业遭受轻重不同的水、旱、风、虫灾害,农业虽然丰收,但粮食单位面积产量低下,群众无余粮,春冬季仍出现不少农民缺吃少穿、断炊、乞讨等现象。据统计,1949年大涝之后,全县有灾民10947户、47485人,其中外籍灾民616户、1241人。到了1950年春,灾民增加到16977户,外籍灾民增加到3481人,灾民户数、人口占到全县人口的10%。尤以荡东区自强乡(今沿河镇自强村)和建湖区荡中乡(今建阳镇荡中村一带)最为严重,分别占全乡户数、人口的50%和30%。麦收前夕全县断炊户达19974户、106397人。1950年入冬后,雨雪频仍,冰天雪地,蔬菜冻萎,沿冈和沿荡一带居民生活发生困难,冬季断炊4179户、17371人,乞讨的就有1019户、3434人,外籍灾民300户、1301人。1952年麦收前,断炊户增加到5600户、3万余人。
其时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救灾扶贫工作,在战胜1949年夏季洪灾后,及时作出部署,提出“增产节约备荒”的战斗口号。一方面组织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深入调查灾情,研究制定自救措施;一方面加强节约备荒的抗灾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抗灾意识,动员全县农民奋力排除农田积水,开垦生熟荒地,扩大耕地面积,搞好秋耕秋种。县多次召开区乡干部会议,讨论安排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加强重灾区的救灾工作领导。组织机关和学校、经企单位出动人力物力加强农业第一线,全力支援抢耕抢种。从1949年11月起,开展节约“一碗粮”活动,共募捐杂粮1万多斤,救济断炊户和困难烈军属。由民政科牵头发起募捐寒衣活动,共募集寒衣10745套,解决灾民御寒越冬困难。掀起冬季积肥、治水和垦荒热潮,以工代赈,帮助灾民度过饥荒。1950年春,为保证全县灾民安度春荒,根据盐城地委“必须把生产救灾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的指示精神和“不饿死一个人,不卖一个孩子,不荒掉一亩田,不逃荒,不要饭,不出乱子”的“六不”要求,于1月17日成立建阳县生产救灾委员会,县委书记陈宗烈、县长陆逵兼任正副主任(各区乡也成立相应组织),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永丰(今属亭湖区)、芦沟两区做试验工作。20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生产救灾工作的决议》,提出“以生产为主,结合救灾,以群众自救、社会互助为主,辅以政府协助”的救灾方针和实施意见;并在县召开的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具体讨论了生产救灾的各项措施,明确各级干部的职责,加强重灾区的工作领导。
在救灾措施上,首先始终把发展生产放在第一位,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到,只有把生产搞上去,多打粮食,才能提高自己的口粮水平,摆脱贫困局面,才能支持国家的经济建设。在县委领导下,全县人民利用冬春农闲季节,掀起开荒和积施肥为中心的生产热潮。根据等价、自愿原则,采用“人船互助”、“合船分泥”、“悬欠工资”等办法,以工代赈,解决粮食与工资缺乏的困难。全县人工开垦生熟田19148亩,占荒地总数的46.20%;罱泥、划渣做到人闲船不闲,日夜苦干。县委结合点东陈村,春季罱泥3435船,划渣54船,加上家积肥、灰粪尿,使全村784亩水田全部施垩了一遍。据1950年4月统计,全县农田上一遍肥在60%以上的有391个村,上二遍肥的有48个村。春耕开始后,组织男女劳力拉犁,至麦收前,全县514125亩水田全部耕翻了三遍。
其次,组织灾民自救,提倡使用代食品。在“节约用粮”口号下,发动灾民家家长蔬菜,人均半分地。老人小孩到野外挖野菜、葛藤根等来补充粮食的不足。大搞副业,如割柴草、取鱼、拉虾、打草席等,产品由县、区生产推进社和供销合作社推销,换回粮食、豆饼、胡萝卜、皮糠等食品帮助度荒。建湖区荡中乡动员503个整劳力下荡割柴草367548斤,610个辅助劳力捕鱼、拉虾、打草席,50多名老人、小孩下河滩拾田螺等,共换回稻子3744斤,大麦1463斤,大米1379斤,豆饼210片以及胡萝卜、食油等,使全乡灾民安度了春荒。
三是开展社会互借互济。宣传“天下农民是一家”的互帮互爱思想,正确贯彻自由借贷政策和“以富济贫”原则,发动社会各界人士有钱出钱、有粮出粮救济灾民。全县社会互借杂粮12927斤,互济杂粮45610斤,互借贷购稻种250141斤,互济稻种29537斤。
四是政府发放救济粮。冬荒发生后,全县党政机关和经企单位党员干部开展节约“一碗粮”运动,截至1950年夏收,共节约大米8306斤,稻子85700斤。这些节约下来的粮食和县内筹集、上级拨发的16万斤救灾粮一道,分别按灾情轻重先后发放给灾民,用于急救。春播开始后,县、区联合解决所缺稻种177715斤,保证灾民及时育秧栽插,为夺取秋熟丰收打下了基础。对外籍灾民同县内灾民一样看待,组织他们就地参加农业劳动,互借互济,发给救济粮。由于县委落实生产自救措施得力,全县6万多灾民安全度过了冬荒、春荒和夏荒。
1950年入冬后,县委针对沿荡和沿冈地区困难户、断炊户不断增多和淮北灾民涌入县境的新情况,及时作出了冬春生产救灾部署,继续贯彻地委“以生产自救为主,社会互济为辅”的方针和抗灾的“六不”要求,组织灾民积极搞好冬春季农业生产,发展工副业,开荒积肥,以工代赈,解决粮食困难。沿冈一带组织拐粉、碾米、榨油、弹花;内圩地区组织罱泥、划渣、锯柫板、修农具、打草帘;沿荡地区组织割柴草、织草席、取鱼虾等,全县从事副业劳动的有11770多人,挣得人民币1.49亿元(旧币)、杂粮95000余斤。全县采集代食品407500斤,种菜250亩,种早熟作物1700亩,互济粮食117177斤,政府拨发救济粮48万斤,衣服489套,贷款2.55亿元。对外籍灾民有劳力的组织就地参加挑河、开荒、积施肥、弄鱼虾等,没有劳力的划区域讨要或就地筹粮维持生活。发动群众送熟食、衣被,有疾病者动员医生免费治疗,发放救济粮不低于当地困难户的水平。通过积极组织生产自救,全县不但没有饿死一个人,没有一人外出逃荒,没有荒芜一亩田,而且冬春生产搞得热火朝天,消灭生熟荒田80%,农田施肥达到90%,1951年夺得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二个丰收,粮食产量比1949年增加了两成。
1951年冬和1952年春冬的生产自救工作通过困难户自救,社会互借互济,政府拨发救济粮款和两期开挖苏北灌溉渠工程的以工代赈,群众缺粮少衣状况基本得到了控制,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1952年全县粮食总产达到3.7亿斤,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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