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督学”(李世安)
督学一职,古来有之。据民国四年(1915)商务印书馆编钻纂的《辞源》云:“督学,官名,旧称视学,为视察指导教育事宜之人员。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皆置之。”又云:“督学,学政也。国家既置太学于京师,郡邑皆置学,特遣学使者督其事故。”今《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解释:“督学,教育行政机关中负责视学、监督学校工作的人员。”
.建湖旧隶盐城县。明清时,盐城县知事公署设三班六房。六房之一的礼房,又称学房,为县的教育办事机构。查阅有关资料,礼房只置学官,未见置“督学”的记载。清末废科举后至民国二十九年(1940),盐城教育行政机构先后称学务课、第三科、劝学所、教育局和教育科。民国十六年(1927),教育局规模扩大,局下面建立视导委员会,始置督学主持视导委员会事宜,负责审定各级学校日课表(分单级、单式、复式等)、各级学校各科教学进度表、各级学校和社教机关行事历,负责视察全县中小学。抗战初期,日军占领苏北沿海各地,国民党盐城县政府偏安一隅,乃废局设督学室随县办公,实际上已无力顾及下边学校,督学室成了虚设。
1940年10月15日,盐城县抗日民主政权——盐城县政府建立,改原教育局为教育科,委原督学李俭吾为科长,委原教委孙石鳌为主任科员兼督学。是年底,许晴任县教育科长,李俭吾仍为督学。1941年9月,建阳县(建湖县前身)建立后,县政府设文教科,配科长、督学和会计各1人,科员2人。建国后,不论是文教局(科),还是教育局,都置有督学一职。在1962年精减机构中,没有精减督学编制,并增加1名编制,分置为中学督学、小学督学。一直到文化大革命成立“教革站”,督学编制才被取消。我记得教育前辈周帜炎、陈席持、范海东、徐正中、孙仲、许式堂先后任过督学,他们为推动地方教育发展,大力培养人才,作出了应有贡献。
近闻今年江苏省中小学普设“责任督学”。这一举措,我拍手叫好。“责任督学”不像过去的督学纯是视查教学业务,督查“备、教、改”,而是旧督查和指导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对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导。具体讲,就是督查中小学课业负担过重,或者老师从事有偿家教,督导招生、收费、择校、师德等情况。按照《江苏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规定,每3-5所学校,由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委派1名专职责任督学,或按督导事项,组建3-5人的团队,按片实施督导。今年9月1日,所有中小学责任督学全部挂牌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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