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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泪斑斑的陋俗:抢寡妇(金帛)

发布日期:2014/8/7 16:48:44  阅读:3364  【字体:
 

 

旧社会,妇女的地位很低。妇女死了丈夫,如果再嫁就会受到非议,还会横生许多枝节,抢寡妇就是其中一大陋习。

 

如果这个寡妇在家里没有与人谈爱,终身不改嫁,那是没人敢抢的。但是,只要与人谈爱了,在改嫁的当日,随男方或派来的人走出自己家门,便可抢了,谁抢去就是谁的妻子,连本来谈爱的对象都无权索要。因此,那个时代的寡妇要再嫁,必须十分保密,为防止被抢,临出门还必须走迂回曲折的路。

 

在旧社会里,再嫁妇女的人格尊严是得不到承认的,遇到被抢的事也是无处喊冤。在还没解放时,国民党政府同样是不问的。直到1936年,我们家乡还发生过这样的事。我的乡亲中有一位23岁的守寡妇女,人也长得俊俏。经人牵线与另一单身贫农谈爱,孰料有人泄露了内情,以致在改嫁的当夜,半途被劫。劫的人是一个有妇之夫且声名又不好的恶棍,他要强迫她为妾。尽管遭到多人的绑缚毒打,此女执意不从,趁夜深人静,众亲友大都醉卧之时,她悄悄与原来的贫农连夜逃奔上海谋生,多年以后才还乡。

 

共产党来了,民主政府保障寡妇再嫁的权利,女方可以招夫在家,也可以带产出嫁。人们常说,新旧社会两重天,在这问题上是再明白不过的了。

 

录自《建湖文史选辑》(第八辑)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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