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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阜区“两战”期间财经工作的回忆(薛补残)

发布日期:2015/7/28 17:35:40  阅读:3068  【字体:
 

194010月,新四军、八路军挺进苏北,建立盐阜区抗日民主根据地,与日、伪、顽展开了英勇顽强的战斗。军事斗争必须有经济基础的支持。因此,当时的财经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从19419月至1949年底,我在盐阜区财经战线上工作,现将当时情况作一追忆,不足之处请其他知情的同志校正和补充。

一、“两战”时期盐阜区财经工作的原则和任务

抗战时期盐阜区的财经工作和其他抗日民主根据地一样,是以“发展经济、保障供给”为财经工作的总方针。在这一总方针下,盐阜区的财经工作有三条原则和三项任务;

三条原则是:第一,打好经济基础,使财经工作成为抗日持久战的物质保证;第二,对各阶级、各阶层实行“合理负担”的财经政策。首先要照顾到工农群众的生活,又要考虑到各阶层人士的经济利益,这是制定负担政策的依据;第三,财经工作的任务,各项政策规定,都必须从我盐阜区特定条件、具体情况出发(这些条件,应包括政治的、军事的、经济的以及地理、物产等)。

三项任务是:第一,要保证抗战军需供给,动员党政人员,发扬艰苦奋斗作风,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实行“供给制”,坚持财政收支平衡;第二,实行“合理负担政策,取缔苛捐杂税,并领导群众开展生产,改善生活,增加财源;第三,粉碎敌人经济封锁,对敌开展经济斗争,巩固和发展我根据地的经济。

二、财经机构设置、变迁情况

(一)抗战阶段

194010月——19418月,税务局由新四军财政经济部直接领导。县局配有局长、指导员(专职党支部书记)、会计、出纳、核票员、文书等。19417月日寇大扫荡,再度占据盐阜区城镇,我实行党政军“一元化领导,税务局由县政府领导。所收税款和所购军需物资,安排给三师各旅供给部直接提解。

1942年春,为了对敌开展经济斗争,行署建立了“盐阜区进出口货物管理局”,而各县贸易管理工作由税务局系统兼办。不久,两局合并,从上到下以“货物管理局”命名。1942年冬,由于日寇频繁扫荡清剿,财、粮、税、货合并为财经局,区设财经分局,分局领导税务所。1943年春反“扫荡”胜利。财税粮货分开,恢复货物管理局。1944年春,情况较为稳定,货物管理局改名为“工商管理局”。局里设贸易员(管贸易公司)、银行员(管金库和收解税款)、调查统计员(管市场经济信息),同于分局主任级别。1945年秋,盐阜区抗战斗争取得最后胜利,便恢复了盐阜区货物管理局,撤销各县工商局,按经济区划和地形,成立四个直属局,由专区局直接领导。直属局里先设贸易股,后改调查研究科。同时,迁进城镇办公。

各县府自始自终都设财政科(或财粮科),区设财粮区员(财经分局时间很短),专管本县财政、粮草收支工作。

1942年建立盐阜银行,发行“盐阜币”,各县未设机构。194511月建立华中银行第五银行(盐阜区列为华中第五分区),在益林镇东首新建办公室。县设立华中银行办事处,自己开始办理各种贷款并管理和收兑金银。这时,统一币制,发行“华中币”,收回“盐阜币”。建立苏皖边区政府时,群众对“华中币”称为“边币”。

1945年丰民贸易公司在益林镇成立,并领导各县业务。盐城有济农公司,东坎有德兴公司,下港有民丰公司。属华中的在我区有利丰公司、大明公司和和济运输公司等。

1944年春,建立淮北盐务管理局,专管海盐的生产、运输等工作。

(二)解放战争时期

     蒋军进攻解放区,占领了我通榆线城镇。为了适应战争环境的变化,实行精兵简政,撤并机构,充实基层。首先,为了便于加强领导,按通榆公路、串场河以东,新建第十一分区,领导有关县工作。1947年底撤销盐阜区货物管理局及四个直属局。行署财经处里设货物管理科,抓税收和货物管理工作。各县将税收、货物管理工作并入财粮科,后又建立货物管理科。

194715左右,撤销了华中银行第五分行,成立清理委员会,组成两个小组,分赴原五分区和第十一分区清理银行办事处的财务、财产。贸易公司转至农村,疏散物资。有的迁出城镇,有的撤并,各县普设“小型商店”,继续供应军需民用物资。

1947年底,我区在军事胜利形势下,边区不断恢复,解放区日益巩固扩大,新建的第十一分区建制撤销,仍归五分区领导。1948年夏奉命恢复盐阜区货物管理局,华中银行第五分行,以一套人马,挂两块牌子,分区局设调查研究科。同时,兼管贸易公司工作;分区也恢复了丰民贸易公司。各县也相应地建立货物管理局、银行办事处、贸易公司三套机构。

为了胜利形势需要,培养财经工作人才,盐阜区货物管理局招生,开办金融、贸易训练班。时间三个月,共培训男女青年干部约五十人左右。

在两战中具体领导盐阜区财经工作的是盐阜行署财政经济处。

三、几项具体工作

(一)财政收支

1)盐阜行署建立后,相继建立和逐步完善了“预、决算制度” “统筹统支制度”、“供给制度”、“粮食制度”、“税收制度”、“货物管理制度”以及“金融制度”等。财政上克服了混乱现象,并制止了贪污浪费,保证了正规部队有饭吃、有衣穿,地方机关人员也能维持最低水平的生活。

2)负担政策上党一直是很重视关心群众疾苦的。党力求减轻人民负担,实行“合理负担”政策。大体上要求做到:根据地要有百分之八十人民负担抗战经费;军政经费比例为军三、政一;党政军脱产人员占根据地人口不得超过百分之三;正规部队兵员(分区以上)不超过根据地青壮年百分之二。土地税和公粮负担率,根据各地情况弹性很大,一般在百分之五——二十五之间,极个别的地主才达到百分之三十五。

3)供给制标志。为了保证战士财政收支平衡,做到量入为出,必须实行“生活供给制”。因此,供给制标准只能维持需要,是很低的。大体上是:

吃饭:地方机关人员,每人每天大米一斤一两或杂粮二斤(秤是十四两八砝子的十六两制,下同),火草四斤(十五人以上的三斤),菜金大米七两(约折抗币一角五分)

衣服:区乡干部(营、连级)以下,每人每年发单便服两套(土布或厂布条子),布鞋三双(群众送的军鞋),每两年发棉衣一套,每三年发棉被一条(被壳是土布或厂布条子,棉胎四斤重)。区级以上干部(营级)每人三年发圆形蚊帐一顶(曾有一年区级干部发一套灰洋布军装,据说是部队的胜利品)。

生活日用品:每人每年发毛巾三条,牙刷三支,牙粉十二小盒(袋);女同志加发卫生纸一刀。以上日用品发实物或发代金。

津贴:每人每月猪肉一斤,黄烟一斤半,理发费玉米二斤,共折抗币约二元。

优待:县级以上干部,每人每月优待鸡蛋六十只,折发代金。

一九四四年一月行署又颁发了《盐阜区机关部队财政收支预决算暂行办法》,使财经制度更加完善。“生活供给制”到建国实行工资分时才废止。

战时财经纪律极为严格。行署通令,严办违反预决算制度者。计五类:未造预算动支经费二十元、粮食120斤,火草600斤以下者,内部批评,……擅自动用经费500元或粮食3000斤以上,火草15000斤以上者,枪决之;等等。

(二)土地税和公粮

土地税和公粮是两回事。土地税过去称“天赋”,俗叫“钱粮国课”,按田亩征收货币,是由拥有土地的人负担的。抗日“公粮”是抗战时的产物。在抗战期间部队要吃饭,因此,地主和农民不同程度地负担“公粮”,群众称为“救国公粮”。土地税和公粮是我盐阜区财政方面最大的收入。建国以后,土地税和公粮合并征收,改称为“农业税”。

1)清查田亩和复查田亩。田亩是征收土地税和公粮的依据,要做到合理负担,必须清查田亩。一九四一年开始清查田亩,通过清查丈量,盐阜区土地面积增加二百多万亩,约增百分之二十。一九四四年,为了进一步贯彻合理负担政策,行署又颁布了《盐阜区土地复查暨户口登记办法》,进行核实田亩,呈报常年产量,确定在家和外出人口。土地分旱田、水田、水旱田、草田、棉田、荒废地等等。凡外出人口在半年以上的,如军人、半脱产行政人员、中小学教师都算在外人口。复查的办法,区、乡两级成立复查委员会,先由各户自报,小组互评,委员会复评,张榜公布、定案。经过清查复查,扩大了负担面积,相对地减轻了人民负担,大大地增加了财政收入。

2)税制改革,一九四二年行署颁布了《盐阜区土地征收章程》和《盐阜区各县征收土地税暂行办法》,废除旧的“册书”、“粮吏”制度,革除了时俸、抽丰等中间剥削,解决了有田无赋、有赋无田,肥沃地负担少,贫瘠地负担多,以及富者少负担,贫者反而多负担等不合理的问题,土地税与“救国公粮”并征,还征公草。据调查资料,负担率一般在百分之五——二十四之间,是符合合理负担政策的。

税制改革,初次实行的“累进税制”,贯彻了阶级路线。按农民和地主占有田亩面积(不包括荒废地),全区划分十三个等级,再按种植情况,分为旱田、水田、稻麦田、棉田、柴田、花碱田、荒废田(对收益少的花碱田、荒废田,分别按二、三、四折,折成一亩熟田)。每种田确定起征点和免征点;凡每户旱田不足五亩、稻田不足三亩者,免征。执行的结果,佃农和租种户每亩田每年大约负担公粮五——六斤。

为了进一步贯彻合理负担政策,在一九四四年盐阜区土地全面复查的基础上,行署又对土地税征收办法进行了改革,将“累进制改为“比例税制”,把原来以田亩数量为征收基础,为计征标准的征收办法,改为按常年人口平均收获量征收。这一改革,是土地质量差、人口多的广大贫下中农更减轻了负担。负担政策又进一步贯彻了阶级路线。

“比例税收”是依据田亩种类,常年产量和常年人口,确定比例大小。如水田以稻子为“主粮”,起征点的低级,只有一斤半,一——七级每级升差五斤,最高为35斤;如粮田,最低级免征,一——七级,最高的只有七斤;草田只分五个级差征收。

同时,对现役军人、荣军、烈属、鳏寡孤独、无劳力、生活苦难者,还有受灾欠收以及垦荒土地,分别酌情优待。

到了一九四七年秋,由于我盐阜区实行土地改革,各阶级、各阶层占有土地多寡的情况,已发生根本变化,原土地税制负担政策也不适应。一九四七年秋行署重新颁布了《盐阜区一九四七年秋税率表》。采取按各类田亩分为八个等级,按级递增,统一税率计征的办法。

(3)征粮办法。从建立抗日民主政府起,税制改革后,土地税改货币为征收实物。田里长什么,就征什么,夏季征小麦,秋季征稻子、玉米、皮棉,少数地区征黄豆、柴草(比例大体上是夏四秋六)。后又确定“主粮”为征收的统一标准:夏季以小麦为“主粮”,秋季以稻子或玉米为“主粮”,其他农作物一律按“主粮”折合计征(如以大麦抵交小麦,为十八比十)。

征收公粮、公草以乡为单位,动员群众集体送粮入库。入库粮食要求做到干、净、饱、快(干是水份达到入库标准,净是没有杂质,饱是籽粒饱满,快是限期完成任务)。各乡设立粮库、草库,粮草出入库都有账册凭证手续。财粮乡长(副乡长)专司其职。

对敌占区、游击区征收公粮,酌情给予优待。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纸币抵交实物,有时也收过旧“法币”和“中储券”。

4)护粮斗争。护粮斗争是两个方面:一是了解到敌人要清乡扫荡时,发动群众连夜疏散粮库的粮食。同时,也动员群众藏粮;二是以武装保护边区群众夏收、秋收。动员群众集中力量快割、快脱、快藏,不让敌人抢掠。为了适应抗战形势,盐阜区建立了群众保管公粮公草制度,以藏量藏草于民。

我们在建立政权初期,为了解决部队给养和群众生活,曾动员过地主、士绅借粮、献粮,但不能说这是财粮工作。

(三)进出口货物税

我们部队、机关经费来源,唯一的税收。当时,出口的土特产;有皮花、食盐、海鱼、帮猪、豆饼、食油、禽蛋、金针菜等等;粮食是严禁出口的。进口货物:有各种布匹、棉纱、煤油、蜡烛、火柴、纸张、医药、军工用品等等。食盐是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的。当时,畅销皖、豫、鄂、赣、湘等省,是战略物资。在一九四二年以前,新兴、伍佑两场公署还派员助征盐税,后由货物管理局征收。一九四四年建立淮北盐务管理局,专管生产、运销、专卖等工作。

鱼税征收有两种办法;一种是渔民捕到黄花鱼、鳞子鱼、马鲛鱼等,在派船上腌制到江南销售的,回港后按鱼品种、船容量,打折规定,计算出斤量报税,腌鱼用盐,分别鱼品种确定每百斤用盐数量,予以免税。

我们的税制也进行过改革,由“从量税改为“从价税”。从价税更合理,即是按照货物市价确定比例税率,计算出应征税额,印成“税率表”,发给下属征收机构。

税务机构的设置大体上有两种类型:一是海岸线上港口,一是内地乡村集镇。沿海港口有斗龙港、新洋港、射阳河、大喇叭口、废黄河口、灌河口等。除合德镇、陈家港长期被日寇占据以外,其余各港口木质布帆渔船,少者几十艘,多者二、三百艘,容量大小不等。一般容量达三、四万斤。他们春夏季下海捕鱼,秋冬季海上运输贸易,南面与上海、崇明、太仓、浏河等市镇,北面与青岛、烟台、崂山、日照、成山头、威海卫等市场贸易关系都很密切。后来八路军的贸易公司,也有物资同我们交流。内地有楼王、湖垛、益林、东坎、八滩、茭菱、樊集、八大家、下港、三龙镇等等,南与苏中,北与淮海地区贸易往来。当时,益林镇成了我分区的经济中心,行商座贾,生意兴隆,南船北来,络绎不绝,市场繁荣,盛极一时。

此外,还有契税(由县政府财政科征收),牙税,屠宰税征收情况,此不一一列举了。

(四)银行工作

一九四二年建立盐阜银行,发行“盐阜券”。盐阜券纸质掺有桑树皮,坚韧耐磨;颜色为淡红、淡绿两种;图案中间是“春耕图”,群众爱称“小牛票”,为“抗币”;券面额有一元、二元、五元、十元四种;没有发过辅币(辅币允许大商店、棉垦公司,如太和、太有、华成公司等,发流通券)。盐阜币由于限制发行,币值很稳定,在群众中信誉很高。

县里未设立盐阜银行机构。当时,各种贷款,由县政府的生产建设科或生产推进社办理的。到了一九四五年秋,建立华中银行第五分行,各县建立办事处,自己才办理各种贷款业务。

(五)发展工商业

落后的旧中国,农村中没有工业,只有小地主、小资本家经营的槽坊、糖坊、粉坊、油米厂等手工业作坊。我们为了解决穿衣问题,奖励了土纺土织;抵制香烟进口,扶持了土卷烟。对小商店实行优惠待遇;一是低税率;二是银行贷款;三是公营公司给批零差价。我们支持农、工、商业,曾发过盐垦、垦荒、运销、秋粮各种贷款,还兴修水利。

四、抗战时期的对敌经济斗争

敌人统治物资,对我们实行经济封锁。我们针锋相对,对进出口货物也实行管理,采取“以物易物”,反对敌人经济封锁。敌人占领城镇,以工业物品为优势,我们有广大农村,农副产品是我们的优势。每个人要吃饭、穿衣、食盐,这些物资是我们对敌经济斗争的有力武器。我们的具体对策是:

1.坚持自力更生的方针。积极领导群众发展生产,壮大自给经济,减少对敌占区的依赖。地方机关干部带头纺纱、种菜、垦荒、办小工厂(如土布、土卷烟等)生产生活日用品。

2.进行进出口货物管理。货物管理实行“以物易物”。我们根据地农副土特产品出口,商人要先取得保证(保人或保证金)向当地货物管理机关(即税务机构)申请,经批准发给《出口货物许可证》,按照出口物资的品种、数量、贸易时间,指定换回进口物资的品种、数量(原则上要求等值、等量)。如皮棉出口一百斤,要换回相等于一百斤皮棉的布匹(如进行三角贸易,换回物资数量还要超过一些)。又如出口食盐一百斤,要求换回步枪子弹两粒。有这样一个事例:淮安县的茭菱在抗战期间原是食盐集散地点,运盐商人能拿到日寇“华中派遣军司令部”的“护照”,把成箱子、未开封的重机枪子弹,用军用卡车运来茭菱换盐。

进口货物也要管理。货物进口先报税,后登记。《进口货物登记薄》一式两份:一份发给商人;一份货物管理机关保存。商人销售时,申请领取《货物分运证》,在货物上打上已报税查讫戳记,凭《货物分运证》在根据地内部运销。

对于迷信品、奢侈品,先是高税率,后就不准进口了。

3.发挥税率的经济杠杆作用。进出口货物税税率,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制定。鼓励什么,限制什么,用税率高低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税率幅度,大都在百分之五——二十之间。对准于进口的香烟、化妆品、迷信品,进出口税率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因此,我们的税率和税额根据客观经济规律情况确定,必要时重新修订《进出口货物税率表》。

4.通过多种关系向敌占区购买军工器材或必需商品(如通过商人、“兵站”、敌工部等关系)。抗战中,原盐东县三龙镇就设立过“兵站”的。

5.开展货币斗争。对敌开展货币斗争,基本上是两种形式:一是“比值”斗争;一是“阵地斗争。比值斗争从属于阵地斗争,其目的是巩固我们自己的货币阵地。比值斗争是我们根据当时市场动态确定“抗币”和“法币”、“伪币”不同比值。阵地斗争,在根据地市场上,以我“抗币”为主要通货,对“法币”和“伪币”进行有区别的限制、利用和打击。

我们对自己的抗币采取“稳定币值,巩固阵地”的政策。盐阜银行是我金融堡垒,盐阜券是我“本位币”,是我对顽、敌货币斗争的重要武器。我根据地市场流通,收支结算都是用“抗币”作为“本位币”。当时,对抗币的限量发行,不收财政影响,印发盐阜券虽没有“准备金”,但有物质基础。有人说:“政权+信用=抗币”。因此,币值长期稳定。

我们对伪币“中储币”,曾采取“限制、打击、利用”三种办法。限制,是因为我们军需民用的工业品多半来自敌占区的大、中城市,在经济上,根据地与敌占区有割不断的联系,不能采取经济绝交的办法。同时,敌伪区、游击区交收公粮,按照实际情况,常常以纸币代交,因群众手中没有抗币。因此,只能采取“限制”。限制的办法有两种:一是在流通范围、使用范围限制;二是在比值方面提高抗币与伪币的折合率,开始一元抗币比伪币二十元,后来抗币率更加提高。打击,是因为伪币大量发行,通货膨胀,许多商人带大批伪币来我根据地抢购物资,冲击我市场,扰乱我金融,我们采取没收并依法惩处,给予打击。利用,因为我与敌伪地区形成包围反包围,我们的敌工工作深入在敌人心脏。如瓦解敌军、购买枪支、弹药、军工器材等等,都要用钱,用到这方面去。

我们同“法币”斗争更加复杂。对“法币”有“联合、限制、排斥”三个步骤,盐阜银行建立更晚一些,“盐阜券”发行又限量。当时敌我市场上主要通货是“法币”。在汪伪“中储币”大量出笼,挤进我根据地掠夺物资时,我们需要联合“法币”、打击伪币。限制,是上海被日寇占领后,大量“法币”向我根据地挤:我食盐向西运销换不回我需要的物资,只有带回“法币”,我们如与“法币”决断关系,必然要闭塞盐路,对我战略物资发挥不了作用,还会影响一部分群众生活。限制也采取过两种办法:一种是提高抗币折合率,贬低“法币”币值,从等值一比一,后改为一比五、一比十,另一种是区别对待。先对合营资本家银行印的银行券(钞票)一律不准在我市场使用。只准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行的“法币”流通。以后,对“四行”法币又分别图案加以限制。如只用小钢板,禁止“黑蛋包”。黑蛋包系中国银行万寿山图案的五元券。排斥,是对蒋顽滥发的不断贬值的纸币,到我根据地抢掠物资,采取多种限制予以排斥。

对黄金银元严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并不准出口,先由货物管理机构,后由银行收兑。

除此之外,我们还搞敌区市场的经济信息,在“两战”中,有专门组织,有专职人员搞具体工作。一是通过进出口商人了解敌占区市场经济情况。二是用收音机收听上海、南京、重庆市场金融贸易动态、物价变动情况。三是将敌占区和根据地的经济信息绘制统计图表(物价指数等)供领导参考,并定期编写、印发《市场简讯》,指导所属工作。四是与苏中、淮海兄弟敌区,有重点有代表性地建立经济信息,互通情报。

五、解放战争时期的经济斗争

军事斗争情况与物价波动密切相关。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上旬——一九四七年六月下旬,当时,物价波动大体上分为六个时期: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上旬——十五日为酝酿波动时期。南线蒋军占领东台,我保卫伍佑,北线涟水保卫战开始,茭菱一带战事频繁,坏人造谣,奸商操纵市场,一般商人“存货”不存钱,对“华中币”(边币)产生怀疑,物价开始波动。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九四七年二月十三日为跳跃时期。暴风雨来临,盐城、阜宁失守,蒋军又占据我五分区中心集镇——益林,因而大小集镇忙于疏散,人心惶惶不安,对边币发生动摇,市场出现“物物交换”,物价上涨。四月十八日开始稳住了阵脚,对金融贸易市场做了大量工作。市场上“边币”筹码不足,银根奇缺,出现现钱交易打八折的现象。五月二十五日——六月十五日为再跳动时期。敌人对我采用分头合击报复性扫荡。五月十六日蒋军又占据益林、东沟,南射阳同时被占,有可能东进建阳、窥视湖垛。六月十六日起转向稳定时期。益林敌人在我军民困扰之下,被迫撤退。从此以后,由于我军取得几大战役胜利,我盐阜区形势越来越好。

当时物价波动有六个特点:一是进口货南低北高而粮食北低南高。这因军事需要,封锁河道,交通停滞,造成商业暂时停顿;二是扶摇直上和坡形下游。这是受蒋军进攻和撤退的影响;三是涨风南来,跌风北来。这由于南线蒋军攻占盐城,涨风随蒋军由南向北;蒋军撤出益林,我又攻克四新集等地,物价从北边先跌;四是长期地小涨小落。五月里蒋军再度占据益林,湖垛物价约涨百分之二十。而楼王庄未受影响;五是土产品物价涨落比较迟缓,这是因为交通受阻、出口停滞;六是市场上前后两次出现“物物交换”。这是由于两种原因;前者对“边币”产生怀疑,商人存货不存钱;后者,由于“边币”流通量少,市场上出现现钱交易打八折,商人怕吃亏,搞物物交换。

我政府对稳定市场物价,安定人心,采取了如下对策:

(一)回笼“边币”,紧缩银根。解放战争初期,蒋军侵占我大块土地,我解放区日益缩小,边币的流通范围也相应地日益缩小,因此,边币在市场的流通量也相对地增多了。我华中银行五分行在撤销前已焚毁了一部分边币(其它分区也有此措施)。在物价波动时,又指令丰民贸易公司及其所属机构大量抛出货物,回笼边币,我五分区回笼边币就有一千多万元。新建的第十一分区在一九四七年四月份也以华中银行第五分行名义张贴布告,回笼破旧的华中币(边币)。

(二)在农村中普设小型商店。我五分区(不包括新建的第十一分区)共设小型商店三十四个,一方面保证军民生活日用品的供应,一方面支持边币扩大流通范围。这些小型商店,用船流动在水乡,用独轮车在平原走村串户,用“货郎担子”在边区赶集。群众赞扬说:“小型商店真正好,车子、扁担也当柜台,小船是宿舍,农民家里做仓库”。

(三)国民党滥发“法币”,蒋管区通货不断膨胀,我严禁“法币”流入解放区,不准黄金、银元作买卖。当时,在我淮、涟两县边缘地区有奸商利用黄金、银元捣乱我市场物价,我们对此严格查禁,以维护我边币威信。因此,群众未遭受“法币”贬值的灾难。

从一九三七年到一九四九年止共有十二年,蒋顽的货币发行量增加了一千四百多亿倍,物价上涨了八万五千多亿倍,是世界历史上罕见的。当时有人把“法币”、“金元券”作形象化分析;抗战前法币一百元的购买力能值两头水牛,一九三九年只值一头猪,一九四三年只值一只鸡,一九四五年只值两个鸡蛋,一九四七年只值一个煤球,一九四九年五月只值一粒大米的千分之二点四五。还出现这样的怪事:有些地方小贩把一百元面额一下的“法币”当废纸收购,每斤作价两千元,而旧报纸每斤售价为六千元。

(四)争取商民归来。蒋军入侵前,由于坏人造谣,有些人运土产去江南逃亡。我政府“布告”动员他们限期回来免于处罚,并退还货物出口“保证金”。

()粮食特许出口。我五分区在“两淮”战役时期战斗频繁,加之季节性的关系,在进出口贸易方面是“入超”的形势,因而生活日用品进口汇兑支付困难很大。为了保证军需民用,决定特许粮食出口。

(六)放宽贸易管理尺度。我们对进出口货物取消了指定要换回品种、数量等规定,减少“保证金”,并简化手续,使商人方便。

由于我们党的各项经济政策英明正确,措施得力,贯彻及时,盐阜区的财经工作始终为革命战争提供了物质支持,为赢得苏北和华中解放战争中几个大战役的胜利作出了贡献。同时在经济上也保证了解放区人民生活安定。以反映经济情况的“物价指数”来看,在我盐阜区中心地区集镇阜宁县的益林、建阳县的湖垛、盐城县的楼王三镇为例,以四六年十二月上旬为“基期”百分之百,则南线蒋军进攻时,一九四七年二月上旬,三镇平均指数上升到297.55%的最高峰,中旬下降到280.6%,四月下旬下降到152%,湖垛一月为最高峰上旬是344%,中旬是327%,下旬是316%,后直线下降;楼王庄二月上旬为292%,三月下旬是276%,后下降到132%。四月下旬到六月下旬,三个集镇的指数都在145%——190%之间浮动。在一九四七年下半年以后,我五分区的物价基本上是稳定下来了。这表明我财经战线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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