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田”小考(李世安)
在农村,农田也有地名,其中“学田”地名的来历,现代人大多不清楚。学田是历史遗存的地名。旧时“为学宫置田,以供赡学之用者,谓之学田。”
据史料记载,宋仁宗始赐各郡学田,至明太祖始定其制,分府、州、县学为三等,凡学租入宫者悉归于学,以供祭祀及师生俸廪。考旧志所载,盐邑学宫创立于宋绍兴二十七年(1157),由此开始置学田。据《清·光绪年重修盐城县志》云:明万历十一年知县杨瑞云拨给官田2078亩作学田;四十四年巡盐御史谢正蒙又捐田50亩作学田。清初,规定直省各置学田,专供修学及赡给贫士之用。清代盐邑的学田,有熟田10130亩,草田3784亩。各地开办义学捐赠之田不在其内。此外,上冈、新兴、伍佑三处社产,亦可作学田之用。建阳境内的穆家沟、洗泥河附近有学田近千亩,其田租收入,供景忠书院岁修之费。
清末民初,废科举倡新学,学校发展很快。民国三年,规定学田收入专充小学经费。为了推动新学发展,一些有识之士积极投入办学热潮,并纷纷捐出土地作学田。例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7),陈曙东捐出百亩土地作学田,自办私立梁垛初小,后改为陈村高等小学;民国十三年(1924),郝儒琳等捐出300亩土地作学田,在建阳创办私立建溪中学;次年(1925),孙大鹏捐出500土地作学田,在钟庄创办私立海南中学。是年,夏嵩、乔炳各献一部分祠产作学田,在楼夏庄创办私立群英中学。上冈利用文武庙社产,创办私立鸿文中学。一时,捐田办学成风,学田数量随之猛增。
在1946年土改运动中,强调各乡村要留足学田,规定每所初小留田10亩,双小、完小相应增加,收入作教师薪金和办公费用。在1947年土地复查中,各校按县政府指令,将学田全部退给农会。教师薪金仍由群众供饭和出学米的办法解决。从1948年2月份开始,教师改为供给制,按行政人员标准,发给粮草、菜金、津贴等。从此,学田进入了封尘的历史。如今,学田与我们已渐行渐远,但学田留下的地名还在,群众支持办法的传统还在。为助推地方教育快速发展,各地涌现不少贤达之士慷慨捐资兴学,人们比喻他们也在献“学田”、种“学田”,深受社会各界的称颂。
- 上一篇文章: 谈谈文学书的装帧(周斌)
- 下一篇文章: 菱角吃法与不懂装懂(唐一笑)