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国玺(唐明白)
近日,在《建湖文史网》上读到冷春煦先生的大作《和氏璧 传国玺 千古之谜》,很受教益,特别是传国玺在后唐之前的传承相当清晰。翻阅昔日剪报,《北京晚报》“夜大学”第98期刊有辛智《传国玺是否和氏璧》一文,其中提及《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中说到宋代的皇帝宝玺,遂寻得此书,以图搞个明白。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是南宋一部著名的笔记体著作。作者李心传(公元1167—1244年),是南宋著名史学家,建炎是宋高宗赵构的年号,这本杂记甲、乙两集共四十卷,“专记宋室南渡以后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的典章制度及其他有关史事”。《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它“虽以杂记为名,其体例实同会要”,所谓会要,始自唐代,乃分立门类,记录一代典章制度、文物、故实的书籍。
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五中有“宝玺”条目,其中记述宋代皇帝的宝玺及传国玺之演变过程甚为详实,录述于下与诸君共读。
此条目记称:“国朝(宋朝)南渡之后,御府所藏玉宝凡十有一,金宝三。”据其记载,十一只玉宝分别是:一曰“镇国神宝”,其上文字为“承天福 延万亿 永无极”;二曰“受命宝”,其上文字为“受命于天 既寿永昌”。此两只玉宝皇帝封禅使用。三曰“天子之宝”,此宝答外夷番邦上书用之;四曰“天子信宝”,此宝兴发大兵用之;五曰“天子行宝”,此宝封册用之;六曰“皇帝之宝”,此宝回复邻国上书用之;七曰“皇帝信宝”,此宝为恩赐邻国书信及器物用之;八曰“皇帝行宝”,此宝颁降御札用之。前面所说的就是当时所谓“八宝”,都是宋高宗时代制作。九曰“大宋受命之宝”,是宋太祖时制作;十曰“定命宝”,其文字为“范围天地 幽赞神明 保合太和 万寿无疆”,是宋徽宗时制作;十一曰“大宋受命中兴之宝”,此宝为宋高宗制作。三只金宝分别是:一曰“皇帝钦崇国祀之宝”,此乃印香合词表;二曰“天下合同之宝”,此乃印中书门下省文字,中书门下省亦指“政事堂”。宋建炎三年(1129),并中书省与门下省为一省,称中书门下省,即宰相机构和官署;三曰“诏书之宝”,此乃印诏书。从这段记载来看,宋高宗这几朝皇帝,根据具体情况来使用不同的皇帝玉玺,想来此前的皇帝也不会怎样清静。
接着此条目对传国玺的由来与流转进行了疏理,其记云:“自秦以前,上下通称玺。”并举了两个例证,一是《春秋传》:“季武子取卞玺书,追而与之。”《战国策》:“欲玺者,段干子是也。”此种情况,至秦始皇时改变,其记云:“秦有天下,始制天子皇帝六玺,自是惟诸侯王得称之。唐武后长寿二年,改玺为宝。”武则天之所以改玺为宝,说来原因还有些可笑,李心传分析为:“以玺音近死,故易之。”其又记云,唐玄宗“天宝十载,又合受命、传国为八宝。八宝之称,自此始矣。”由此可知,至少在唐玄宗时代皇帝用玺就有着八种不同的类别。“唐末丧乱,八宝或亡或失。周广顺中,始造二宝,曰‘皇帝承天受命之宝’、‘皇帝神宝’。太祖革命,传其二宝。至太宗,别制承天受命之宝,宝广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填以金盘龙纽(检高七寸、广二寸四分)。自是遂为定制。”
传国玺是否为和氏璧制作,此条目作了详细论证,其记云:“镇国神宝者,仁宗皇佑五年七月所作也,篆如其名(宰相庞籍书)。受命宝者,哲宗元符元年五月所受也,其文相传以为秦玺,是李斯之鱼虫篆也。其围四寸。(卫宏曰:秦以前,金、玉、银为方寸玺;秦以来,天子独用玉。)”关于这只受命宝,当时有部著作《玉玺图》认为是赵氏之璧所刻,也就是卞和所献之璞,蔺相如从秦王手中诡夺的那块玉。据辛智介绍,北魏崔浩最先认为和氏璧被刻成了传国玺,崔浩说:“李斯磨和璧作之,汉诸帝世传服之,谓传国玺。”唐代史学家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中继承了崔浩的说法,认为传国玺是和氏璧,并一直传到了唐朝。比崔浩略晚的南朝梁约则认为传国玺是蓝田玉,而非和氏璧,梁约说:“(汉)高祖入关,得秦始皇蓝田玉玺,螭虎纽,文曰‘受天之命 皇帝寿昌’,后代名为传国玺。”李心传也不赞同崔浩之说,他说:“余尝以礼制考之,璧五寸而有好,则不得复刻为玺,此说谬矣。”所谓有好,是指玉璧上有孔。古代称璧是指所谓“肉倍好”,也就是中间孔的直径相当于璧边玉。和氏璧直径不过五寸,如果中间有孔,则边肉不足二寸,李心传认为这样是无法再用来制作帝王玉玺的。也就是说,人们常说传国玉玺为和氏璧所制作是很可怀疑的。
那么传国玺究竟为何物,其来历如何,其踪迹如何?此条目记云:“至汉谓之传国玺,自是迄于献帝所宝用者,秦玺也。”此处“至汉谓之传国玺”指的是宋哲宗所受的“受命宝”,李心传认为:“子婴所封,元后所投,王宪所得,赤眉所上,皆是物也。董卓之乱失之,《吴书》谓孙坚得之洛阳甄官井中,后为袁术所夺,徐璆得而上之,殆不然也。若然,魏氏何不宝用,而又自刻玺乎?”在李心传看来,秦之传国玺实际在董卓之乱中已经丢失了,《吴书》中的说法属无稽之谈,因为如果孙坚所得是真的传国玺,那么曹魏皇帝肯定会使用此宝,而不会去自己刻个传国玺的。应该说,李心传的分析是很有道理的。这样一讲,秦汉所使用的传国玺,到汉末时已经不知去向了,“厥后历世皆用其名”,但实际已经不是那只玉玺了。
秦玺失踪,晋玺登场。“永嘉之乱,没于刘、石;永和之世,复归江左者,晋玺也。”对此,李心传作了更详细的考证,他说:“魏氏有国,刻传国玺,如秦之文,但秦玺读自右,魏玺读自左耳。晋有天下,自刻其玺,其文曰‘受命于天,皇帝寿昌’本书《舆服志》乃以为汉所传秦玺,实误矣。此玺更刘聪、石勒,逮石氏死,其臣蒋干求援于谢尚,乃以玺送江南。王彪之辨之,亦不云秦玺也。”
晋亡,而其玺却未能成为传国玺。此条目记云:“太元之末,得自西燕,更涉六朝,至于隋代者,慕容燕玺也。”李心传考证说:“晋孝武太元十九年,西燕主永求救于郗恢,并献玉玺一纽,方,阔六寸、高四寸六分,文如秦玺。自是历宋、齐、梁皆宝之。侯景既死,北齐辛术得之广陵,献之高氏,后历周、隋,误指为秦玺。后平江南,知其非是,乃更谓之神玺焉。”也就是说此时所说的秦玺,实际是西燕慕容燕所献的玉玺。
当时号称传国玺的还不止上面所说的这几只,李心传又举出姚秦之玺。此条目记云:“刘裕北伐,得之关中,历晋暨陈,复为隋有者,姚秦之玺也。”他考证说:“晋义熙十三年,刘裕入关,得传国玺而上之,大四寸,文与秦玺同,然隐起而不深刻。隋灭陈得此,指为真玺,遂以宇文周所传神玺为非是。识者谓古玺深刻以印泥,后人隐起以印纸,则此隐起者非秦玺也,姚氏取其文作之耳。”虽然隋灭陈朝得到了这只传国玺,并指其为秦玺,同时认为慕容燕玺那只神玺为非,但是李心传从玉玺所刻不深,与古例不合,认为这只姚秦之玺也不是什么秦汉时的传国玺。何以隋帝硬指其为秦玺,其用意并不难揣测,无非借此表明自己受命于天而已。
还有一只被人们误为传国玺的是大汉奸后晋皇帝石敬塘制作的。此条目记云:“开运之乱,没于耶律,女真获之以为大宝者,石晋玺也。”李心传考证说:“唐太宗贞观十六年,刻受命玺,文曰‘皇帝景命,有德者昌’,后归朱全忠。及从珂自焚,玺亦随失。德光入汴,重贵以玺上之,云先帝所刻,盖指石敬瑭也。”
李心传认为,以上数玺“盖在当时皆误以为秦玺,而秦玺之亡则已久矣。”不过秦玺闹剧还在上演,此条目记云:“绍圣三年冬,咸阳民段义者,斲地得玺以献,学士承旨蔡京言于朝,曰此秦宝也。遂以五月朔大朝会受之。受宝之礼,昉乎此矣。”
此条目最后还介绍了宋宝的来龙去脉,其记云:“徽宗崇宁五年,有献玉印者,只有方寸,其文曰‘承天福 延万亿 永无极’。大观元年,既得美玉、良工,遂黜皇佑镇国、元符受命二宝不用,命工更刻,而以九字为神宝之文,合天子、皇帝六宝为八宝,以二年正月元日受之。政和七年,复得美玉,大将九寸,乃作定命宝命,蔡京镌十六字为文,谓之九宝,以八年正月元日受之。又有皇帝恭膺天命之宝,至道三年,真宗嗣位时所制也,后从葬定陵。乾兴元年,仁宗即位更制之(参知政事王曾书)。天圣元年,为火所燔,又制焉(参知政事陈尧佐书),后从葬昭陵。学士范镇、礼官王珪言:‘宜为天子传器,不当改作。’而弗听也。嘉八年六月,英宗又制焉(参知政事欧阳修书)。神宗、哲宗皆循此制(哲宗宝,门下侍郎章惇书)。靖康之难,金人取玉宝十四,盖八宝之外,余宝凡六,而皇帝恭膺天命之宝居其二焉,其一则徽宗元符三年所制也,其一则钦宗靖康元年所制也。高宗渡江,庶事草创,逮绍兴十六年再郊,始备八宝,而恭膺天命之宝不复作矣。大宋受命之宝者,建隆开基所创也,史册不载,围城中副留守邵博取而藏之,张邦昌遣使奉送大元帅于山东,因以为献。定命宝者,宣和内禅,藏龙德宫,金人不知之,故弗取。受命中兴宝者,高宗绍兴元年所作也。玉甚美,视定命宝犹大半分。金宝三,皆建炎二年秋所作也。”
从李心传所记来看,宋朝时兴起把玉玺带进陵墓,这样继任的皇帝真宗、仁宗、英宗、徽宗、钦宗都很热心于制玺,以至于大臣们实在看不下去,告诫“宜为天子传器,不当改作”,这些玉玺虽说很是精美,也很是丰富,可是醉心于制玺作宝,不去真心关爱百姓,不敢真心抗击敌寇,不能真心任用贤臣良将,最终这些宝玺都成了金人的囊中之物,实在是莫大的讽刺。更让人痛惜的是,宋高宗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其中的关键,同样去翻新玉玺金宝,偏安江南,满朝以苟安为务,以残喘为业,宋王朝终于被作为中国历史上一个最懦弱王朝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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