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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传说

发布日期:2012/9/30 14:16:43  阅读:3347  【字体:
 

 

据传,在汉朝以前是没有法律的,到了汉高祖刘邦称帝的时候,才有法律。

 

汉高祖刘邦手下有一丞相萧何,他借故将韩信杀死。蒯文通是韩信的朋友,为了给韩信报仇,蒯文通就将自己关在一间小屋里,埋头写着什么,整日整夜闭门不出,妻子每顿烧好饭,送给他吃。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的任务快要完成的时候,妻子送饭时,告诉他:婆母为了他,都染上病了,他听后,很是难过,因为在他所写的书上就有一条,不孝者,应九尺白绫自尽。制法者违法,应该首先执行。于是就对老婆说:我对父母不孝,违反了法律,当按法律行事。现在我的法律书已写成,共分上下两册,你将上册拿到京城去卖,要价要高,如有人要买,你可高价卖给他,下册,我死后替我放进棺材里,说完真的自尽了。

 

老婆按照他的说的办:下册放进他的棺材,上册拿到京城里卖,好些日子都没人买这本书。

 

一天,萧何出巡,好奇地翻了这本书,一看上面条条款款都对国家有用,大喜,就将这妇人带去面奏皇上。皇上看了也非常欢喜,就追问那妇人,下册在哪里。那妇人说:“下册放在我夫棺材里,”皇帝立即下了道旨:“命萧何随这妇人取下册。并给那妇人大量银两。

 

萧何遵旨行事,打开蒯文通坟墓棺木,取出下册,见下册用黄绫包着,上写“非天子不得擅阅”,不敢打开,于是回京献给皇帝。

皇帝看了下册,第一页上写道:“开棺破墓问斩刑,不斩萧何律不行”。为了执行法律,无奈只得将萧何推去午门杀了头。蒯文通为韩信报了仇。

 

讲述人:孙效成 男 45岁 汉族  高作镇陆河村人农民

采录人:唐明生 男 37岁 汉族  高作镇文化站干部

莫如华 男 24岁汉族  高作镇陆河村人 农民

  间:1987319

  点:高作乡陆河村部

 

转自《建湖民间文学》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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