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垛福泰当典的兴衰(陈衡志 赵庆荣)
湖垛(今近湖街道)旧有义兴、福泰两当典。其中福泰当典因位于镇北,故称北当典,义兴当典因位于镇南,故称南当典。此两当典均系清末创设,且管理方式和经营形式皆大体相同。笔者现将其中规模较大、资本较多且管理较好的福泰当典的旧貌及其兴衰书录于后,以存地方金融史料。
建筑规模安全设施
福泰当典系兴化富商杨万顺(字厚斋)偕其亲友朱某、刘某在清同治末年创办的,总投资约白银十三万两,杨为大股东。根据当时规定,开业前要向官府呈报典址、典东、资本、月息、资产保证及管事(经理)姓名、籍贯等项,经地方当局申报省布政使衙门核准后,再由户部给帖(营业执照),然后方得开业。因杨在盐城、兴化、泰州等处有当典、钱庄,商履行如上手续即获准开业。
当典要开业,首先要有适用的房屋和各种生财器用,这些固定资产投资耗费甚巨,不是一般商人所能承受的。福泰当典位于湖垛北大街咸宁里南侧,座西朝东。东临大街,西至后河边(1972年填没),北起咸宁里,西南界白堂巷,占地六亩有零,共有楼屋、厢房六十六间半,整个建筑平面呈“乚”字形。按照典当业的规定,凡典进衣物,不论失火、被盗、被劫,或其它原因而遭损失,典主都要负责赔偿。所以,在建筑设计上就要考虑防火,防盗和防匪等问题。为此,福泰典的四周建有高两丈零六寸,厚二尺零六分的围墙,墙基系杉木梅花桩打成,墙肚立有横竖杉木框架,砖系石灰加糯米汁砌成。因其坚固,小偷不易“挖窟子”潜入,土匪也难得将墙捣破。清宣统三年( 1901)武昌起义后,驻清江的清军十三协叛兵东下抢掠湖垛,围攻福泰当典两昼夜,因其墙高、院深、门坚,加之备有“九子冒十”的后膛来福快枪多支,故无法攻破。典内所有主体建筑,两山头皆砌有风火墙(太平山),建筑群的前后门及旁门皆系铁皮包裹,即使一处失火,也不会蔓延它处。典内还备有土制消防水龙两架,水炮多支,太平斗(柳编水桶)若干只。就是发生火警,也不会遭外界不轨之徒趁火打劫。
该当典的建筑群大致分为三区六组。东区是临街的石库门门面,铁皮大门上端为雕花门楼,门楼南侧悬挂“福泰典”顶头额金字招牌一面。这组建筑计五大间,前檐紧依围墙,后檐高一丈六尺六寸,进深两丈开外,迎门的中间三间为宽敞明亮的营业厅,木档高柜台座西朝东。南北两间架有阁楼,分别为外帐房与会客室所在。门市的后面为中区,该区分为南北两组。北一组是四进三天井三十六间楼上下的质库楼,为存放典进衣物的仓库,楼内设有货架若干张,是当典最主要的建筑及设备。质库楼的建筑平面呈“目”字形,楼上有栏杆走廊,前后左右相连,故名串楼。因为建筑四角相连,站在任何一个天井向东西南北任何一个方向望去,皆为楼上下六间。质库楼之南为巷道,巷道南有座南朝北的厢房六间,是中区建筑的南一组,内帐房、钱房、印鉴室、议事厅和管事、管楼的起居室都设在这里。因为中区是该典的财物集中之所,故质库楼只有东天井设有与它处相通的南北二铁(皮)门。质库楼与厢房之间的巷道两头,亦有铁(皮)门。所有铁门内侧,皆备有横竖门档。因其是墙高、院深的内围建筑,即使东西两区为匪攻破,它也能自成防御体系。厢房的南山头小天井内和西山头外侧,各备有水井一眼,以供消防与生活用水。该典畜养猫、狗四五十只,以供捕鼠、看门之用。
制库楼曾一度作为八路军五纵队教导一旅王良泰团的团部驻地。1940年11月4日,中原局书记刘少奇也曾在东天井的西楼上过夜。当晚,刘对该团连以上军官作了一次讲井话,次日即去盐城。另据有关资料记载,1941年夏初,中共盐阜地委宣传部长曹荻秋亦曾来此筹创盐阜地委党校。
质库楼及厢房西边为生活区,该区建筑共三组。北侧,即该典西北角,建有座北朝南的员工宿舍楼六间。楼南为占地约半亩的砖铺曝场,为曝晒库藏衣物之所。曝场南面,即该典的西南角,建有平房两组。北一组六间半,其中一间半为太平房(消防室),其余为餐厅和杂物仓房。南一组六间,是厨房、粮房和杂工宿舍。西围墙正中为铁皮后门,内侧上空架有更楼二间。为更夫了望守夜之所。西区三组建筑及围墙,于1944年春为驻湖日军拆毁。
人事配置 薪俸福利
典东(老板)从投资到经营,其内部管理及外部事务全部委托所聘管事(经理)负责。该典首任管事已无从查考,第二任管事是兴化人戴彬如。戴是光绪末年来该典接事的,一直到民国二十二年( 1933)该典倒闭。管事除全权处理内外事务外,还负责流动资金的调度。管事属下设有监理(相当内勤秘书)一人,掌管印鉴和负责对商号存款票据的检核。另设外勤跑街一人(又叫“外出水”),内帐房二人(一为总帐,一为负责当票利钱复核),钱房出纳一人。
质库楼设有“管楼”一员,其职务相当于今之副经理,多由典东委派,主要掌管典进的货物,防盗窃、防失误、防虫蛀、鼠咬、霉烂等是其主要职责。民国年间,该典管楼系徽州人汪某,朝奉(营业员)出身,是典当业的行家。管楼属下设“内缺”十多人,其中有协理一人,负责西天并的皮货楼,首饰房一人,负责金银首饰的存取,包房职员四、五人,徒工八九人,负责接收、检点营业厅转采的典进衣物,包卷系牌,编号(微码)投架,检出回赎衣物交付营业厅。
营业厅有站柜台的朝奉四五人,负责典进衣物的质量检查和估价当本。其中领班的称为头柜,也叫“大班”。徒工五六人,负责典进与回赎衣物的搬进搬出与点交。外帐房二人,一人负责划当票、记帐,计算回赎当票利息;另一人负责现金出纳,以上人员皆属“外缺”。内缺也好,外缺也好,很少有本地人供职的。
此外,尚有伙头、厨工、茶水工、听差、更夫等杂工十多人,多从当地雇用,全典共有职工五十多人。据经常卖米给该典的邱姓老人回忆,该典每天要有一斛(五十市斤)多米下锅。粮仓经常存粮三五十石,以防兵灾匪乱。
职员薪俸及徒工零花钱的基数均十分低微,但按月发放。其它收入都依赖各项规例补助(类似今天的奖励及其它工资),其多寡一皆依营业情况而定。补助来源有三方面:一是靠营业额提成。从光绪年间改用银元起,每向当户贷“当本”一元,另由典方支出当本二厘(0.2%),当户每取赎“当本”一元,也由典方另支一厘五毫(0.15%)。满当变价卖出,不论结价高低亦按当本每元开支变价四厘五毫(0.45%)。二是靠当户缴纳的“存箱费”。当户押给当典的丝绸毛皮等贵重衣服,需纸张包隔,樟脑杀虫,要按当本交百分之一的存箱费。除去为数甚少的材料费用外,其余全靠年终分红。全年利息收入,首先除去典东资本规定的“官刹”和外人贷款的“客利”,再除去典内的一切杂支,其盈余部分,共同分享。盈余派典东所得的叫“红利”,从管事到杂工上下人等分得的叫“分红”。按职务各有差额,皆大欢喜。当典并不是包赢不输的企业,有盈有亏,所以“分红”也不是每年都有的。但从总体来讲,全体人员从三项规例中取得的好处,总是超出基本工资收入的,徒工补贴也不例外,这有利于调动全体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当典人员伙食金皆由典方支出。中餐常倒是“三菜一汤”,不外鱼、蛋和豆制品。商店作坊每月初二、十六才动大荤,叫做“打牙祭”,而当典一个月却要打四次“牙祭”。端午、中秋、除夕、元旦皆有酒席。每逢同事生日,由管事安排全体员工吃早面,另备酒一席,头面人物作陪。夏日西瓜,中秋月饼,过年糕点,亦皆由典方供给。年终红利之外,典方依惯例赏给大家押岁钱。
总之,职工工资及福利均较其它行业稍高。只要不犯大错误,当典职员可以一直做到老,这是典当业的另一特点。又因为当典的外地人员居多,每年均有探亲假,来去车船费例由典方发给。职员年老退休每月可领取养老金四至六元不等,典方按月寄达。民国二十年该典经官厅批准倒闭,人员一皆留用两年,办理善后事宜。以后发给三年基本工资及伙食金,作为遣散费用。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也妥善安排,一次算给。
抵押回赎 按月计息
当典又叫当铺,是旧式金融机构的一种。它以收取当户衣物等动产作为抵押品来进行贷款的。从社会影响看,它既有高利贷剥削的一面,也有便利小商贩、贫民的一面,起了“救急”的作用。旧时的小商小贩,多数家无恒产作保证,难以向放债人求贷,万一资金短缺,只得从家中拣些稍微值钱的衣服、首饰或铜锡器皿到当典抵押,获得为数不多的贷款,以利资金周转。贫民每逢“锅里无米,灶下无柴”,就卷上一两件旧衣或蚊帐被褥到当铺押点钱以济燃眉之急,这就是所谓“冬当夏衣蚊帐,夏当棉被寒衣”。贫困农户也是如此,这要比拿“青稻钱”合算得多。还有一些外表上小不下架子来的隐筑户,一时急需钱用,但又不愿向人开口借贷,只好拿些丝绸或皮货衣物,悄悄去抵押一下。这些抵押品,笼统地称为“当头”。也有的贫民家中无物可当,只好向亲友借点衣物作抵,叫做“借当头”。福泰典虽然是盐城八当典中的一等典,但它也和其它当典一样,只收衣服、被褥蚊帐、铜锡器皿、风车铁缆、怀表、自鸣钟、金银首饰,不收珍宝或古玩字画,因为缺乏应有的识别真伪和估价的水平及能力。
当户将“当头”交营业厅朝奉检看质量,估价“当本”(抵押钱数)。估价一般按时值打六折,即“当头”明明值一元钱,只能作六毛钱抵押。这样作是促使当户回赎当物,即使有些当户无力回赎到期的当物,典方将押物变价出售也不致蚀本。“买卖二斗五,穷人吃得苦”,当户为了救急,只好按估价成交。成交后,当铺接收押物,付出贷金,并付给当户收据,作为回赎押物的凭证,叫做“当票”。当票载明,抵押物品、贷金、典进日期等,多半一物一票。一般是用改进的大草字作专用书法填写之,外人不识,以防伪造。填写当票时,明明是十成新的衣服,一概书之为“故(旧)衣”,有“蛀眼”或“鼠伤”,以防因保管不慎而出差错,其实典方还是尽心收藏的。
其时的建阳、顾庄、沙庄、楼夏、孟庄、西安丰、高作等集镇的小押典(又叫押当铺)多领取福泰典之款作为资本,收取的押物再转押于福泰典,故称为“代当”。小押典向当户收取利息高于当典的月息或手续费以图营利。
当户对所当货物之回赎是有期限的。福泰典和盐城其它当典一样,以二十四个月(二年)为“满当”,即过了回赎限期。当户如果过期不赎,典方为了资金周转,将满当的抵押品变价出售。衣服卖给故衣铺,首饰卖给银匠铺,铜锡器皿类卖给铜锡匠。变价之高低与盈亏,皆由典方负责,与当户无关。当典每年对满当抵押品的变价出售,只分春秋两季。如非变价期间,虽已满二十四个月,只要备全当本(本金)和按月的利息,典方也准于回赎。因为变价出售虽能收回本金,但利息却收不回来,所以典方还是希望回赎的。一些实在无力回赎的当户,到期只要备足二十四个月的利息,也可办理重典押手续,叫做拓转当,期限就可再延长二十四个月。
福泰典对放出当本所取的月息和盐城绝大多数当典二样,每百元月利息为二元,即月息率为百分之二,当时称做“二分利”。这是晚清时向官厅呈准的,属于定案,决不允许典方随便提高利息。民国五年前后,金融市场板滞,钱庄业存贷拆息提高,典当业的资金周转多靠钱庄,必须相应的提高月息,呈准官厅改月息为二分五厘,即百分之二点五。贫民叫苦不迭。民国十二年,地方人士向县府指控“二分半利”系重利盘剥升斗小民,请予回改为“二分利”。当典则坚持非“二分半”利就难以维持。盐城地方当局为了调和加的五厘利息,称为“保管费”,但对贫民御寒的棉被褥、棉袍、棉袄裤(叫“御寒四项”)一律免收保管费,即仍按“二分利”计息。
为了照顾当户,每年腊月,对已当衣物不论月份多少,或是否“满当”,只要尚未变价出售,均可至当典回赎或重新办理“转当”手续,而且还让利五厘,即皆按一分五厘的月息计利。所以当户大都习惯在腊月取赎和转当抵押品。当典腊月的营业额约占全年营业额的五分之二。因此,全年利息收入平均为一分八厘上下。另有一说,腊月让利这个无定规的做法,是光绪五年盐城代理知县张振璜会同地方权绅及各典典东共同商定的,是未形成文字的地方规约,以后便相沿成习了。而淮、涟、阜及高、宝、兴、泰、东等邻县,却一直没有“腊月让利”的习惯。
当户当出的抵押品,只要在二十四个月的期限内,随时可以取赎。其计算利息的方法是:在初当的头一个月内,不管日期多少,皆按一个月计息。满了一个月后,如在四天之内取赎,仍按一个月计息。如过了五天,则按两个月计息,以此类推。这就是俗说的当典利息“月满不过五”。办理转,当手续,亦皆按此计息。
业务制度 资金周转
当典除了春节前后三天打烊外,逐日营业。辰初(七点)皆在门市午餐,当户一到,随即进行交易。每笔交易成后,先将抵押物收柜,然后再开当票、记帐,发放贷金。金银首饰与皮货一律不得在柜上停留,而是随即送至质库、交付首饰房或皮货楼验收。
其它衣物是当天收进,当天打烊后送入质库,须连晚办理交接手续,逐日结清,不容拖搁。其具体手续是这样的:每典进一笔衣物,先用小木牌按照当票的徽州数码书明货号、件数,扣在每笔衣物上。打烊后,柜员人等,将当日衣物搬至质库包房。该房学徒照牌叫货,每笔逐件清点无误后,由管楼与门市的头柜朝奉(大班)相互在交接的帐单上逐一盖上“对同”戳,件件落实,以保证不出半点差错。柜台、质库互相交接完毕后,质库人等先将铜锡器皿按编号顺序送放楼下货架,然后将衣服捆扎打包,交衣箱费的贵重衣服,理平折迭,用纸包隔,扎为方包,再按木牌号码顺序分送楼上货架。凡未交存箱费的,不论价贵贱,照样理平折迭,但不用纸包隔,一律卷为圆捆。其中丝织物存放楼上,棉织物则存放楼下。放楼上的,夏天曝伏。放楼下的则不曝伏。
当户凭当票回赎当头,先由外帐房依票结算本金及应付月息,记帐,出纳员照数收进本利。然后由徒工将结算单送至内帐房复核,无误后加盖“核”字戳,再至质库凭当票取货后,并在库存帐单上签字画“讫”。当户当柜头清赎物后,交货人则将当票画“废”存档,此笔交易,至此了结。
如系转当,手续较为简单。当户付清前欠月息旧票画废,帐上注销。重新填票记帐,货号编码照旧。再由柜上按编码另填转当通知单,通知质库,不作满当处理。
西安丰以及湖垛附近集镇的小押典,每隔十天半月,大批运来新典入的押物至福泰办理代当手续和代续事宜,其程序大致如前。因为代当票据多、货物多,盘点、交接货物,发放当本,回收月息,头绪纷繁,而且必须当晚办理完毕,不容延缓,所以当典雇员常常忙到三更天。
职工人等各负各责,处理业务皆用小方块纸签名,固定草书一个字,以笔迹为据,经办程序,责任到人。如假金银、假丝绸、假皮货来看出来,衣物件数短少或赎出“张冠李戴”等,皆由经办人负责,不得推诿。如经办朝奉估错价格或未识破伪制品,则由经办朝奉负责赔偿亏损。如打包房打包的未看出,日后即由这两人分担赔偿金额。如打包的看出价格不符或伪货,则通知经办朝奉,并在底帐上注明,日后即由经办朝奉单独赔偿。金银首饰送交首饰房,如有差错亦按以上办法处理。责任所在,毫不通融。
当典类似无限公司,典主以其全部家产对当户实行尽当尽赔。当典是不得随便宣布停当的。如因资金周转不灵或质库货架已满无法继续堆放,需要停当必须申请地方当局批准,由政府出示布告,晓喻大众,以免引起风波。据地方故老回忆,福泰典只有三次停当。一是宣统三年秋,叛兵十三协抢掠湖垛,二是民国十六年春夏间,孙传芳五省联军过境,三是民国十九年夏“闹马党”。三次停当时间都较短暂,不是因资金短缺之故,而是非常时期的权宜之计。
“夏天上架,冬腊下架”,是典当业的营业特点之一,也是每年两度的营业旺季。这是由于夏季当寒衣、棉被的多,“腊月让利”回赎的多。据福泰典北邻吉隆昌绸缎店吴姓老板传说,该典质库楼每年存架衣物的价值多达三十万银元,按六折发放当本的话,贷出总额约十八万元左右。而该典的流动资金只有十二、三万元,故每届夏季,资金周转异常紧张。其短额,一是靠向盐城城厢的复顺、许朗记等多家钱庄贷款,拆息八厘(0.8%),二是利用平时与本镇中、大商号的协作关系,商借他们的资金周转。平时,商店将销货款送存福泰典,典方凭发给商店的摺子记帐,相互调剂有无。商店夏日进货少,福泰正好利用这些闲散资金以补发放当本的缺项。福泰典平均每年腊月中上旬要收回本利二十万时商号正需大批进货,又要归还拖欠客商的款项,银根吃紧,当典即将回收的资金回借给缺钱商号。双方往来,拆息是对等的,一般为六厘(0.6%)。另外,当典与城厢钱庄,也十分注意共好资金借贷往来。
民国十六年春夏间,直系军阀孙传芳的五省联军过境,强索人夫给养,公私库藏一空。盐城地方当局和湖垛商会,先后摊派给福泰典的供给费用达三万多元,加之福泰典当年营业清淡,亏空累累,福泰以此为由向盐城县府申请歇业,县府批复“不许”。此后,亏空愈多,资金运转困难。民国十九年夏,参加改组派的下台军阀马玉仁在县境东郑庄设二十七军司令部,招纳旧部,收编土匪反蒋。该军王兆五师、吴仁泰(县境蔡徐庄人)旅约千人进踞湖垛,其给养皆由当地输款供应,并勒缴福泰典全部枪支。由夏至秋,该典负担供给费一万多元,致其雪上加霜。其时盐阜地区,土匪如毛,劫案丛生,承领福泰典资金的八九家乡镇小押典,多以遭匪劫报案,这笔为数可观的资金损失,加速了福泰典的破产。由于事实确已难以维持,福泰典于民国二十年秋,呈准县府,宣布关闭。该典张贴布告,限期回赎抵押品,满当货物一皆变价出售。其它善后事宜,又历时二年。民国二十二年秋,这个存在六十年之久的当典正式倒闭。其所遗房产及生财器用,由管事戴彬如委托江帮商人烛坊老板程宜卿代管。五十年代初,由建阳县政府接收为公产。
录自《建湖文史选辑》(第八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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