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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将野史视等闲(王春瑜)

发布日期:2011/10/17 14:37:02  阅读:2502  【字体:
 

                                 (转自《中国普法网》)

     事物都是在对立中辩证地向前发展的。历史也是这样。有官修的正史,就必有民间写的野史,而且野史的资格,比正史还要老。

  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把司马迁的《史记》列在其中,而且成了“排头兵”。其实,《史记》就是司马迁写的野史,所以才能把汉高祖的流氓嘴脸刻画得活龙活现,把吕后的残暴行径,揭露得体无完肤。鲁迅赞《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看《史记》是中国史学的喜马拉雅山,后人只能高山仰止,叹为观止。

  官修正史是为改朝换代的胜利者唱赞歌的,基本上就是帝王将相的家谱,一脸的假正经。而野史则常常拆穿假面具,露其原形。例如,南宋偏安一方,在残山剩水间作威作福,悍然杀害民族英雄岳飞的宋高宗,及当过塾师,一脸仁义道德的秦桧,人们只有读了南宋陆游的《老学庵笔记》、王明清的《挥麈录》、明朝才子文征明的咏史词、清代陈玉澍《后乐堂全集》的史论,才会认识到南宋有个以宋高宗为首的“五人帮”。文征明的词说得好:“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也就是宋高宗之欲:如打败金人,迎回徽、钦二帝,他的“九五之尊”就没了。又如朱元璋,坐上皇帝交椅后,马屁精们把他塑造成神,但到了明中叶,《翦胜野闻》、《闲中今古录》等野史蜂起,让朱元璋走下神坛,还原成人:他有剥人皮的国家恐怖行径,也有给出版书籍免税的大智之举,更有承认自己好色,将犯有小过的美丽妓女当庭释放的菩萨行为。

  大体说来,历代王朝的中叶及末年———易代之际,是野史的两个高潮时期。前者因为经济发展,社会安定,老皇帝去世多年,正如高尔基所说,“已成无害的圣像”,乡曲小民,豆棚瓜架之下,说掌故,道野史,有好事者或有心人笔录成书,便成了一本又一本的野史。在朝代行将更迭或更迭之后,皇权衰弱,是有忧患意识传统的知识界,不甘陆沉,以天下兴亡为己任,纷纷著书,力图记录历史真相。翻翻明清史专家谢国桢先生的《晚明史籍考》,就可以知道,明末清初的野史简直多得不可胜数,成了今天史家研究明清史的珍贵史料。

  野史还包括通俗的讲史工作,如近代蔡东藩的历史演义,《明宫十六朝》、《清宫十三朝》等等,因其通俗易懂,拥有广大读者,直至今日仍一版再版。当然,在专业历史学家看来,这些通俗史书,往往把传说当成真史,甚至添油加醋,编造历史情节。不过,普通读者不过是拿它休闲,像嗑瓜子、剥花生一样,哪里管那么多,历史学家不必大惊小怪。

  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出版了不少名不见经传的民间人士写的史书。近年来影响最大的,当数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已出版了好几本,发行量甚大。毛佩琦教授作序,大力推荐。有明史专家告我,书中有不少硬伤。也有明史学者说,这书写得还不错,至少作者认真读了《明史》。在我看来,这类历史作品,就当野史看好了,对普通民众普及历史知识,还是有益的;更何况闲来读这样的书,总比打麻将通宵达旦,甚至做更无聊的不良消遣,要好得多。我敢说,这样的通俗历史作品,比电视媒体炒出来的学术超男、超女的胡说八道,要强多了。

  更可喜的是,正如鲁迅所说:“只要石在,火种就不会熄灭。”民间野史揭露历史真相的传统,一直薪火相传,奋勇前行。当前民间研究国史尤其是“三年自然灾害”史、“文革”史、告密史、剽窃史、政治风波史等,成果斐然,历史将证明这些研究成果的可贵。近日我主编的《中国的脊梁———历史上的一百个老百姓丛书》,已由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在史学界第一次为从汉代到抗战时期的近八百个普通老百姓树碑立传,弘扬他们的崇高品格,天地正气,事实上,也不过是主要取材于历代野史而写的一部大型野史。

  莫将野史视等闲!大浪淘沙,那些有价值的野史著作,终将与历史同在,成为祖国文化遗产的珍珠,熠熠闪光。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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